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汇文网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
网站客服:3074922707
NY
5131-2002
无公害食品
肉兔饲养兽医防疫准则
5131
2002
公害
食品
饲养
兽医
防疫
准则
ICS 11.220 B 41 NY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 NY 51312002 无公害食品 肉兔饲养兽医防疫准则 2002-07-25 发布 2002-09-01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发 布NY 51312002 前前 言言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提出。本标准起草单位:农业部动物及动物产品卫生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农业部动物检疫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玉东、龚振华、刘俊辉、康达、张衍海、王娟、陆明哲。INY 51312002 无公害食品 肉兔饲养兽药防疫准则 1 范围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生产无公害食品的肉兔饲养场在疫病预防、监督、控制、产地检疫及扑灭方面的兽医防疫准则。本标准适用于无公害食品的肉兔饲养场的兽医防疫。2 规范性引用文件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 16548 畜禽病害肉尸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规程 GB 16549 畜禽产地检疫规范 NY/T 388 畜禽场环境质量标准 NY 5027 无公害食品 畜禽饮用水水质 NY 5030 无公害食品 肉兔饲养兽药使用准则 NY 5131 无公害食品 肉兔饲养兽医防疫准则 NY 5232 无公害食品 肉兔饲养饲料使用准则 NY/T 5133 无公害食品 肉兔饲养管理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3 术语和定义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动物疫病动物疫病 animal epidemic disease 动物的传染病和寄生虫病。3.2 病原体病原体 pathogen 能引起疾病的生的生物体,包括寄生虫和致病微生物。3.3 动物防疫动物防疫 animal epidemic prevention 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扑灭和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4 疫病预防疫病预防 4.1 环境卫生条件环境卫生条件 4.1.1 肉兔饲养场的环境卫生质量应符合 NY/T 388 的要求,污水、污物处理应符合国家环保要求,防止污染环境。4.1.2 肉兔饲养场的选址、建筑布局、设施及设备应符合 NY/T 5133 的要求。1NY 51312002 4.2 饲养管理饲养管理 4.2.1 饲养管理按 NY/T 5133 的要求执行。4.2.2 饲料使用按 NY 5132 的要求执行。4.2.3 具有清洁、无污染的水源,水质应符合 NY 5027 规定的要求。4.2.4 兽药使用按 NY 5130 的要求执行。4.2.5 工作人员进入生产区必须消毒,并更换衣鞋。工人服应保持清洁,定期消毒。非生产人员未经批准,不应进入生产区。特殊情况下,非生产人员经严格消毒,更换防护服后方可入场,并遵守场内的一切防疫制度。4.3 日常消毒日常消毒 定期对兔舍、器具及兔场周围环境进行消毒。肉兔出栏后必须对兔舍及用具进行清洗、并彻底消毒。消毒方法和消毒药物的使用等按 NY/T 5133 的规定执行。4.4 引进兔只引进兔只 4.4.1 肉兔饲养场坚持自繁自养的原则。4.4.2 必须引进兔只时,应从健康种兔场引进,在引种时应经产地检疫,并持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4.4.3 兔只在起运前,车辆和运兔笼罩具要彻底清洗消毒,并持有动物及动物产品运载工具消毒证明。4.4.4 引进兔只后,要及时报告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进行检疫,并隔离 30 天,确认兔体健康方可合群饲养。自繁自养的兔场,父母代兔要进行定期的检疫。4.5 免疫接种免疫接种 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其配套法规的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肉兔饲养场疫病的预防接种规划,肉兔饲养场根据规划制定免疫程序,并认真实施。对兔出血病等疫病要进行免疫,要注意选择和使用适宜的疫苗、免疫程序和免疫方法。5 疫病控制和扑灭疫病控制和扑灭 肉兔饲养场发生疫病或怀疑发生疫病时,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时采取以下措施:5.1 先通过本场兽医或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进行临床和实验室诊断。当发生二类疫病兔出血病、兔黏液瘤病、野兔热时要对兔群实行严格的隔离、扑杀及销戏曲措施;立即采取治疗、紧急免疫;对兔群实施清群和净化措施;全场进行彻底的清洗消毒,病死或淘汰兔的尸体按 GB 16548 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5.2 消毒及用药按 NY/T 5133 的规定执行。6 产地检疫产地检疫 产地检疫按 GB 16549 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7 疫病监测疫病监测 7.1 当地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必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其配套法规的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疫病监测方案,由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实施,肉兔饲养场应积极予以配合。7.2 要求肉兔饲养场和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监测的疫病有兔出血病、兔黏液瘤病、野兔热等。监测方法按常规诊断方法中的血清学方法或病原诊断法进行。7.3 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要定期或不定期对肉兔饲养场进行必要的疫病监测监督抽查,并反馈肉兔饲养场。2 NY 51312002 8 记录记录 每群肉兔都应有相关的资料记录。其内容包括:兔只来源地,饲料消耗情况,发病率、死亡率及发病死亡原因,消毒情况,无害化处理情况,实验室检查及其结果,用药及免疫接种情况,兔只发往目的地等。所有记录必须妥善保存。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