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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4T
2606-2022
高标准农田培肥技术规范
2606
2022
标准
农田
技术规范
ICS 65.080 CCS B 10 14 山西省地方标准 DB 14/T 26062022 高标准农田培肥技术规范 2022-12-08 发布 2023-03-08 实施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 14/T 26062022 I 目次 前言.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培肥原则和要求.1 5 肥力诊断.2 6 土壤培肥方案.2 DB 14/T 26062022 II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 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由山西省农业农村厅提出、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本文件由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标准的组织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本文件由山西省农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山西大地生态环境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杨成立、程向军、雷涛、赵振明、庞胜喜、侯彬、李婷婷、杨立杰、王瑾、李洋、杨洋。DB 14/T 26062022 1 高标准农田培肥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高标准农田培肥的术语和定义、培肥原则和要求、肥力诊断、土壤培肥、培肥效果评价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高标准农田土壤培肥。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20287-2006 农用微生物菌剂 GB/T 30600 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 GB/T 33469 耕地质量等级 NY/T 525 有机肥料 NY/T 889 土壤速效钾和缓效钾含量的测定 NY/T 1121.1-2006 土壤检测 第1部分:土壤样品的采集、处理和贮存 NY/T 1121.2-2006 土壤检测 第2部分:土壤pH的测定 NY/T 1121.4-2006 土壤检测 第4部分:土壤容重的测定 NY/T 1121.6-2006 土壤检测 第6部分:土壤有机质的测定 NY/T 1121.24-2006 土壤检测 第24部分:土壤全氮的测定 NY/T 2911-2016 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规程 LY/T 1232 森林土壤磷的测定(中性及石灰性土壤)3 术语和定义 GB/T 30600 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4 培肥原则和要求 培肥原则 4.1 按照有机与无机相结合原则,调整施肥结构,提高土壤有机质以及养分含量。按照用地与养地相结合原则,通过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种植绿肥等有机培肥技术,结合深耕深松,稳定并提高耕作层土壤肥力。培肥要求 4.2 DB 14/T 26062022 2 高标准农田建成后,应通过秸秆还田、施有机肥、种植绿肥、深耕深松等措施,保持或提高耕地地力。低肥力地区土壤有机质达到12 g/kg以上,中高肥力地区土壤有机质达到15 g/kg以上。同时,应实施测土配方施肥,使养分比例适宜作物生长,测土培肥施肥覆盖率应达到95%以上。5 肥力诊断 现场踏勘与采样方案编制 5.1 按照NY/T 2911-2016 中5.1 的规定,平原区每100200 亩布设一个采样点,丘陵区每5080 亩布设一个采样点,在确定采样点位后,形成采样点位图,编制高标准农田土壤采样方案。土壤样品采集 5.2 按照NY/T 1121.1-2006 中2 的规定采集土壤样品。检测项目及方法 5.3 检测项目包括pH、容重、有机质、全氮、有效磷、速效钾,各指标测定方法见表1。表1 土壤检测指标及方法 检测项目 分析方法及国标代号 pH 土壤检测 第2部分:土壤pH的测定NY/T 1121.2-2006 容重 土壤检测 第4部分:土壤容重的测定NY/T 1121.4-2006 有机质 土壤检测 第6部分:土壤有机质的测定NY/T 1121.6-2006 全氮 土壤检测 第24部分:土壤全氮的测定NY/T 1121.24-2006 有效磷 森林土壤磷的测定LY/T 1232-2015(中性及石灰性土壤)速效钾 土壤速效钾和缓效钾含量的测定NY/T889-2004 分级与诊断 5.4 根据各采样点土壤检测结果进行分级与诊断,土壤养分指标低于当地土壤养分丰缺指标体系中值水平为低肥力地区,等于或高于当地土壤养分丰缺指标体系中值水平为中高肥力地区。6 土壤培肥方案 施肥量肥确定 6.1 6.1.1 有机肥施用量 有机肥的选用应符合NY/T 525-2021 中4.2 的规定,有机肥施用量的确定应符合GB/T 30600 的规定,低肥力地区有机肥施用量不少于4 500 kg/hm2,中高肥力地区有机肥施用量不少于3 000 kg/hm2。6.1.2 微生物菌剂施用量 根据当地实际需求,有条件地区施用微生物菌剂,微生物菌剂的选用应符合GB 20287-2006 中5.3 的规定。低肥力地区微生物菌剂液体施用量不少于30 L/hm2,粉剂施用量不少于30 kg/hm2;中高肥力地区微生物菌剂液体施用量不少于15 L/hm2,粉剂施用量不少于15 kg/hm2。6.1.3 无机肥施用量 DB 14/T 26062022 3 无机肥施用量的确定按照NY/T 2911-2016 中7.1 的规定执行,采用养分平衡法进行计算。施肥方法 6.2 将微生物菌剂(液体/粉剂)和有机肥混合均匀后,与无机肥一起作为基肥,在农田休闲时或作物播种前采用撒施法进行施用。秸秆还田 6.3 秸秆采用粉碎的方式全量还田。种植绿肥 6.4 种植草木樨、苜蓿等作为绿肥作物。采用粮肥间作或者轮作制度,实施绿肥翻压全量还田或者绿肥过腹还田。深耕深松 6.5 深耕深松要在土壤的适耕期内进行,耕作深度应大于25 cm,深耕和深松的周期为23年。效果评价 6.6 6.6.1 评价指标 耕地质量等级划分采用综合指数法判定,综合指数计算按照GB/T 33469 执行。培肥后,低肥力地区土壤有机质达到12 g/kg以上,中高肥力地区土壤有机质达到15 g/kg以上。土壤养分指标应达到并保持在当地土壤养分丰缺指标体系的中值水平以上,高标准农田培肥效果评价指标见表2。表2 高标准农田培肥效果评价指标 指标 区域 晋东豫西丘陵山地农林牧区 汾渭谷地农业区 晋陕甘黄土丘陵沟壑牧林农区 长城沿线农牧区 pH 6.57.5 耕层厚度(cm)25 有机质(%)15 12 6.6.2 评价区域划分 耕地质量等级评价区域划分见表3。表3 耕地质量等级评价区域划分 一级农业区 二级农业区 县(市、区)黄土高原区 晋东豫西丘陵山地农林牧区 五台、盂县、阳泉市郊区、寿阳、昔阳、和顺、左权、平定、榆社、沁源、沁县、武乡、襄垣、黎城、潞城、屯留、上党、长子、平顺、壶关、潞州、高平、陵川、阳城、沁水、泽州、安泽、垣曲、平陆、芮城 DB 14/T 26062022 4 续表3 耕地质量等级评价区域划分 一级农业区 二级农业区 县(市、区)黄土高原区 汾渭谷地农业区 代县、原平、定襄、忻府、阳曲、清徐、晋源、小店、尖草坪、榆次、太谷、祁县、平遥、介休、灵石、交城、文水、汾阳、孝义、霍州、洪洞、尧都、古县、浮山、翼城、襄汾、曲沃、侯马、新绛、稷山、河津、绛县、闻喜、万荣、夏县、盐湖、临猗、永济 晋陕甘黄土丘陵沟壑牧林农区 河曲、保德、兴县、临县、离石、柳林、中阳、石楼、交口、汾西、隰县、永和、大宁、蒲县、吉县、乡宁 内蒙古及长城沿线区 长城沿线农牧区 平城、云州、右玉、左云、平鲁、朔城、山阴、怀仁、应县、浑源、灵丘、阳高、天镇、广灵、云冈、新荣、繁峙、宁武、神池、偏关、五寨、岢岚、静乐、岚县、方山、娄烦、古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