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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43T
2243-2021
地理标志产品
西渡湖之酒
2243
2021
地理
标志
产品
西渡湖
43湖南省地方标准地理标志产品 西渡湖之酒Product of geographical indication Xiduhu Wine ICSCCS 667.160.10X 2发 布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12发布-072022-02实施-07DB43/T 22432021 湖南省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湖南省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DB43/T 22432021 I 目 次 前言 引言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保护范围 2 5 产品分类 2 6 原辅料要求 2 7 酿造工艺 2 8 质量要求 3 9 检验方法 4 10 检验规则 4 11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5 附录 A(规范性)西渡湖之酒地理标志保护范围区域图 6 参考文献 7 湖南省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DB43/T 22432021 II 湖南省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DB43/T 22432021 III 前 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湖南省知识产权局提出。本文件由湖南省地理标志产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湖南省鼎谷一酒业有限公司、衡阳县湘雁酒厂、湖南酃渌酒业有限公司、衡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李文璐、刘伟、颜克仕、曾国强、贺湘辉、金和腊、汪青松。湖南省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DB43/T 22432021 IV 湖南省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DB43/T 22432021 V 引 言 衡阳西渡湖之酒,古称酃酒,即酃湖之酒,以其酿酒之水取酃湖而得名。酃酒是中国历史上最早的名酒,作为皇室贡酒有千余年历史,衡阳百姓称之为湖之酒。正史中关于湖之酒成为皇室贡酒最早的记载为晋书(唐)房玄龄。意思是在太康元年(公元 280年),晋武帝司马炎消灭东吴,三国时代结束,中国重回统一,司马炎将出产于酃县的酃酒荐于太庙,作为国酒来祭祀祖先,犒劳功臣。北魏贾思勰所著中国现存最早的综合性农书齐民要术中记载了酃酒独特的酿造方法,并将其命名为“作酃酒法”。依此方法所制出的酒形成了中国黄酒独有的“酃湖”特色。时光荏苒,转瞬千年,长盛不衰的西渡湖之酒渐渐走出庙堂,进入寻常百姓家中。西渡湖之酒选用当地特有的麻矮糯为原料加自制饼药(酒曲),在西渡深厚的人文底蕴和优越的地理自然环境中精心打造。酒体具有晶莹透亮,光泽鲜明,清香四溢,馥郁醇香,口感鲜甜、浓而不腻、圆润浑厚、清明爽快的特点。湖南省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DB43/T 22432021 VI 湖南省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DB43/T 22432021 1 地理标志产品 西渡湖之酒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西渡湖之酒的保护范围、产品分类、原辅料要求、酿造工艺、质量要求、生产加工卫生条件、检测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文件适用于地理标志产品西渡湖之酒的生产和销售。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1354 大米 GB 27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粮食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4806.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陶瓷制品 GB 4806.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玻璃制品 GB 4806.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 GB 5009.22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酒中乙醇浓度的测定 GB 5009.23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氨基酸态氮的测定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T 6543 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 136622018 黄酒 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T 17924 地理标志产品标准通用要求 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GB 316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经营过程卫生规范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QB/T 4577 甜酒曲 3 术语和定义 GB/T 136622018 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西渡湖之酒 Xiduhu Wine 在保护范围内,以糯米、水、传统酒曲(饼药)为主要原料,通过蒸煮、发酵、压榨、贮存、澄清、湖南省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DB43/T 22432021 2 过滤等工艺加工而成,具有香甜浓厚特征的黄酒。4 保护范围 湖南省衡阳县西渡镇现辖行政区域。(详见附录 A)5 产品分类 按加工工艺分为榨汁型和陈酿型。6 原辅料要求 6.1 糯米 6.1.1 储存1 年的“麻矮糯”糯米。6.1.2 米粒应饱满,色白、有光泽、无杂质、无虫伤、无霉变,并符合 GB 2715 和 GB/T 1354 的规定。6.2 酒曲 产地范围内传统酒曲,并符合 QB/T 4577 的规定。