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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63T
2108-2023
水生态监测规范
2108
2023
水生
监测
规范
ICS 13.020 CCS Z 06 DB63 青海省地方标准 DB 63/T 21082023 水生态监测规范 2023-02-09 发布 2023-02-10 实施 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63/T 21082023 I 目 次 前言.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水生生境监测.2 4.1 基础信息.2 4.2 水文特征.2 4.3 河湖形态特征.3 4.4 河湖岸带特征.3 4.5 水体理化要素.3 4.6 沉积物理化要素.5 5 水生生物监测.6 5.1 浮游动植物.6 5.2 大型底栖无脊椎动物.8 5.3 大型水生植物.9 5.4 鱼类.11 6 质量控制和安全管理.12 6.1 人员培训与安全.12 6.2 质量保证与控制.12 附录 A(资料性)试剂及配置.14 附录 B(资料性)监测器具.15 附录 C(资料性)水生态监测记录表.17 参考文献.26 DB63/T 21082023 II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由青海省水文水资源测报中心提出。本文件由青海省水利厅归口。本文件主要起草单位:青海省水文水资源测报中心。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柴元冰、陆丹、崔玉香、朱海涛、贾洁、仲玉晶、樊永英、王丹、周媛媛。本文件由青海省水利厅监督实施。DB63/T 21082023 1 水生态监测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水生态监测包含的水生生境、水生生物的监测方法及质量控制和安全管理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省境内的河流、湖泊、水库等内陆水域的水生态监测。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50179-2015 河流流量测验规范 SL 58-2014 水文测量规范 SL 219-2013 水环境监测规范 SL 257 水道观测规范 SL 733-2016 内陆水域浮游植物监测技术规程 SC/T 9402-2010 淡水浮游生物调查技术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河床比降河床比降 riverriverbed slopedbed sloped 河床上、下游两断面的落差与其长度的比值。3.2 河湖河湖(库库)岸带岸带 riparian zoneriparian zone 直接影响河湖(库)水域或受到河湖(库)水域影响的河湖(库)水域毗连地带,是河湖(库)水域与相邻陆地生态系统之间的过渡带。来源:SL/T 7932020,3.3 3.3 河道蜿蜒程度河道蜿蜒程度 meandering degree of river meandering degree of river 河段实际长度与河段上下游之间空间直线距离的比值。3.4 水生生物水生生物 aquatic organismsaquatic organisms DB63/T 21082023 2 指终生或生活史中某一个特定阶段(如卵或幼体等)生活于水中的所有生物,包括了众多复杂的生态类群:如浮游植物、浮游动物、着生生物、底栖动物、大型水生植物、鱼类、两栖类等。来源:DB63/T 12172013,3.2 3.5 浮游植物浮游植物 phytoplankton phytoplankton 在水中浮游生活的藻类植物,通常浮游植物就是指浮游藻类,包括蓝藻门、绿藻门、硅藻门、金藻门、黄藻门、甲藻门、隐藻门和裸藻门等。来源:SL 7332016,3.1 3.6 浮游动物浮游动物 zooplankton zooplankton 悬浮于水中的微小动物,没有游泳能力,或仅有微弱的游泳能力。通常包括原生动物、轮虫、枝角类和桡足类等。来源:DB11/T 17212020,3.2 3.7 大型水生植物大型水生植物 macrophy macrophytestes 目测可见的大型维管束植物和大型藻类,主要包括挺水植物、浮叶植物、沉水植物以及漂浮植物。来源:SL/T 7932020,3.4 3.8 大型底栖无脊椎动物大型底栖无脊椎动物 benthic macroinvertebrate benthic macroinvertebrate 生活史全部或大部分时间生活于水体底部,且不能通过500 m孔径网筛的无脊椎动物,主要由环节动物、软体动物、线型动物、扁形动物和节肢动物等组成。来源:SL/T 7932020,3.5 4 水生生境监测 4.1 基础信息 4.1.1 信息要素 水生生境基础信息主要包括经纬度、海拔、气温、天气状况、河流长度、湖库面积等。4.1.2 监测方法 经纬度和海拔由GPS(全球定位系统)或BDS(北斗卫星导航系统)定位设备测量;气温由温度计测量,温度计放在距离地面1.5 m的百叶箱内进行测量;天气状况由调查人员现场观测记录;河流长度、湖库面积可收集资料获得。4.2 水文特征 4.2.1 监测指标 水文特征包括河流水面宽度、河湖水深和流速、调查期间流量等。DB63/T 21082023 3 4.2.2 监测方法 河流水面宽度采用卷尺或激光测距仪测量;河湖水深采用超声波测深仪、铅鱼、测深杆或测深锤测量,样点布设和方法按照SL 58-2014中3.2执行;流速采用流速仪法、浮标法或声学多普勒剖面流速仪法,样点布设和方法按照GB 50179-2015中4.3执行;调查期间流量数据可通过实测或收集资料获得,流量监测方法按照GB 50179-2015执行。4.3 河湖形态特征 4.3.1 监测指标 河湖形态特征包括河床比降、河道蜿蜒程度、湖库范围、湖库岸线长度、河床基质、水下地形。4.3.2 监测方法 监测河段的河床比降、河道蜿蜒程度、湖库范围、湖库岸线长度、河床基质、水下地形可通过实测或收集资料获得,具体观测内容和方法应符合SL 257的规定。4.4 河湖岸带特征 4.4.1 监测指标 河湖岸带特征包括河湖岸带宽度、河湖岸带坡度、河湖岸带类型、自然岸线保有率、植被覆盖率、土地利用类型、人类活动。4.4.2 监测方法 河湖岸带宽度、河湖岸带坡度、河湖岸带类型、自然岸线保有率、植被覆盖率通过现场调查、资料收集、遥感解译等方式,估算或测量获得,具体观测内容和方法应符合SL 257的规定。遥感解译所使用的卫星影像或者航空影像,应经过处理成为数字正射影像(DOM),影像采集时间宜选择在秋冬季节,空间分辨率应不低于2 m。空间数据的坐标系统一为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高程为1985国家高程基准。