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汇文网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
网站客服:3074922707
DB11T
2058-2022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指南
汽车维修
2058
2022
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
技术
指南
汽车
维修
ICS 13.020.10 CCS Z 01 DB 11 北京市地方标准 DB11/T 20582022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指南 汽车维修 Technical guidelines for environmental impact assessment Vehicle maintenance and repair industry 2022-12-27 发布 2023-04-01 实施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11/T 20582022 I 目次 前言.II 引言.I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一般规定.2 5 技术要点.2 6 文件编制要求.6 附录 A(资料性)工程组成情况附表.7 附录 B(规范性)建设项目内容相关附表.8 附录 C(资料性)汽车维修流程及产排污节点附图.12 附录 D(资料性)各环节主要污染物参考表.13 附录 E(资料性)源强核算方法(以挥发性有机物为例).17 附录 F(规范性)污染源源强核算相关附表.19 附录 G(资料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重点内容填写指引.22 参考文献.25 DB11/T 20582022 II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由北京市生态环境局提出并归口。本文件由北京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实施。本文件起草单位:北京市生态环境评估与投诉中心,北京市生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鱼红霞、唐丹平、杨俊杰、张建平、杨涛、姬瑛倩、陈禹桥、王祺鑫、王岩、孙娟、李楠。DB11/T 20582022 III 引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范和指导汽车维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制定本文件。DB11/T 20582022 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指南 汽车维修 1 范围 本文件给出了汽车维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一般规定、技术要点和文件编制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汽车维修企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可指导环境影响技术评估和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18597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 26877 汽车维修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37822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GB/T 38597 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 HJ 2.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 HJ 2.2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 HJ 2.3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表水环境 HJ 2.4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 HJ 19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 HJ 169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 HJ 610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 HJ 819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 HJ 884 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 准则 HJ 942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总则 HJ 944 排污单位环境管理台账及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技术规范 总则(试行)DB11/307 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DB11/501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DB11/T 1195 固定污染源监测点位设置技术规范 DB11/1228 汽车维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11/T 1426 汽车维修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 DB11/1488 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喷烤漆房 spray booths 可以加热空气介质,并在其中进行喷漆、烘烤作业的装置。DB11/T 20582022 2 来源:DB11/1228-2015,3.2 涂料 coating material 液体、糊状或粉末状的一类产品,当其施涂到底材上时,能形成具有保护、装饰和/或其他特殊功能的涂层。来源:GB/T 38597-2020,3.2 即用状态 ready for use 原料产品调配好即可用于生产的状态。来源:DB11/1228-2015,3.8 4 一般规定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分类应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及北京市实施细化规定的要求。应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的相关规定开展工作,需设置专项评价的,应按照 HJ 2.2、HJ 2.3、HJ 169、HJ 610 开展专项评价工作。建设项目应符合“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要求。建设项目所在区域如已开展街区层面控制性详细规划或其他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应说明其与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的相符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若简化,应说明依据和理由。5 技术要点 环境影响因素识别与评价因子筛选 5.1.1 环境影响因素识别 按照HJ 2.1的规定识别环境因素,包括大气、地表水、地下水、声、生态、固体废物和环境风险等。