6.3 酿造用水 采用产地范围内的深层页岩地下水,水质应符合 GB 5749 的规定。7 酿造工艺 7.1 工艺流程 原料-浸泡-淘洗-蒸饭-晾饭-淘洗-入缸发酵-出缸装坛再发酵-提取酒液-杀菌-贮存-配制过滤。7.2 关键工艺要求 7.2.1 淘洗:两次淘洗。第 1 次先浸泡再淘洗,浸泡至米质酥软且颗粒完整,去除米壳等杂质。第 2 次把蒸煮好的糯米洗散,米温度降到 25 30。7.2.2 施曲 糯米温度在 25 30,在陶瓷荷叶杠底铺一层磨碎好的酒曲(饼药)加一层糯米,其上再铺一层酒曲加一层糯米,最后铺一层酒曲。拌匀,中间留洞,酒曲和糯米的比例为 1500。7.2.3 酿造 7.2.3.1 鲜酿:经蒸煮、发酵、贮存、压榨、澄清、过滤等工艺。7.2.3.2 陈酿:经蒸煮、发酵、压榨、澄清、过滤、灭菌、密封、3 年以上贮存、勾兑、杀菌、灌装等工艺。湖南省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DB43/T 22432021 3 7.2.4 封坛 用当年干荷叶封坛。榨汁型封坛时间 1 个月至 6 个月,陈酿型封坛时间 3 年至 5 年。7.3 酿造要求 应遵守“五不加”的原则,即,不加水、不加糖、不调香、不着色、不加添加剂。8 质量要求 8.1 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 1 的规定。表 1 感官要求 项目 要求 榨汁型 陈酿型 外观 金黄色或橙黄色,清亮透明,有光泽,允许瓶(坛)底有微量聚集物 琥珀色,清亮透明,光泽较好 口味 具有西渡湖之酒特有的口味,鲜甜,鲜爽、柔和、无异味 具有西渡湖之酒特有的口味,醇厚,绵甜,尚柔和,尚鲜爽,无异味 香气 具有西渡湖之酒特有的香气,甜香,醇香浓郁,无异香、异气 具有西渡湖之酒特有的香气,馥郁醇香浓郁,无异香、异气。杂质 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杂质 8.2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2 的规定。表 2 理化指标 项目 指标 榨汁型 陈酿型 酒精度(20)/(vol)16.0 12.023.0 总糖(以葡萄糖计)/(g/L)150.0 150.0 氨基酸态氮/(g/L)0.45 0.40 8.3 污染物限量 污染物限量应符合 GB 2762 的规定 8.4 净含量 应符合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2002 年第 75 号令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的规定。8.5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应符合 GB 14881 的规定。湖南省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DB43/T 22432021 4 9 检验方法 9.1 感官要求 取 50 g 样品置于烧杯中,置于明亮的自然光处,目测其外观、杂质,嗅其气味,用温开水漱口后品其滋味。9.2 酒精度 按 GB 5009.225 的规定执行。9.3 总糖 按 GB/T 136622018 中 6.2 的规定执行。9.4 氨基酸态氮 按 GB 5009.235 的规定执行。9.5 污染物限量 按 GB 2762 的规定执行。9.6 净含量 按 JJF 1070 的规定执行。10 检验规则 10.1 组批 同一批原料、同一生产班次、同一生产线生产的同品种同规格产品为同一批。10.2 抽样 在成品库以随机取样法从五个不同部位抽取样品,每批抽样件数6 件,且6 瓶,总量2 kg,一式两份,供检验和复验用。10.3 出厂检验 10.3.1 每批产品应进行出厂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10.3.2 出厂检验项目包括:酒精度、总糖、氨基酸态氮、净含量。10.4 型式检验 本文件第 8 章中规定的所有项目为型式检验项目。型式检验每半年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a)申请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专用标志时;b)产品定型投产时;c)更换主要设备时;湖南省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DB43/T 22432021 5 d)出厂检验结果对比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e)停产半年以上恢复生产时;f)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或地理标志产品监督管理机构提出要求时。10.5 判定规则 10.5.1 产品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本文件要求时,判定为合格产品。10.5.2 如有检验项目不符合本文件要求,应在该批产品留样中取样复检不合格项目;复检后仍不符合本文件要求,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11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11.1 标志 11.1.1 产品的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 GB/T 191 的规定。11.1.2 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应符合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的相关规定。11.1.3 产品标签应符合 GB 7718、GB/T 17924、GB 28050 的规定。11.1.4 标识标签应标注“过量饮酒有害健康”的警示语。11.2 包装 11.2.1 产品内包装材料应符合 GB 4806.4、GB 4806.5、GB 4806.7 的规定。11.2.2 外包装纸箱应符合 GB/T 6543 的规定。11.3 运输 应符合 GB 31621 的规定,榨汁型运输温度 0 10,陈酿型常温运输。11.4 贮存 应符合 GB 31621 的规定,榨汁型 0 4 冷藏,陈酿型常温储藏。11.5 保质期 符合本文件规定的贮存条件下,榨汁型保质期为 6 个月,陈酿型长期保存。湖南省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DB43/T 22432021 6 附 录 A(规范性)西渡湖之酒地理标志保护范围区域图 图 A.1 西渡湖之酒地理标志保护范围区域图 湖南省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DB43/T 22432021 7 参 考 文 献 1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 75 号令(2002)湖南省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