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汇文网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
网站客服:3074922707
DB35T
2090-2022
工业产业园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规程
2090
2022
工业
产业
科技成果
转移
转化
服务
规程
ICS 03.080.01 CCS A 10 35 福建省地方标准 DB35/T 20902022 工业(产业)园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规程 Code of practice for transfer and transformation services of scientific and technological achievement in industrial parks 2022-12-27 发布 2023-03-27 实施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35/T 20902022 I 目次 前言.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基本原则.1 真实性原则.1 公平公正原则.2 5 基本要求.2 服务组织方.2 服务供给方.2 服务人员.2 6 服务内容.2 科技成果应用开发服务.2 科技成果信息服务.3 科技成果评价服务.3 科技成果交易代理服务.3 科技金融服务.3 科技成果质量管理服务.3 科技创新创业孵化服务.3 7 服务要求.4 服务程序.4 委托与受理.4 论证与评审.4 签订合同.4 组织实施.4 档案管理.5 服务评价与改进.5 8 考核方法.5 附录 A(规范性)服务流程图.6 附录 B(资料性)考核方法.7 参考文献.8 DB35/T 20902022 II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提出。本文件由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福州高新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福建省标准化研究院、福建省标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福建中科芯源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福建中科兰剑智能装备科技有限公司、智玻蓝芯(福建)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福建省云创集成科技服务有限公司、腾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福建江夏学院、龙岩学院、福州软件园科技创新发展有限公司。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吴连庆、李海晏、官耀荣、郑秦文、庄承淮、王彬彬、卢俊、陈晓峰、陈美燕、彭小滨、夏波、侯红、祁向前、朱向东。DB35/T 20902022 1 工业(产业)园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规程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工业(产业)园区(以下简称“园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的基本原则、基本要求、服务内容、服务要求和考核方法。本文件适用于园区内组织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园区外的组织参照使用。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34670 技术转移服务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GB/T 34670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科技成果 scientific and technological achievement 通过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所产生的具有实用价值的成果。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1996年5月颁布,2015年8月修订),第二条 科 技 成 果 转 移 转 化 服 务 transfer and transformation services of scientific and technological achievement 为提高生产力水平而对科技成果所进行的后续开发、信息、交易代理、评价评估、金融、认证培训与质量管理、创业孵化等服务。4 基本原则 真实性原则 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应向服务需求方提供有关服务的真实信息,应与客观实际相符,不应有任何虚假成分;应让服务需求方知晓服务供给方的基本情况、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全面、及时、准确地告知服务过程中的有关信息。保密原则 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过程中涉及的相关方对于彼此间的商业机密、个人隐私、经营信息以及约定保密的内容负有保密义务。DB35/T 20902022 2 公平公正原则 服务供给方应公平、公正地提供成果转移转化服务,不应偏袒服务过程中涉及的任何一方;向服务需求方提供有偿服务时,收费议价应平等协商、诚实守信、合理定价。5 基本要求 服务组织方 5.1.1 宜引入或设立相关专业机构为园区企业提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5.1.2 宜设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信息平台,发布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相关政策文件,持续征集、整理、发布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相关需求与供给等信息。5.1.3 应鼓励国内外科研团队携带科技成果到园区转移转化。5.1.4 应鼓励孵化器、众创空间、双创基地等载体提供概念验证、技术开发、中试孵化、金融服务、人才培养、知识产权服务等方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5.1.5 宜建设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共享服务平台,鼓励标准化、计量、检验检测、认证认可、品牌培育等服务机构入驻,为企业提供相关质量管理服务。服务供给方 5.2.1 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或法人内设机构。5.2.2 应按国家及省市的相关规定开展服务,应具备必要的技术条件和工作方法,有明确的业务范围与工作基础。5.2.3 应有明确的从事技术转移转化服务的管理办法、管理服务的规范性程序、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科学合理的员工奖惩机制。