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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41T 708-2023 规模牛场口蹄疫生物安全控制技术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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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41T 708-2023 规模牛场口蹄疫生物安全控制技术规范 708 2023 规模 口蹄疫 生物 安全 控制 技术规范
ICS 65.020.30 CCS B 41 41 河南省地方标准 DB41/T 7082023 代替DB41/T 708-2011,DB41/T 709-2011,DB41/T 710-2011 规模牛场口蹄疫生物安全控制技术规范 2023-03-07 发布 2023-06-06 实施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41/T 7082023 I 目次 前言.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牛场建设.2 5 生物安全管理.3 6 监测与净化.6 7 环境质量监测.7 8 无害化处理.9 9 风险评估.10 10 记录和档案管理.11 附录 A(规范性)抽样数量的计算方法.12 附录 B(规范性)0.01 mol L-1(pH 7.2)的磷酸盐缓冲液(PBS)配制.14 附录 C(资料性)规模牛场预防口蹄疫环境质量控制各项污染物和生态环境分析方法.15 DB41/T 7082023 II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以DB41/T 7102011 规模牲畜场口蹄疫风险评估技术规范 为主,整合了DB41/T 7082011规模牛场口蹄疫监测技术规范、DB41/T 7092011规模牛场预防口蹄疫环境控制技术规范的内容。与DB41/T 7102011规模牲畜场口蹄疫风险评估技术规范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a)更改了本文件的适用范围(见第 1 章,2011 版的第 1 章);b)更改了“选址与布局”的有关要求(见第 3 章,2011 版的第 1 章);c)增加了“生物安全管理”的有关要求(见第 5 章);d)增加了“无害化处理”的要求(见第 8 章);e)增加了“记录和档案管理”的有关要求(见第 10 章)。本文件由河南省农业农村厅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河南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焦作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三门峡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西峡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建安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内乡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平顶山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河南省农业科技发展中心、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森林和草原病虫害防治总站、河南农业大学、修武县云台山镇综合执法大队、襄城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闫若潜、班付国、赵雪丽、杨海波、李全成、刘梅芬、王建科、王东方、柴茂、王翠、王华俊、宋丹、田中、王群亮、姚巧珍、李方方、曹伟伟、钱勇、房大学、苑述友、刘石、雷从从、冯桂丹、杜艳玲、曹俊伟。本文件于 2011 年发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DB41/T 7082023 1 规模牛场口蹄疫生物安全控制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规模牛场选址与布局、生物安全管理、监测与净化、环境质量监测、无害化处理、风险评估、记录和档案管理等要求。本文件适用于规模牛场口蹄疫生物安全控制。