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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BT 10202-1993 山楂浓缩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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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BT 10202-1993 山楂浓缩汁 10202 1993 山楂 浓缩
S B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S B 汀 1 0 1 9 2 1 0 2 0 2 一9 3S B/T 1 0 2 0 3 一9 4水果及水果浓缩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贸易部发布中 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山植浓缩汁SB/T 1 0 2 0 2-9 3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 规定了山 植浓缩汁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 适用于以 新鲜山植为原料,经浸提或压榨、杀菌、浓缩等工艺 功 目 工制成的山 植浓缩汁本标准 不适用于加糖类山 植浓缩汁。引用标准G B 2 7 6。食品 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 B 4 7 8 9 食品 卫生检验方法 微生 物学部分G B 5 0 0 9 食品卫生检验方法 理化部分G B 7 7 1 8 食品 标签通用标准G B 1 0 7 9。软 饮 料 的 检 验规 则、标志、包 装、运 输、贮存G B 1 0 7 9 1 软饮料原辅材料的要求S B/T 1 0 2 0 3 果汁通用试验方法技术要求3.1 原辅材料应符合G B 1 0 7 9 1 规定。3.2 感官要求见表1,项目要求色泽红色或红褐色形态透明或半透明,无明显沉淀滋味及气味稀释到6%的可溶性固形物时,具有原果风味、无异味杂质不允许存在3.3 理化指标见表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贸易部1 9 9 3-0 7-2 4 批准 4 01 9 9 4-0 6-0 1 实 施S B/T 1 0 2 0 2-9 5以下指标均稀释为6%的可溶性固形物时测定总酸(以柠檬酸计),%让 4砷(以。计),m g 八B簇0.6铅(以P b 计),mg 八成1.0铜(以c u 计),m g 八B1 0.0食品添加剂应符台G B 2 7 6 0 规定3.4 微生物指标见表 3,表 3项目指标细菌总数,个/mL(1 0 0大肠菌群,个八O O m L(6致病菌(指肠道致病菌和致病性球菌)不得检出4 试验方法4.1 感官检验 取5 0 g 混合均匀的山 植浓缩汁于 l O O m L烧杯中,用肉眼观察其色泽、组织形态,检查其有无杂质。另取2 0 g 混合均匀的山植浓缩汁,用蒸馏水稀释成6%的 可溶性固形物时,品尝其滋味,嗅其气味。4.2 理化检验4.2.1 可溶性固形物的测 定 按S B/T 1 0 2 0 3 测定64.2.2 总酸 的测定 按S B/T 1 0 2 0 3 测定.4.2.3 砷的测 定 按G B 5 0 0 9.1 1 规定方法测定。4.2.4 铅的测定 按G B 5 0 0 9.1 2 规定方法测定.4.2.5 铜的测定 按G B 5 0 0 9.1 3 规定方法测定.4.2.6 苯甲酸或山梨酸的测定 按G B 5 0 0 9.2 9 规定方法测定.4.3 微生物检验4.3.1 细菌总 数的测定 按G B 4 7 8 9.2 规定方法测定.4 1S B/T 1 0 2 0 2-9 34.3.2 大肠菌群的测足 按G B 4 7 8 9.3 规定 方 法 检 验.4.3.3 致病菌的检验 按“4 7 8 9.4 和G B 4 7 8 9.1 0 规定方法检验.检验规则5.1 由同一批原料,同一 一 班次,同一条生产线,包装完好的同一品种的 产品 为一检验批次。5.2 产品由厂质检部门 从每批产品中随机抽取2%的塑料桶件.每桶取样5 0 0 g,按本标准规定 进行检验。经检验合格,签发产品合格证,方准出厂。5.3 在原辅材料,生产工艺操作稳定后,感官要求、可溶性固 形物、总酸、微生物指标为必检项目,其它项目 为不定期抽检。5.4 对检验结果中,理化指标不合格项目,可以 从该批中按取样量的两倍样品进行复验,若复验结果中仍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 规定,则判定 该批产品为不合格.5.5 在保质期内,供需双方对产品质量有异议时,可共同协商选定仲裁检验和判定。.标志、包装、运输、贮存.6.1 标签按G B 7 7 1 8 规定执行。6.2 包装材料和容器,按照G B 1 0 7 9 0 中 第5 章规定执行。6.3 运输、贮存6.3.1运输 工 具必 须 清 洁、卫 生、搬 运 时 应轻 拿 轻 放,严禁 摔 撞。6.3.2 在贮 运过程中,必须防 止曝晒、雨淋,严禁与有毒或有异味的物品混贮、混运。6.3.3 本产品应在5 以下的条件下贮存,不得 露天堆放.6.3.4 产品保质期 在本标准规定的贮存条件下,为1 2 个月。附加说明:本标准由中华人民 共和国国内贸易部提出。本标准由江苏省徐州市果 脯蜜饯厂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董月 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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