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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BT
10200-1993
葡萄浓缩汁
10200
1993
葡萄
浓缩
S B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S B 汀 1 0 1 9 2 1 0 2 0 2 一9 3S B/T 1 0 2 0 3 一9 4水果及水果浓缩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贸易部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葡萄浓缩汁S B/T 1 0 2 0 0-9 3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葡萄浓缩汁的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新鲜、成熟的葡萄为原料,经压榨、沉淀、过滤、浓缩等工艺加工而成的浓缩葡萄汁。本标准不适用于加糖类的浓缩葡萄汁。弓 1 用标准G B 4 7 8 9 食品卫生检验方法 微生物学部分G B 5 0 0 9食品 卫 生 检 验 方法 理化 部 分G B 7 7 1 8食品 标 签 通 用 标准G B 1 0 7 9。软 饮 料的 检 验规 则、标志、包 装、运 输、贮存S B 汀 1 0 2 0 3 果汁通用试验方.法术语3.1 葡萄原汁 属于未发酵但可发酵原汁,供直接食用,系采用机械 方法由质量好、成熟葡萄制取,仅用物理方法保存,果汁可以 是浑浊的,也可以是清澈的.3.2 葡萄浓缩汁 是不发酵产品 但加水复原后可以发酵,比供应直接食用的原汁体积缩小5 0%以上,只能用物理方法保存,可以 是清汁的,也可以是浊汁的.浓缩过程是用物理方法脱水,产品中可溶性固形物的含量在2 0 条件下,用折光仪 检定,不少于3 0 0 0,产品分类根据产品的性状特点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贸易部1 9 9 3-0 7-2 4 批准 3 41 9 9 4-0 6-0 1 实施S B/T 1 0 2 0 0-9 3清汁型:汁液清澈透明,无杂质,无沉淀。浊汁型:汁液浊浑均匀状,允许有少量沉淀,但不得有杂质和明显的晶体析出。5 技术要求5.1 原料 应选用静 泊 羊、成熟的葡萄,不得使用腐烂变质及有 病害的葡 萄.5.2 感官指标5.2.1 色泽 具 有该品种产品应有的色泽,并随浓缩度的提高,色 泽随之加深.5.2.2 组织形态 清汁:清澈,无杂质,无沉淀。浊汁:浑浊均匀,允许有微量沉淀,但不得有杂质和明显的晶体析出。5.2.3 香气 具有典型的食 伟 打 水果香。5.2.4 滋味 加水复原成原汁后,滋味纯正柔和,酸甜适口,无异味.5.2.5 杂质 不允许有肉眼可见的外来杂质,不得含有果梗、果皮及碎屑。5.3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1 规定。以下指标均以加水复 原后可溶性固 形物为1 5%时测定为准总酸(以酒石酸计),%)0.6砷(以A s 计),mg 八(认 5铅(以P b 计),m g 八9(1.0铜(以cu计),m g Ag1 0.05.4 微生 物指标;应符合表2 规定。表 2项目指标细 菌 总 数,个/m L,11 0 0大肠菌群,个/m L6致病菌不得检出.试验方法6.1 感官检验6.1.1 色泽S B/T 1 0 2 0 0-9 3 取5 0 g 均匀浓缩汁 于 1 0 0 m L烧杯中,置于明 亮处,用肉眼观察其色泽.6.1.2组 织形 态 及 杂 质 取均匀的浓缩汁5 呢于2 5 0 m L 烧杯中,加适量水摇匀复原为原汁,用肉眼观察其形态及有无杂质。6.1.3 香气及滋味 将浓缩汁稀释成原汁 后,嗅其香气,品尝其滋味。6.2 理化检验6.2.1 可溶性固 形物:按S B/T 1 0 2 0 3 执行。6.2.2 总酸:按S B 汀 1 0 2 0 3 执行.6.2.3 砷:按G B 5 0 0 9.1 1 测定.6.2.4 铅:按G B 5 0 0 9.1 2 测定.6.2.5 铜:按G B 5 0 0 9.1 3 测定。6.3 微生物指标:按G B 4 7 8 9 规定的方法进行检验.检验规则7.1 由同一批原料、同 一班次、同一条生产线生产的包装完好的同一品 种产品为一批。7.2 每批中随机抽取2%的塑料桶件,每桶取5 0 飞.按本标准规定进行检验,经检验合格,由生 产 厂 质 检 部门 签 发 合 格 证 书,合 格的 产品 方可 出 厂。7.3 检验项目中,感官指标、可溶性固 形物、总酸、微生物指标为必检项目,其他为不定期抽 检项目。7.4 对检验结果中不合格项目,可以从该货批中 抽取两倍样品 进行复检,若复检结果仍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则判定为该 批产品不合格。7.5 在保质期内,供需双方对产品质量存有异议时,可共同协商选定仲裁机构进行 仲裁检验。包装、标志、运输、贮存包装可以是大包装,也可以 是小 包装。包装材料和容器必须按照G B 1 0 7 9 0 第5 章执行.标志按照G B 7 7 1 8 规定执行。运输、贮存必须按照G B 1 0 7 9。第6 章规定执行.在。-5 的冷藏条件下,保质期为 1 2 个月。,二勺勺d月性朴b .甘Rsl凡OUS附加说明:本标准由中华人民 共和国国内贸易部提出.本标准由中华人民 共和国国内贸易部济 南果品研究所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何坤馥、崔春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