5.1.2 环境影响评价因子筛选 按照HJ 2.1的规定筛选评价因子,根据车辆诊断、机电维修、钣金处理、调漆及喷烤漆、车辆调试等维修工序,重点识别以下污染因子:a)废气:苯、苯乙烯、苯系物、非甲烷总烃、铅及其化合物、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等;b)废水:pH、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氨氮、总氮、总磷、苯系物等;c)固体废物:废有机溶剂与含有机溶剂废物,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染料、涂料废物,含汞废物,含铅废物,石棉废物,废催化剂和其他废物等危险废物;d)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涉及的 GB 37822、DB11/307、DB11/501、DB11/1488 等标准中控制的其他污染物。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5.2.1 建设项目概况 5.2.1.1 建设内容 DB11/T 20582022 3 按照HJ 2.1的规定给出项目概况,并遵守以下要求:a)参考附录 A 给出维修车型、主要维修内容、主要维修流程及相应维修设备等工程组成;b)按照附录 B 的表 B.1 给出用地面积、建筑规模、经营规模、工程投资等主要技术指标;按照表B.2 给出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主要建设内容;c)改建、扩建项目应说明与现有工程的依托关系,分析阐明现有工程环境保护措施及处理效果、污染物排放及达标情况,核算现有工程污染物实际排放总量;d)给出现有工程履行环境影响评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手续等情况,明确与建设项目有关的主要环境问题并提出整改措施。5.2.1.2 平面布置 按照HJ 2.1的规定给出平面布置图,并遵守以下要求:a)给出营业面积范围内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功能区的平面布置,明确接待室、生产厂房(车辆诊断车间、机电维修车间、钣金处理车间、调漆室及喷烤漆房、车辆调试车间、车辆清洗车间)和停车场、物料库、危险废物贮存场所等工程的位置;b)给出废气、废水等收集路径及排放口的位置分布;机电维修车间、钣金处理车间等主要噪声排放源的位置分布。5.2.1.3 主要设备和原辅料、燃料 按照HJ 2.1的规定给出主要设备和原辅料、燃料的相关信息,并遵守以下要求:a)参考附录 A,按照附录 B 的表 B.3,分别给出车辆诊断、机电维修、钣金处理、调漆及喷烤漆、车辆调试、车辆清洗等环节的主要设备情况;b)按照附录 B 的表 B.4,重点给出涂料、稀释剂、固化剂和清洗剂等主要原辅料、燃料的主要成分(包括挥发性有机物占比等)、规格、物态、用途、年使用量、最大存储能力及储存方式等情况;说明涂料与 GB/T 38597 中有关产品要求的符合性,并分析处于即用状态的涂料挥发性有机物含量限值与 DB11/1228 有关要求的符合性。5.2.2 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 按照HJ 2.1的规定开展污染影响因素分析,并遵守以下要求:a)参考附录 C 的图 C.1,简述汽车维修流程和产排污节点,绘制流程图、标注产排污节点,并进行分类编号;b)按照汽车维修内容及主要设备和原辅料、燃料使用情况,参考附录 D 的表 D.1、表 D.2、表 D.3,给出产排污环节及主要污染物情况;c)涉及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中的污染物应明确其来源、转移途径和流向;d)给出生产、生活用水量及污水排放量,重点分析不同车型的车辆清洗用水量、污水产生量与排放量,以及水循环利用情况;开展水平衡分析,绘制水平衡图。5.2.3 污染源源强核算 5.2.3.1 产排污分析 对主体工程、公用工程、辅助工程及环保工程分别开展产排污分析,重点分析以下内容:a)车辆诊断、机电维修、钣金处理、调漆及喷烤漆、车辆调试等产排污环节及稀释剂和固化剂贮存、食堂等其他场所产生的废气;DB11/T 20582022 4 b)机电维修、调漆及喷烤漆等产排污环节及车辆清洗、接待室、住宿、食堂等其他场所产生的废水;c)机电维修、钣金处理、调漆及喷烤漆等产排污环节及其他场所产生的危险废物。5.2.3.2 污染源源强核算 按HJ 884核算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的污染源源强。核算方法可采用物料衡算法、类比法、实测法、产污系数法、排污系数法等,其中物料衡算法和排污系数法可参考附录E,重点说明核算过程:a)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污染源源强核算优先选用类比法、物料衡算法或排污系数法,挥发性有机物应优先选用物料衡算法核算;采用类比法的,应从维修车型、原辅料使用情况、维修工序和规模等方面分析可类比性;b)现有工程应优先采用实测法。已取得排污许可证的,应将排污许可证及其执行报告作为现有工程回顾性评价和污染源源强核算的主要依据;c)按照附录 F,列表给出污染源源强核算结果。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5.3.1 根据行业特点、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和区域环境特征,识别现状调查与评价的重点环境要素、环境保护目标。5.3.2 依据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以及 HJ 2.2、HJ 2.3、HJ 2.4、HJ 19、HJ 610 等标准的相关规定,开展大气、地表水、声、生态环境、地下水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5.4.1 主要环境影响 5.4.1.1 主要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遵守以下要求:a)根据行业特点、规模、环境敏感程度、影响特征等,重点预测运营期的环境影响;b)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开展各环境要素环境影响分析,需设置专项评价的,依据 HJ 2.2、HJ 2.3、HJ 169 及 HJ 610 等标准的有关规定开展相应的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按照 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执行。5.4.2 主要环境保护措施 5.4.2.1 一般要求 主要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遵守以下要求:a)按照 HJ 2.1 的规定,重点说明拟采取的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防治措施和生态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包括工程措施和管理措施;b)对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按照 GB 26877、DB11/1228、DB11/T 1426 中所列污染防治技术要求,简要分析其可行性。5.4.2.2 废气防治措施 给出各类废气的主要收集方式及效率,处理工艺、处理能力、去除效率和运行管理要求,重点论证以下废气的防治措施:DB11/T 20582022 5 a)打腻子、调漆及喷烤漆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b)切割、磨抛等含颗粒物废气;焊接烟气中铅及其化合物等有毒有害废气;c)喷烤漆房配套加热炉燃烧废气;d)按照 DB11/1228 的规定给出原辅料的贮存、调配、使用过程,以及废有机溶剂、废吸附剂、盛装过有机溶剂的废包装容器等贮存过程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给出非原位再生吸附处理措施的吸附剂使用量。5.4.2.3 废水防治措施 给出各类废水的主要收集方式、处理工艺、处理能力、去除效率、排放去向和运行管理要求,重点论证以下废水的防治措施:a)零部件清洗废水;b)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