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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4T
4382-2023
绿色勘查技术规范
4382
2023
绿色
勘查
技术规范
ICS 73.020 CCS D 10 34 安徽省地方标准 DB34/T 43822023 绿色勘查技术规范 Specification for green geological survey and mineral exploration 2023-03-01 发布 2023-04-01 实施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34/T 43822023 I 目次 前言.I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总则.2 目的任务.2 基本原则.2 基本要求.2 5 设计编制.2 编制依据.2 设计编制.2 6 道路施工与场地建设.3 道路施工.3 场地建设.3 7 勘查施工.3 地质测量.3 地球物理勘查.4 地球化学勘查.4 遥感地质调查.4 槽探.4 浅井.5 坑探.5 钻探.5 岩心加工.6 8 场地修复.6 场地清理.6 场地恢复.7 场地覆土.7 复垦复绿.7 9 科技创新.7 10 和谐勘查.7 11 资料整编.8 附录 A(资料性)绿色勘查设计编制内容.9 附录 B(规范性)绿色勘查用表.10 附录 C(资料性)绿色勘查总结内容.14 DB34/T 43822023 II 参考文献.15 DB34/T 43822023 III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安徽省自然资源厅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安徽省地质调查院(安徽省地质科学研究所)、安徽省公益性地质调查管理中心(安徽省地质调查与环境监测中心)。本文件主要起草人:丁宁、韦导忠、雷丁尔、蔡晓兵、陆三明、赵丽丽、徐波、刘雨、白茹玉、王晓明、杜建国、赵文广、钟华明、潘国林、王翔。DB34/T 43822023 1 绿色勘查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绿色勘查的设计编制、道路施工与场地建设、勘查施工、场地修复、科技创新、和谐勘查、资料整编等方面的基本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在陆域开展的地质勘查工作,其他地质工作可参照执行。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309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 3096 声环境质量标准 GB/T 5005 钻井液材料规范 G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 14500 放射性废物管理规定 GB 18599 一般工业废弃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GB/T 31033 石油天然气钻井井控技术规范 GB 50869 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技术规范 DZ/T 0374 绿色地质勘查工作规范 EJ 275 铀矿地质勘查安全生产规程 EJ/T 995 放射性矿产资源坑探规程 EJ/T 1052 放射性矿产资源钻探规程 EJ/T 1070 铀矿岩矿心管理规定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地质勘查 geological survey and mineral exploration 为满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矿产资源供给、工程建设、环境保护、防灾减灾以及其他生产生活需要,运用地球系统科学理论和相关技术、方法、手段,对客观地质体或矿产资源进行调查、勘查、监测、评价、科学研究及相关技术服务等行为或过程。来源:DZT 0374-2021,3.1 绿色勘查 green geological survey and mineral exploration 在地质勘查全过程中,落实绿色发展理念,通过运用高效、环保的方法、技术、工艺和设备等,减少或避免对生态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并对受扰动的环境进行修复,实现地质勘查、生态环保、社区和谐的多赢效果。