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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53T
1095-2022
三七茎叶皂苷提取工艺
固液萃取法
1095
2022
三七
皂苷
提取
工艺
萃取
ICS65.020.01CCS B 1053云南省地方标准DB53/T 10952022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技术规范2022-05-20 发布2022-08-20 实施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 布DB53/T 10952022I前言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DB53/T 1095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技术规范、DB 53/T 1096受污染耕地协同监测技术规程与DB53/T 1097受污染耕地严格管控技术规范共同构成支撑受污染耕地监测、管控与利用的地方标准体系。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云南省农业农村厅提出。本文件由云南省农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YNTC07)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云南省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云南农业大学、农业农村部环境保护科研监测所。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木霖、王建雄、马艳兰、胡涛、林大松、孙治旭、严婷婷、刘梦然、王红华、陈云辉、张辅霞、安毅、王瑞刚、杨凤、熊艳。DB53/T 109520221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技术规范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的安全性原则、方案制定、轻微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措施、轻度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措施、中度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措施、农产品监测、监测报告与效果评估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5084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15618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NY/T 398农、畜、水产品污染监测技术规范NY/T 2271土壤调理剂 效果试验和评价要求NY/T 3034土壤调理剂 通用要求NY/T 3036肥料和土壤调理剂 水分含量、粒度、细度的测定NY/T 3343耕地污染治理效果评价准则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耕地Cultivated land用于农作物种植的土地。本文件所规定的耕地是指种植食用类农产品的耕地。3.2受污染耕地Contaminated of cultivated land受到镉、汞、砷、铅、铬等重金属污染的耕地,存在种植食用类农产品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的风险,分为轻微污染、轻度污染、中度污染、重度污染耕地。3.3优先保护类耕地Priority protection grade of contaminated cultivated land耕地土壤中镉、汞、砷、铅、铬等重金属含量小于GB15618规定的筛选值,按照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技术指南规定划分的优先保护类耕地。3.4安全利用类耕地Safety utilization grade of contaminated cultivated land耕地土壤中镉、汞、砷、铅、铬等重金属大于等于GB 15618规定的筛选值,小于GB 15618规定的管制值,按照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技术指南规定划分的安全利用类耕地。DB53/T 1095202224安全性原则4.1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应基于截断外来污染源,无新增污染前提下实施。4.2安全利用措施不得对耕地或地下水造成二次污染,所使用的有机肥、土壤调理剂等投入品中镉、汞、砷、铅、铬重金属含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4.3所采取的安全利用措施应持续提高农产品质量,保障农产品安全。5方案制定5.1安全利用流程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流程如图1所示,主要包括资料收集、方案制定、措施实施、农产品监测、效果评估5个阶段。图 1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流程图DB53/T 1095202235.2编制实施方案5.2.1依据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结果、实地勘察实施区域现状,收集历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资料、调查农作物种植及生产情况等。5.2.2编制方案,内容应包括项目区基本情况、项目实施区域分布、主要农作物种植情况、耕地类型及污染状况、安全利用措施的筛选及实施、监测与评价、经费预算、组织保障等。5.2.3方案应结合当地实际,针对农作物种植情况,基于耕地污染类型、程度、范围、污染来源及经济性、可行性等因素,因地制宜选择安全利用措施。5.2.4方案编制应考虑切断污染源,防止外来污染物的输入。6轻微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措施6.1轻微污染耕地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结果中的优先保护类耕地,土壤镉、汞、砷、铅、铬5项重金属的检测值小于GB 15618规定的筛选值,但所种植农产品镉、汞、砷、铅、铬5项重金属的检测值超过GB 2762规定值的区域。6.2安全利用措施6.2.1实行严格保护,防止新增污染物输入,加强投入品监管,加强土壤及农产品的监测。