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3096 声环境质量标准 GB/T 5750.12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微生物指标 GB/T 5832.1 气体分析 微量水分的测定 第1部分:电解法 GB/T 6920 水质 pH值的测定 玻璃电极法 GB/T 11060.1 天然气 含硫化合物的测定 第1部分:用碘量法测定硫化氢含量 GB 13078 饲料卫生标准 GB/T 13195 水质 水温的测定 温度计或颠倒温度计测定法 GB/T 14675 空气质量 恶臭的测定 三点比较式臭袋法 GB/T 15432 空气 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 GB/T 16568 奶牛场卫生规范 GB/T 18204.1 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法 第1部分:物理因素 GB/T 18204.3 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法 第3部分:空气微生物 GB 18596 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T 18935 口蹄疫诊断技术 GB/T 36195 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 NY/T 388 畜禽场环境质量标准 NY/T 1168 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 NY/T 2362 生乳贮运技术规范 NY 5027 无公害食品 畜禽饮用水水质 HJ 533 环境空气和废气 氨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第67号令.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2006年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规模牛场 DB41/T 7082023 2 具有法人资格的奶牛、肉牛等养殖场:奶牛存栏大于或等于100头;肉牛年出栏大于或等于200头。3.2 生物安全 通过优化规模牛场选址布局、建立物理屏障、完善防疫设施设备、健全规章制度等硬件和软件条件,采取一系列防疫措施,严格控制人员、动物及其产品、车辆、物品、投入品、媒介和野生动物、空气、水等传播疫情疫病的风险,从而降低病原微生物的传入、传播和扩散的风险。3.3 投入品 用于预防、治疗、诊断动物疾病或者有目的地调节其生理机能的物质(含药物饲料添加剂),主要包括:血清制品、疫苗、诊断制品、中成药、化学药品、外用杀虫剂、消毒剂等。3.4 净道 健康牛及饲养员行走、场内运送饲料及牛奶等洁净物品转运的专用道路。3.5 污道 粪便等废弃物、淘汰牛等非洁净物品、病死牛及其排泄物转运的专用道路。3.6 风险评估 对各种风险因子进行测试和分析,以估计事物朝着非期望方向发展的可能性和程度有多大。4 牛场建设 4.1 基本要求 应符合GB/T 16568规定,建立在电力供应稳定、交通方便、水质和通风良好、地势高燥、排水方便、环境幽静、无有害气体、无烟雾、无灰沙及其他污染的地区。4.2 场址要求 4.2.1 场区布局应充分考虑生物安全防护要求;办公区、生活区、生产区、粪污处理区和无害化处理区完全分开且有物理隔离、洗消设施及措施,各区应设有实体围墙或能够与外界进行有效隔离的其他物理屏障,且有明显防疫标识。4.2.2 各区有专用人员、车辆、指定运输路线、消毒场所和防疫设施设备,应有明确的净、污分区及自生物安全级别高的区域进入到生物安全级别低的区域单向移动标识,标明人、车、物、投入品等单向流动方向,净、污不交叉;从生物安全级别低的区域进入到生物安全级别高的区域,应严格清洗消毒。4.2.3 水源充足,水质应符合 NY 5027 规定。4.3 场区布局及设施 4.3.1 场区布局 4.3.1.1 场区周围应设实体围墙,在围墙外宜增设防风林、灌木、防疫沟或其他物理屏障等隔离设施或措施。DB41/T 7082023 3 4.3.1.2 办公区应独立设置,与生产区适当保持 500 m 以上直线距离;生活区、生产区、粪污处理区和无害化处理区应严格分开,界限分明;生产区距离其他功能区 50 m 以上且通过物理屏障有效隔开。4.3.1.3 按照生物安全级别由高到低原则,分别设置生产区、病牛隔离舍、粪污处理区和无害化处理区;按照常年或者夏季主导风向,办公区、生活区应位于生产区的上风向或侧风向,病牛隔离舍、粪污处理区、无害化处理区等应位于生产区的下风向,地势相对较低处。4.3.1.4 场区内的道路应坚硬、平坦,净污道不交叉;牛舍、运动场、道路以外地带应绿化。