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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6T
1704.2-2022
“赣鄱正品”品牌管理
第2部分产品全链数字化要求
1704.2
2022
正品
品牌
管理
部分
产品
数字化
要求
ICS 01.140.20 CCS A 14 DB36 江西省地方标准 DB36/T 1704.22022 “赣鄱正品”品牌管理 第 2 部分:产品全链数字化要求 Brand management of GanPoZhengPinPart 2:Product full chain digital requirements 2022-12-13 发布 2023-06-01 实施 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36/T 1704.22022 I 目 次 前 言.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总体原则.2 5 基本要求.2 6 数据采集关键点要求.3 7 信息管理要求.4 DB36/T 1704.22022 II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一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江西省农业农村厅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江西省农业农村厅、江西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江西省经济作物研究所、江西赣鄱正品品牌管理有限公司、北京世纪盈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凤凰沟生态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江西绿色生态品牌建设促进会。本文件主要起草人:丁帅、陈华玲、黄图强、周学礼、李鸥叶、张鑫、蔡伟龙、谭礼红、周军军。DB36/T 1704.22022 III 引 言 本文件实现了“赣鄱正品”认定产品品牌基地原产地认定、品牌基地环境监测物联网设备应用、产品的农事操作管理、产品加工数字化管理、产品物流数字化管理、品牌产品销售数字化管理和消费者数字化展示。DB36/T 1704.22022 1“赣鄱正品”品牌管理 第 2 部分:产品全链数字化要求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赣鄱正品”品牌管理全链数字化要求的总体原则、基本要求、数据采集关键点要求和信息管理要求。本文件适用于“赣鄱正品”认定企业及品牌运营主体。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29373 农产品追溯要求 果蔬 GB/T 29568 农产品追溯要求 水产品 GB/T 33915 农产品追溯要求 茶叶 GB/T 38155 重要产品追溯 追溯术语 GB/T 40465 畜禽肉追溯要求 GB/T 40480 物流追溯信息管理要求 GB/Z 40948 农产品追溯要求 蜂蜜 DB36/T 1061 农业生产现场物联网建设技术规范 DB36/T 1704.1 “赣鄱正品”品牌管理 第1部分:品牌评价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GB/T 38155和DB36/T 1704.1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全链数字化 Full chain digitalization 以产品全生命周期对象所要求的设施设备为基础,以区块链技术、信息技术、自动化技术、测控技术等为手段,用数据链接产品各生产环节,对产品全生命周期运行过程的质量安全进行规划、管理、诊断和优化的技术方案。3.2 “赣鄱正品”产品全链数字化 GanPoZhengPin full chain digitization 对“赣鄱正品”认定产品的种养殖、加工、贮运、物流、销售及消费者等环节中与质量安全有关的信息进行记录和存储,并将记录存储的信息通过溯源载体附着在“赣鄱正品”认定产品包装上,实现农产品源头可溯、去向可追、信息可查、责任可究的一种溯源监测的技术管理系统。DB36/T 1704.22022 2 4 基本原则 4.1 合法性,“赣鄱正品”全链数字化应遵循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相关标准的规定。4.2 完整性,“赣鄱正品”全链数字化应覆盖品牌认定产品种养殖产地管理、种养殖过程、产品加工工艺管理、农产品仓储物流管理及产品销售管理,信息内容覆盖各环节操作时间、地点、责任主体、产品批次、质量安全相关内容。4.3 真实性,“赣鄱正品”全链数字化应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具备符合需求的溯源精确度,并对信息的及时性和真实性负责。4.4 安全性,“赣鄱正品”全链数字化应在数据传输与存储、用户访问与通信满足国家相应的安全标准规范。5 基本要求 5.1 概述 5.1.1 认定品牌基地应按照 GB/T 29373、GB/T 29568、GB/T 33915、GB/T 38155、GB/T 40465 和 GB/Z 40948 的要求,建立品牌基地种养殖的产品全程可追溯体系。5.1.2 认定品牌基地负责人通过农业物联网设备,观看监控视频、了解掌握环境监测数据,实时监测原产地环境质量和各环节关键控制点。5.2 企业产品数字化管理要求 5.2.1 组织(或企业)应提供如企业名称营业执照(必选)、经营许可证(可选)、生产许可证(可选)、企业详细地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企业简介、企业照片、加工厂宣传照、农产品宣传照等相关材料。5.2.2 组织(或企业)应依法注册登记,且生产经营活动、场所等在登记范围以内。