5.2.4 办公场所应悬挂或明示营业执照、服务工作流程、服务规范的相关信息、投诉方式等。5.2.5 应定期对从事技术转移服务工作的从业人员进行培训。5.2.6 应为服务需求方保守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并妥善保管相关资料,未经许可,不应非法泄露、占有、使用、私自转让或变相转让受托的业务。5.2.7 在服务过程中不应有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服务人员 5.3.1 应熟悉国家、本省关于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相关法律法规,掌握相关的基础技术知识和职业技能。5.3.2 应遵守职业道德,做到客观公正、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尽职尽责,保护相关方秘密,维护行业信誉,避免不正当竞争。6 服务内容 科技成果应用开发服务 科技成果应用开发服务应包括但不限于:a)概念验证;b)小试、中试服务;c)技术二次开发与集成服务;d)新用途开发;DB35/T 20902022 3 e)技术标准制定;f)其他科技成果应用开发服务。科技成果信息服务 科技成果信息服务应包括但不限于:a)科技资源平台和数据库建设;b)科技信息搜集、分析服务;c)知识产权信息服务;d)产业情报分析服务;e)科技查新和文献检索服务;f)其他科技成果信息服务。科技成果评价服务 科技成果评价服务应包括但不限于:a)对科技成果项目的前期立项、中期实施、后期效果的评价服务;b)对科技成果的技术价值、经济价值、社会价值、实施风险的评价服务;c)对科技成果交易的价值评估服务;d)对科技成果融资及运营绩效的评价服务;e)对其他科技成果评价服务。科技成果交易代理服务 科技成果交易代理服务应包括但不限于:a)科技成果转让与许可代理;b)科技成果进出口代理;c)其他科技成果交易代理服务。科技金融服务 科技金融服务应包括但不限于:a)科技成果投资、股权融资;b)科技成果质押、抵押融资;c)科技成果投融资风险监控咨询;d)政策性信贷及专项补贴咨询;e)其他科技金融服务。科技成果质量管理服务 应面向科技成果的供需双方,提供标准化、计量、检验检测、认证认可、品牌培育等质量管理相关服务。科技创新创业孵化服务 应为科技创新创业者提供共享服务空间、经营场地、政策指导、资金申请、技术鉴定、咨询策划、项目顾问等有助于其创业的单一或综合服务。DB35/T 20902022 4 7 服务要求 服务程序 园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应包括委托与受理、论证与评审、签订合同、组织实施、档案管理、服务评价与改进6个阶段,服务流程应符合附录A中图A.1的规定。委托与受理 7.2.1 服务供给方在接受委托之前应与服务需求方进行充分沟通,了解所托事项的内容和具体要求,对所托事项的可行性进行确认,必要时对所托事项进行实地调查、核实,策划适合于服务需求方运作方式的服务方案。7.2.2 在明确所托事项后,服务供给方应向服务需求方说明可提供的服务内容、服务时限、收费方法、后续服务、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等内容,服务需求方应如实提供与项目相关的技术资料和证明材料。7.2.3 在对服务事项进行策划时,应确定以下内容:a)服务需求、效能目标、质量目标和其它要求;b)服务过程、文件和资源需求;c)服务所要求的验证、确认、监视和检查活动,以及服务质量标准及接收准则;d)为实现服务过程及其结果满足要求所提供的文件表格记录;e)服务供给方和服务需求方应用文字明示所托事项可能发生的、有利和不利因素及产生的结果。论证与评审 7.3.1 服务供给方应对通过确认的服务需求方的需求进行论证与评审,确保有能力满足服务需求方的要求。7.3.2 论证与评审的内容应包括服务范围、服务内容、所涉及的专门技术、时间进度等。7.3.3 若评审不通过,应告知服务需求方,并备案、归档。签订合同 7.4.1 服务供给方接受委托后,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要求与服务需求方签订服务合同,明确双方权责。7.4.2 服务供给方宜对技术合同进行备案。组织实施 7.5.1 服务供给方应按照服务方案的要求,明确人员分工并制定具体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在合同实施的适当阶段,对所开展的服务内容进行评审,以确保服务的有效性。7.5.2 服务供给方应对服务过程进行管理,确保服务符合协议的要求,主要包括:服务方案、服务人员、服务反馈表等。7.5.3 服务供给方应按协议要求提供服务,并通过提供服务管理保障实现效能和质量要求。7.5.4 服务实施过程中,应对服务相关的各个方面的变更采取及时、有效的变更控制流程,确保服务运转正常。7.5.5 应定期向服务需求方报告服务的执行情况,并根据服务需求方反馈,重新制定服务方案,满足服务需求方要求。DB35/T 20902022 5 档案管理 7.6.1 服务机构应搜集服务过程中的各种客观证据,包括书面记录、录音、视频、网络资料等,整理形成服务档案并进行保存。7.6.2 服务档案的内容应真实、详细能够全面反映技术转移转化服务过程。7.6.3 服务机构应根据法律法规、自身管理的需要和服务项目的特点设置适宜的档案保存期限。服务评价与改进 7.7.1 宜制定服务质量考核评定管理办法等制度文件,宜按 GB/T 36733 的规定建立评价指标体系。7.7.2 服务供给方在该项服务完成后应进行考评,考评内容应包括是否完成合同约定、项目实施的结果、对服务需求方后续工作的建议等。7.7.3 服务供给方可通过自我评价、服务需求方评价和社会评价对服务绩效进行评价,形成服务评价结果。7.7.4 服务评价可采用访谈、座谈、发放调查问卷、查阅资料等多种方法,可单独使用也可多种方法结合使用。7.7.5 对于服务不全面或不及时、服务过程不规范、服务需求方投诉及其他服务需求方认为不合格的现象,宜制定整改措施,改进服务。7.7.6 服务改进的内容应包括服务供给方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措施和预期目标、改进服务需要的配套实现条件等。8 考核方法 与要求对应的考核方法宜符合附录B中表B.1的规定。DB35/T 20902022 6 附录A (规范性)服务流程图 园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流程应符合图A.1的规定。开始1 委托与受理3 签订合同4 组织实施5 档案管理6 服务评价与改进结束2 论证与评审告知服务需求方未通过通过 图A.1 园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流程图 DB35/T 20902022 7 附录B (资料性)考核方法 与要求对应的考核方法参见表B.1。表B.1 要求内容与对应的考核方法 要求内容 对应的考核方法 基本要求 服务组织方 评价园区相关管理部门出台的园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相关政策文件情况、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信息平台建设运营情况、引入或设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相关专业机构情况、园区企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成效等 服务供给方 归档并管理以下信息:a)运营配套服务管理制度;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