来源:DZT 0374-2021,3.2 DB34/T 43822023 2 4 总则 目的任务 在满足地质勘查目的的前提下,运用先进的方法、技术、工艺和设备等,在设计编制、道路施工与场地建设、勘查施工、场地修复、科技创新、和谐勘查、资料整编等方面实施管控,最大限度地减少或避免对生态环境的扰动,实现地质勘查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基本原则 4.2.1 坚持地质勘查与生态环境保护并重原则,将绿色勘查理念贯穿于地质勘查全过程。4.2.2 坚持科技创新原则,在满足地质勘查目的的前提下,鼓励采用先进的方法、技术、工艺和设备等。4.2.3 坚持“谁勘查谁负责、谁施工谁恢复、谁破坏谁治理”原则,在地质勘查前研判并调查勘查施工可能造成工作区生态环境和社会环境的负面影响,预防保护在先,修复治理在后。4.2.4 坚持和谐勘查原则,尊重自然,尊重当地民俗,因地制宜开展工作,构建和谐勘查氛围。4.2.5 坚持绿色勘查工作同设计、同实施的原则。基本要求 4.3.1 地质勘查工作选区应符合矿产资源规划体系、国土空间规划体系、自然保护地体系等管理规定。4.3.2 编制地质勘查设计前,应对各种勘查工作方法和手段对工作区水、大气、土壤、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等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确定主要的环境影响因素。4.3.3 编制绿色勘查设计时应根据主要环境影响因素,优化地质勘查工作部署,统筹考虑各阶段要求,制定相应防控措施或应急预案、环境修复措施,使各项工作实施对环境可防可控,综合开展绿色勘查工作。4.3.4 地质勘查工作实施前,应进行绿色勘查培训,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明确绿色勘查要求。4.3.5 地质勘查工作实施过程中,应开展绿色勘查工作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隐患,及时采取有效的技术措施及管理方法预防、控制和处理。4.3.6 各类工程施工结束后,应根据不同地区自然生态环境实际,及时开展环境修复治理工作,使修复治理效果与自然环境相协调。4.3.7 地质勘查单位应建立绿色勘查组织管理体系,推行地质勘查工作管理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5 设计编制 编制依据 自然资源,生态地质环境保护,地质灾害防治,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土地复垦和植被恢复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相关报告(表)及治理方案等。设计编制 5.2.1 绿色勘查设计编制前,进行实地调查并开展生态地质环境影响因素综合分析研判。5.2.2 在满足地质勘查目的的前提下,应明确绿色勘查工作思路、工作部署及地质勘查实施过程中拟采用的方法、技术、工艺和设备等,制定生态地质环境保护措施及修复治理方案。5.2.3 当地质勘查设计有调整、环境状况有变化、法律法规有特别要求的,应及时对绿色勘查内容进行调整。DB34/T 43822023 3 5.2.4 绿色勘查设计可单独成章,或并入地质勘查设计相关章节。设计编制内容参见附录 A。6 道路施工与场地建设 道路施工 6.1.1 地质勘查施工应充分利用现有的公路、村道、居民区通道及农耕道等。确需新修建道路,应严格控制道路规模,兼顾后续勘查开发阶段施工及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6.1.2 车辆道路修建要规划最佳行车路线,尽可能避开植被,选择扰动小的季节和地段施工。6.1.3 人员进出道路确需砍伐灌木、荆棘、毛竹等植被的,砍伐宽度以单人通过为宜,砍伐形成的尖锐树茬、竹茬等,需进行钝化处理。6.1.4 设备进场道路,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应优先考虑人工搬运,根据地形条件等(如皖南山区和大别山区)可采用以索代路运输方式,应减少对植被的破坏。6.1.5 施工设备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减少对周边居民及野生动物的干扰,在居民区附近不应夜间作业,施工作业应符合 GB 3096 的要求。