土地利用类型通过收集资料、分析调研、现场观察等方式获得;人类活动通过资料收集与现场调查结合,明确河湖岸带周边是否存在排污、耕种、砍伐等人类活动。4.5 水体理化要素 4.5.1 监测指标和方法 水体理化要素在现场监测水温、pH值、溶解氧、透明度、电导率等指标,其余指标采集水样后送至实验室监测。水体理化要素监测指标和方法见表1。表1 水体理化要素监测指标和方法 序号 监测指标 推荐监测方法 1 水温 温度计测定法 2 pH值 电极法 3 溶解氧 电化学探头法 4 浑浊度 比色法 DB63/T 21082023 4 表 1 水体理化要素监测指标和方法(续)序号 监测指标 推荐监测方法 5 透明度 圆盘法 6 电导率 电导仪法 7 悬浮物 重量法 8 高锰酸盐指数 碱性法、酸性法 9 总磷 分光光度法 10 总氮 紫外分光光度法 11 叶绿素a 分光光度法 12 五日生化需氧量 稀释与接种法 13 氨氮 分光光度法 14 铜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15 锌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16 氟化物 离子色谱法 17 砷 原子荧光法、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18 汞 原子荧光法、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19 镉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20 铬(六价)分光光度法 21 铅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22 硫酸盐 离子色谱法 23 氯化物 离子色谱法 24 硝酸盐 分光光度法 25 亚硝酸盐 分光光度法 26 钾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27 钠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28 钙 EDTA滴定法、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29 镁 EDTA滴定法、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30 总硬度 EDTA滴定法 31 矿化度 重量法 32 全盐量 重量法 33 总碱度 酸滴定法 34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 气质联用仪法 35 全氟化合物 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36 抗生素 液相色谱法、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37 内分泌干扰物 气质联用仪法 4.5.2 采样断面布设 4.5.2.1 水体理化要素的监测断面采样垂线的设置按照 SL 219-2013 中 3.1.11 执行。4.5.2.2 水体理化要素的监测断面采样垂线上采样点的设置按照 SL 219-2013 中 3.1.12 执行。4.5.3 采样频次 DB63/T 21082023 5 水体理化要素监测应全年至少进行2次采样,条件允许可每月采样1次。4.5.4 采集和保存 4.5.4.1 采集前洗净水样瓶,水样灌瓶前,应用少量水样冲洗水样瓶 2 次3 次。使用采水器采集样品,每个采样点采集水样 5L。4.5.4.2 分层采样时,可将各层所采集水样等量混合后取 5L;用于分析水体理化要素的垂向变化时,各层样品应分别采集。4.5.4.3 采样容器和水样保存方法按照 SL 219-2013 中表 3.3.10 执行。4.5.4.4 做好采样记录,采样记录表见表 C.1。4.6 沉积物理化要素 4.6.1 监测指标和方法 沉积物理化要素监测均采集样品后送至实验室监测。沉积物理化要素监测指标和方法见表2。表2 沉积物理化要素监测指标和方法 序号 监测指标 推荐监测方法 1 总氮 土壤 全氮的测定 凯氏法 2 总磷 土壤 总磷的测定 碱熔-钼锑抗分光光度法 3 pH值 土壤 pH值的测定 电位法 4 氧化还原电位 土壤 氧化还原电位的测定 电位法 5 铜 土壤质量 铜、锌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6 锌 土壤质量 铜、锌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7 铅 土壤质量 铅、镉的测定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8 镉 土壤质量 铅、镉的测定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9 镍 土壤质量 镍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10 总铬 土壤质量 总铬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11 汞 土壤和沉积物 汞、砷、硒、铋、锑的测定 微波消解/原子荧光法 12 砷 土壤和沉积物 汞、砷、硒、铋、锑的测定 微波消解/原子荧光法 13 硒 土壤和沉积物 汞、砷、硒、铋、锑的测定 微波消解/原子荧光法 14 硫化物 土壤和沉积物 硫化物的测定 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 4.6.2 采样断面布设 4.6.2.1 沉积物理化要素监测断面的采样垂线设置与水体理化要素监测断面的采样垂线一致。有特殊需求的,应根据土壤背景状况、水土流失状况、污染源分布和主要污染物种类和沉积物状况,选择具有代表性,沉积条件稳定的采样垂线进行布设。4.6.2.2 沉积物理化要素的监测断面采样垂线上采样点为垂线的底端点。4.6.3 采样频次 沉积物理化要素监测应全年至少采样1次,可结合水体理化要素监测样品的采集同期进行。DB63/T 21082023 6 4.6.4 采集和保存 4.6.4.1 使用沉积物采样器或彼得森采泥器采集样品,采样前应用水样冲洗采样器,采样时应避免搅动底部沉积物。4.6.4.2 沉积物采样量为 0.5kg1.0kg,可在同一采样点多次采集,装入同一容器中混匀。4.6.4.3 样品采集后应沥去水分,去除砾石、动植物残体等杂物,密封于聚乙烯瓶(袋)中。4.6.4.4 沉积物样品保存方法按照 SL 219-2013 中表 6.3.1 执行。5 水生生物监测 5.1 浮游动植物 5.1.1 试剂和器具 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