5.2.3 组织(或企业)申报的产品应通过绿色产品、有机食品或地理标志产品三者之一认证,且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5.2.4 申报产品信息(如产品名称、产量、基地信息等)应与认证信息一致,并如绿色产品、有机食品或地理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农产品质量检测报告扫描件等相关材料。5.3 基地环境数字化要求 5.3.1“赣鄱正品”认定品牌基地应配备农业物联网有关设施设备,对基地环境的空气质量、水质、土壤质量、生态环境等进行数字化监测。5.3.2 认定品牌基地的空气质量监测信息可包括但不限于空气温湿度、空气质量(PM 2.5、负离子含量等)、二氧化碳浓度、有害气体(硫化氢、氨气等)浓度等。5.3.3 认定品牌基地的水质监测信息可包括但不限于淡水渔业养殖的水温、溶解氧、pH 值、电导率等。5.3.4 认定品牌基地的土壤质量监测信息可包括但不限于土壤温湿度、土壤酸碱度(pH 值)、土壤盐分等。5.3.5 认定品牌基地的生态环境监测信息可包括但不限于光照强度、光辐射、大气压力、风速、风向、雨量、露点等。5.3.6 认定品牌基地的环境质量评价方法包括污染指数评价、土壤肥力评价、生态环境质量分析。5.4 基地农业物联网设施要求 DB36/T 1704.22022 3 5.4.1 认定品牌基地通过农业物联网设备,观看监控视频、了解掌握环境监测数据,实时监测原产地环境质量和各环节关键控制点。5.4.2 基地农业物联网设施的功能与性能要求、建设要求和施工与维护应符合 DB36/T 1061 的要求。5.4.3 基地农业物联网设施信息应与农产品追溯信息集成,方便消费者了解农产品种植养过程中的环境数据。6 数据采集关键点要求 6.1 原产地认定环节 6.1.1 认定品牌基地应通过“赣鄱正品”APP、小程序或网站,在“地块管理-圈地”功能中对认定企业的农产品所在地块进行统一管理,记录信息应包括地块名称、地块类型、地块面积、通过地图绘制真实的地块轮廓。6.1.2 应在明确的农产品所在地块中添加种养品种,按照所选品种采集信息:a)作物类产品应记录种植种类、种植标准、种植方式、作业方式、移栽时间等信息;b)禽畜类应记录养殖种类、养殖标准、养殖模式、养殖开始时间、及养殖数量等信息;c)水产品应记录养殖种类、作业方式、投苗时间、养殖数量等信息;6.1.3 食用菌类产品应记录培养料配制、分装、灭菌及消毒、接种、采收等信息。6.2 产品生产管控环节 认定品牌基地应通过“赣鄱正品”APP、小程序或网站,在“地块管理”功能中,记录农事记录、采收记录、农资使用记录等信息。6.3 产品加工管控环节 认定品牌基地应通过“赣鄱正品”APP、小程序或网站,按加工工艺先后顺序记录加工产品、加工时间、加工步骤、加工过程的照片或视频、加工工艺介绍等信息。6.4 产品质量检测环节 认定品牌基地应通过“赣鄱正品”APP、小程序或网站,在“地块管理”功能中上传产品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应包含检测项目、检测机构、报告编号、颁发日期及质量报告等信息。6.5 产品储运环节“赣鄱正品”认定品牌产品物流数字化管理规范应符合GB/T 40480的要求。6.6 产品销售环节“赣鄱正品”认定品牌产品销售环节的采集关键点数字化信息包括:a)经销商信息:经销商名称、法人详细信息、联系方式、地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经销商资质、销售点;b)零售信息:零售人员信息、零售时间、零售点名称及地址、产品批号、产品生产日期、产品保质期、零售方式,零售价格、产品可售量、产品起售量、单次最大供货量、进货时间、售时间/上架时间、零售数量;6.7 产品消费者环节 DB36/T 1704.22022 4“赣鄱正品”认定产品消费者通过手机扫描产品包装上防伪溯源二维码,可以查询到产品信息、权威检测信息、品牌产地信息、种养殖过程信息、加工环节信息、品牌企业信息。7 信息管理要求 7.1 信息采集 7.1.1 采集时应确保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时效性。7.1.2 应使用传感器、检测仪等设备自动采集的信息应采用自动采集方式,无法自动采集的使用人工采集方式。7.2 信息记录 7.2.1 认定主体应确保全链数字化范围能在农产品上、中、下游组织间的有效传递和沟通。7.2.2 若产品涉及流程少于所列环节,可依据自身需要记录所涉环节的数字化信息。7.2.3 若产品涉及流程多于所列环节,按照信息不间断的原则,按要求记录流程数字化信息。7.3 信息存储 7.3.1 认定主体应将全链数字化信息及时整理、储存和备份。采用电子化记录的应有备份系统,无法采用电子化手段采集全链数字化信息的的品牌认定主体,应保留纸质记录并及时归档。7.3.2 所有全链数字化档案在生产周期结束后应至少保存 2 年。7.3.3 全链数字化信息,应使用区块链技术实现数据不可篡改。7.4 信息传输 上一环节操作结束时,相关企业、组织或机构应及时通过网络、纸质记录等传递给下一环节,企业、组织或机构汇总各环节信息后传输到赣鄱正品数字农业平台。7.5 信息查询 7.5.1 凡经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应向社会公开的质量安全信息均应建立相应的查询平台,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种植/养殖者、产地、产品、加工企业、批次、质量检验结果等。7.5.2 全链数字化防伪溯源实现信息查询互动,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a)消费者通过手机等移动客户端或手持扫描仪、二维码信息等方式进行扫码溯源;b)销售者通过手机等移动客户端或手持扫描仪、二维码信息、电子数据表等方式上传台账查看交易;c)监管人员通过赣鄱正品数字农业平台了解与掌握赣鄱正品品牌认定产品全生命周期流程的质量安全情况,对问题食用农产品依法进行处置。7.6 信息展示 7.6.1 认定主体的产品全链数字化信息采集至“赣鄱正品”全链数字化平台,进行集中展示。7.6.2“赣鄱正品”全链数字化平台展示内容,包含认定企业信息、认定企业产品信息、产品生产管控环节信息、产品加工管控环节信息、产品质量检测环节信息、产品储运环节信息、产品销售环节信息等。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