6.2.2管控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6.2.3若农产重金属检测值连续 2 年超过 GB 2762 规定值,应调查分析受污染的原因,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7轻度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措施7.1轻度污染耕地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结果中的安全利用类耕地,土壤镉、汞、砷、铅、铬5项重金属的检测值大于等于GB 15618规定的筛选值,小于GB 15618规定的管制值,但所种植农产品镉、汞、砷、铅、铬5项重金属的检测值低于GB 2762规定值。7.2轻度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措施7.2.1基本要求控制污染物输入,优化生产管理,结合耕地污染特征和生产情况可以选择适合当地生产实际的农艺调控类技术措施,如石灰调节、优化施肥、品种调整、水分调控、叶面调控、深翻耕等。7.2.2石灰调节将石灰均匀地撒施在酸性镉污染稻田土壤表面,施用量可参考表1,施用量不能造成土壤板结。同时补施硅、锌等元素。石灰施用频率1次/年,稻田土壤pH值达到7.0后,应停施1年。DB53/T 109520224表 1治理酸性镉污染稻田石灰(CaO)建议施用量(单位:kg/亩年)土壤镉含量范围土壤pH值土壤质地砂壤土壤土黏土1倍-2倍筛选值(含)5.51001502005.56.5751001502倍筛选值以上5.51502002505.56.5100150200注:适用于偏酸性镉污染稻田,土壤pH值一般在6.5以下,不适用于存在砷超标风险的稻田。7.2.3优化施肥根据土壤环境状况与种植作物特征,结合测土配方施用有机肥、化肥。同时应防止施肥引起土壤盐化、土壤酸化、养分不平衡等问题以及可能的二次污染。7.2.4品种调整宜选择具有低积累品种特征的作物品种,每个作物品种只能应在其适宜种植区推广。7.2.5水分调控土壤pH低于6.5的镉污染酸性稻田,全生育期保持淹水状态。灌溉水质应符合GB5084的要求,同时应加强水稻病虫害的观察与防控。不适用于存在砷超标风险的稻田。7.2.6叶面调控针对镉污染稻田,选用可溶性硅、可溶性锌、可溶性硒等制剂进行叶面喷施。7.2.7深翻耕表层土壤受污染耕地,根据当地种植习惯、作物类型、土壤类型和耕作层厚度等确定在冬闲或春耕翻地时深翻耕,深翻耕后应进行施肥。深翻耕技术适用于一般耕地,耕作层应大于25 cm以上,不适用于高背景值区域。8中度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措施8.1中度污染耕地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结果中的安全利用类耕地,土壤镉、汞、砷、铅、铬5项重金属的检测值大于等于GB 15618规定的筛选值,小于GB 15618规定的管制值,但所种植农产品镉、汞、砷、铅、铬5 项重金属的检测值超过GB 2762规定值的区域。8.2中度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措施8.2.1基本要求依据耕地污染特征,选择实施农艺调控类措施,结合土壤改良技术、生物技术和综合类技术等进行安全利用。并加强土壤及农产品风险评估,实施风险管控。DB53/T 1095202258.2.2农艺调控类技术农艺调控类技术同7.2.2至7.2.7。中度污染耕地实施农艺措施效果不明显,农产品仍然超标的区域,应增加土壤改良技术、生物技术和综合类技术进行综合治理。8.2.3原位钝化8.2.3.1原位钝化技术应慎重选择,宜先小规模实验,再大面积推广应用。8.2.3.2原位钝化技术不应造成二次污染,不应对土壤理化性质及环境质量等带来负面影响。8.2.3.3根据土壤污染特征对应添加钝化材料,如海泡石、坡缕石、蒙脱土、黏土矿物粉、铁镒氧化物、泥炭等进行安全利用。8.2.3.4钝化后应继续跟踪监测土壤重金属有效态含量及农作物可食部位重金属含量的变化,以及土壤质地、理化性质、微生物群落结构及生物多样性的变化情况,评估钝化的长期效应与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8.2.4定向调控8.2.4.1利用土壤化学或微生物原理,调节土壤中的氧化还原、吸附、沉淀等过程,促使重金属污染物由高有效性向低有效性转化、由高毒性向低毒性转化。8.2.4.2宜采用具有特殊功能的材料配置成土壤调理剂,定向控制土壤中重金属元素的迁移以及在农作物中的富集。8.2.4.3利用调理剂开展污染治理应建立在完善的试验基础上。8.2.4.4调理剂对重金属污染土壤的治理适用于一般重金属污染农田。8.2.4.5定向调控技术实施应符合 NY/T 3034、NY/T 2271、NY/T 3036。8.2.5微生物修复8.2.5.1利用天然或人工驯化培养的功能微生物,通过生物代谢功能降低污染物活性,防控生态风险。8.2.5.2微生物修复材料包括微生物菌剂、微生物接种剂、复合微生物肥料和生物有机肥等,施用种类和施用量需根据当地土壤类型和作物类型确定。8.2.5.3宜优先选用微生物修复技术。8.2.6植物提取8.2.6.1植物提取分为两类,一类为持续型植物萃取,直接选用超富集植物吸收积累土壤中的重金属;另一类是诱导性植物提取,在种植植物的同时添加某些可以活化土壤重金属的物质,提高植物萃取重金属的效率。8.2.6.2利用超富集(高富集)植物或络合诱导植物吸收污染土壤中的重金属并在地上部分积累,收割植物地上部分去除土壤中重金属污染。8.2.6.3在应用超富集植物修复重金属污染土壤时,应选择合适的栽培措施,包括育苗、翻耕、种植密度、除草、间套作、刈割等。8.2.6.4根据植物的特点与当地气候结合提高污染土壤的修复效率,该技术修复成本高,适用于小面积污染耕地。8.2.7“VIP”综合类技术DB53/T 1095202268.2.7.1当单一措施难以保障农作物可食部位污染物含量达标时,应结合农产品产地土壤污染类型、污染程度,集成优化物理-化学-生物联合技术措施,即“VIP”或“VIP+n”综合类治理技术。8.2.7.2包括低镉水稻品种(Variety)、淹水灌溉(Irrigation)、施用石灰等调节土壤酸碱度(pH)的基础上增施(采用)土壤调理剂、钝化剂、叶面调控剂、有机肥等降镉产品或技术(n)。8.2.7.3VIP 技术与其他技术(n)集成时应进行各项技术的组合和排序,应遵循经济高效、科学规范、衔接农时。8.2.7.4适用于酸性镉污染稻田,且稻米镉含量0.2 mg/kg。9农产品监测、监测报告与效果评估9.1农产品监测布设农产品监测采样点与采样方法按照NY/T 398的规定执行,检测方法按照GB 2762的规定执行。9.2监测报告监测报告应包括概述、农产品监测工作开展情况、检测结果、结果分析、结论与建议等。9.3效果评估效果评估按照NY/T 3343的执行。DB53/T 1095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