6.1.6 对施工和运输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应采取喷雾、洒水、加设除尘装置等措施防止粉尘污染,施工作业应符合 GB 3095 的要求。场地建设 6.2.1 项目驻地应优先就近租用当地民居或公共建筑物。临时新建项目驻地,在满足生产、生活需要的前提下,应选择在对环境影响较小的区域规范建设,尽量减少对植被的占压和扰动,与水源、河流保持一定距离,防止对水源、河流的污染。6.2.2 地质勘查施工场地应优先避开耕地和林地,尽量选择无植被或植被稀少、无自然灾害、无安全隐患的区域。确保地质勘查施工场地无低洼积水,场地边坡上方汇水面大或位于冲沟附近,应设置截水沟,临崖或陡坡处应设置支护及防护栏杆,预防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发生。6.2.3 地质勘查施工场地范围以满足安装操作为限,尽量减少开挖量,力求挖填平衡,控制场地占用面积,场地剥离物按以下方式处置:a)植被覆盖区,开挖前对扰动范围内的草皮进行人工剥离,存放于底部铺有腐殖土的临时存放场,并适时进行洒水养护;能移植的林木,应移植用于复绿。开挖出的土石应装袋砌筑边坡,有序堆放;b)耕地、园地等有作物覆盖的场地,耕作层、覆土层及适宜复垦的土壤层,应集中收集存放管理,作为恢复覆土。6.2.4 项目驻地和地质勘查施工场地应充分展现地质勘查单位科学规范管理、和谐勘查、安全文明生产的良好形象,规范设置相关内容的标语、宣传牌等。7 勘查施工 地质测量 7.1.1 穿行作业时,作业路线和作业点应尽量避开植被;人员穿行茂密山林时,应避免砍伐树木、惊扰野生动物,同行人应走同一条道路。7.1.2 作业时产生的废纸、金属、玻璃、塑料袋(瓶)、包装袋等垃圾和废电池、化学试剂等有害废弃物应带回驻地,按规定分类处置,避免污染水、土壤和大气环境。7.1.3 作业时应加强火源管理,严禁丢弃火源,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DB34/T 43822023 4 地球物理勘查 7.2.1 地球物理勘查工作应采用先进、经济、高效的轻型设备,提倡使用航磁、航电、航重等技术;当使用重型设备时,应尽可能控制环境扰动范围,视情况选择容易恢复的地段作业。7.2.2 地球物理勘查设备的安装和测量点、线的布设,应尽可能合理避让草地、林地、耕地及动物栖息地等。7.2.3 开展地球物理勘查工作,应做好防范工作,尽可能减轻电磁辐射、震动、噪声、放射性物质等对周边环境的影响。7.2.4 标记物应选用易于降解的材质,避免使用化学纤维、塑料条带等对环境产生影响的材质。7.2.5 地球物理勘查工作完成后,应及时对废炸药箱、废炮线、废油漆桶、废电瓶、标志桩、纸屑等固体废物分类收集,进行回收利用或特殊处理。地球化学勘查 7.3.1 地球化学勘查工作应根据设计采样点的土壤发育程度和植被生长等具体情况,合理选择对环境扰动小的采样设备及方法,针对不同的植被施工环境具体要求如下:a)无植被区,仅有土壤覆盖,采样结束后应及时回填;b)植被稀疏区,地球化学勘查工作在误差允许范围内,合理规避植物生长点,采样结束后及时回填,无法规避的,先行移除植被,采样结束后及时回植;c)植被发育区,采样前需对样点植被层进行揭除,采样结束后原貌原地恢复。7.3.2 标记物应选用易于降解的材质,避免使用化学纤维、塑料条带等对环境产生影响的材质。7.3.3 地电化学测量除满足 7.3.1 要求外,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废电池应回收处理。7.3.4 重砂测量除满足 7.3.1 要求外,样品淘洗时减少或避免对水源造成污染。遥感地质调查 低空航拍选择合适的时段进行,遥感地面验证工作参照 7.2、7.3 的要求。槽探 7.5.1 槽探施工位置选择时,在满足地质勘查目的的前提下,优先布设在植被不发育地带。7.5.2 鼓励采用便携式钻探代替槽探。7.5.3 槽探施工可采用机械和人工施工两种方式。交通方便,不需新修施工运输道路的地段,可采用机械化施工;交通不便、植被茂密的地段,可采用人工开挖施工,以减少或避免修路及机械施工造成土地、植被的破坏。7.5.4 槽探应根据地形情况分类施工。陡坡区段开挖的表层腐殖土、底土、基岩碎石应采用可降解编织袋分别装袋,装袋后依次堆码于探槽两侧并确保堆放稳定,探槽两端禁止堆放土石,预防开挖土石随意堆放形成滑塌或坡面泥石流;缓坡区段可沿探槽两侧铺设隔离层,将剥离的表层腐殖土和开挖的底土、基岩碎石分开堆存。7.5.5 植被覆盖区应预先将地表植被切块揭层并择地进行养护,再将表层腐殖土和底土、基岩碎石分别剥离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