4.3.2 设施设备 4.3.2.1 场区牛舍宜建设为开放式或半开放式,配备卷帘、喷淋和接力风机等保温、降温设备;坐北朝南,坚固耐用,宽敞明亮,排水通畅,通风良好,能有效地排出潮湿和污浊的空气,夏季应增设电风扇或排风扇等通风降温设施。4.3.2.2 场区出、入口应设置车辆消毒池,车辆消毒池两侧应设置长度可覆盖全车的棚式或立柱式喷雾消毒设施;消毒池长度应大于进入的最大车辆轮胎周长的 1.5 倍以上,宽度与入口等宽,消毒池底长度不低于 4 m、深度不低于 0.3 m,池内消毒液深度应淹没轮毂外缘,消毒池应满足防渗、防雨、防溢流等要求;场区入口处应设置人员喷雾消毒通道及物品消毒设施设备或措施。4.3.2.3 场区内应有固定的牛粪贮存、堆放设施设备和场所,存放地点有防雨、防渗漏、防溢流措施。4.3.2.4 场区禁养其他动物,应有防蝇、防蚊、防鼠、防鸟及防止周围其它动物进入场区的设施设备及措施。4.3.2.5 设有与生产能力相适应的动物疫病检测实验室和产品质量检测实验室等,并配备工作所需的仪器设备和经培训、考核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4.3.2.6 奶牛场应设独立的挤奶厅或自动化的挤奶设施设备,有独立的设施设备,挤奶厅卫生操作卫生应符合 GB/T 16568 规定,贮运应符合 NY/T 2362 规定。4.4 栏舍设置 4.4.1 牛舍应配备通风、换气、保温、湿度、防晒、降温等设施设备。4.4.2 奶牛场生产区设犊牛舍、育成(青年)牛舍、泌乳牛舍、干奶牛舍,各栋舍之间距离 5 m 以上或有隔离设施。4.4.3 犊牛舍与其他牛舍分区隔离,采用半开放式舍内单栏饲养,配套 5 m2左右的独立运动场。4.4.4 围产和待产牛应设立独立牛舍;产房位于独立区域,宜设单体产房,配置产圈和产栏,面积 16平方米每头以上,并配套污物(羊水、胎衣等)消毒处理设施和排污处理系统,接产产生的污物经过消毒处理后再进入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系统。4.4.5 应有独立并具有有效物理隔断的、用于选种或引种过程中牛只隔离的后备牛专用舍或隔离栏舍。4.4.6 应有与生产区间隔 300 m 以上或通过物理屏障有效隔离的病牛专用隔离治疗舍。4.4.7 种牛场应设装牛台和预售牛观察设施,位于生产区下风向;种公牛站应设种牛舍、运动场,应采用钢管围栏等将种公牛隔开,运动场应设置遮阳棚。4.5 场区的供、排水系统 4.5.1 场区内应有足够的生产用水,水压和水温均应满足生产需要,水质应符合 GB 5749 规定。如需配备贮水设施,应有防污染措施,并定期清洗、消毒。4.5.2 场区内应具有能承受足够大负荷的排水系统,并不得污染供水系统。5 生物安全管理 DB41/T 7082023 4 5.1 人员管理 5.1.1 场内应配备与其养殖规模相适应的本场专职执业兽医。5.1.2 场内工作人员不应饲养易感口蹄疫动物,不应在其它养殖场兼职或从事技术服务。5.1.3 对所有工作人员每年至少体检一次,项目包括个人健康状况及人兽共患病。5.1.4 制定员工培训制度和培训计划,所有人员上岗前应进行生物安全及口蹄疫净化、防控等相关知识培训,培训、考核记录保存 3 年以上。5.1.5 人员进入办公/生活区前应更换干净、消毒过的衣服及鞋靴,经洗手及喷雾消毒通道充分消毒后入场;携带的物品经消毒后方可入场。5.1.6 人员进入生产区前应经洗浴后更换干净、消毒过的衣物及鞋靴,洗手消毒后方可进入;进入生产区后按照规定路线进入各自工作区域,严格遵循从生物安全级别高的区域进入到生物安全级别低的区域方向移动原则;应专人、专舍、专岗,禁止串区串舍。5.2 车辆管理 5.2.1 外部车辆不宜进入场内,场内应设专门转运车辆;饲草运输车、运奶车等进场前应经全覆盖洗消后方可进场。5.2.2 饲料运输车辆应停在场区外,饲料由场内车辆运入场内;种牛场应在场外设置牲畜中转站,由场内专用车辆运至中转站进行交接,交接完成后经全面洗消后方可进入场区指定区域停放。5.2.3 场内应有相对独立的车辆清洗消毒场所进行内部车辆洗消和停放,车辆使用完毕应立即进行清洗、消毒和干燥。5.3 生产管理 5.3.1 应制定饲养管理、卫生保健技术规程;奶牛场应制定挤奶操作制度、完整的生鲜乳卫生检测规程并记录完整;种牛场应有精液生产技术规程,精液质量检测规程和种公牛管理技术规程,有完整执行记录。5.3.2 应有生长记录、发病治疗淘汰记录、日饲料消耗记录和饲料添加剂使用记录。5.3.3 应有健康巡查制度及记录。5.3.4 应制定投入品(含饲料、兽药、生物制品)使用管理制度,有投入品使用记录;将投入品分类分开储藏,标识清晰。5.3.5 物品在场内应按照由低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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