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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5T
2976-2023
“兴安盟牛肉”兽药使用规范
2976
2023
兴安盟
牛肉
兽药
使用
规范
ICS 65.020.30 CCS B 41 15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标准 DB15/T 29762023 “兴安盟牛肉”兽药使用规范 Code for the use of veterinary drugs of Hinggan League Beef 2023-04-26 发布 2023-05-26 实施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15/T 29762023 I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由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提出。本文件由内蒙古自治区畜牧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M/TC 19)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兴安盟农牧技术推广中心、兴安盟职业技术学院、兴安盟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突泉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科右前旗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霍金山、崔岩岗、杨伟萌、王发明、李成娇、吕亮亮、葛威、刘艳成、韩平、岳帅、胡良权、赵永钢、王红霞、孙庆宇、伊秀奇、张静峰、王娟、姜雅莉、包艳青。DB15/T 29762023 1 “兴安盟牛肉”兽药使用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兴安盟牛肉”兽药使用规范的兽药使用基本原则、可使用兽药的种类和不可使用兽药的种类。本文件适用于“兴安盟牛肉”的兽药安全使用。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316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兽药残留 residue of veterinary drug 肉牛饲养过程中用药后,牛肉产品的任何食品部分中与所有药物有关的物质的残留,包括原型药物或/和其代谢物。4 兽药使用基本原则 肉牛养殖场应供给肉牛充足的营养,提供良好的饲养环境,加强饲养管理,采取各种措施以减少应激,增强肉牛自身的抗病力。应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动物疫病的防治,在养殖过程中尽量不用或少用药物;确需使用兽药时,应在执业兽医指导下进行。所用兽药应来自取得生产许可证和产品批准文号的生产企业,或者取得进口兽药登记许可证的供应商。兽药的质量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典、兽药质量标准、兽用生物制品质量标准、进口兽药质量标准的规定。兽药的使用应符合兽药管理条例和兽药停药期规定等有关规定,建立用药记录。5 可使用的兽医种类 优先使用 GB 31650 和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中无最高要求或兽药停药期规定中无休药期要求的兽药。DB15/T 29762023 2 可使用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微生态制剂、中药制剂和生物制品。可使用高效、低毒和对环境污染低的消毒剂。应使用附录 A 以外且国家许可的抗菌药、抗寄生虫药及其他兽药。6 不应使用药物种类 不应使用附录 A 中的药物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禁止在畜禽养殖过程中使用的药物;泌乳期还不应使用附录 B 中的兽药。不应使用药物饲料添加剂。不应使用酚类消毒剂。不应为了促进畜禽生长而使用抗菌药物、抗寄生虫药、激素或其他生长促进剂。不应使用基因工程方法生产的兽药。7 兽药残留与牛肉安全 处方用药的管理和使用 肉牛养殖过程中,治疗用药不能滥用。应要通过兽医师处方用药。兽药应分为处方用药和非处方用药来管理。食品安全的关键是合理用药,遵守停药期规定。合理使用兽药原则 7.2.1 明确诊断 这是合理用药的先决条件,选用兽药有临床指征。要根据药物的药理特点,针对病例的具体病症,选用疗效可靠、使用方便、价廉易得的药物制剂。应避免滥用药物及疗效不确切的药物。7.2.2 选择最适宜的给药方式 给药方法应根据病情缓急、用药的目的以及药物本身的性质等决定。病情危重或药物局部刺激性强时,宜静脉注射。7.2.3 适量剂量与合理疗程 选择剂量的根据是所使用药物的使用说明书上所标注“用法与用量”,按千克体重给药。按说明书规定的疗程用药并严格遵守休药期。7.2.4 配伍用药合理 临床用药时有合并用药的情况,需考虑药物的协同作用、减轻不良反应,还应注意避免药物间的配伍禁忌,尤其应注意避免药理性配伍禁忌。8 兽药使用记录 应符合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方法规定的记录要求。应建立兽药入库、出库记录,记录内容包括药物的商品名称、通用名称、主要成分、生产单位、批号、有效期、储存条件等。DB15/T 29762023 3 应建立兽药使用记录,包括消毒记录、动物免疫记录和患病动物诊疗记录等。其中,消毒记录内容包括消毒剂名称、剂量、消毒方式、消毒时间等;动物免疫记录内容包括疫苗名称、剂量、使用方法、使用时间等;患病动物诊疗记录内容包括发病时间、症状、诊断结论以及所用的药物名称、剂量、使用方法、使用时间等。所有记录资料应在畜禽及其产品上市后保存 2 年以上。DB15/T 29762023 4 A A 附录A (规范性)不应使用的药物目录 不应使用的药物目录,见表 A.1。表A.1 不应使用的药物目录 序号 种类 药物名称 用途 1-受体激动剂类 克伦特罗、沙丁胺醇、莱克多巴胺、西马特罗、特布他林、多巴胺、班布特罗、齐帕特罗、氯丙那林、马布特罗、西布特罗、溴布特罗、阿福特罗、福莫特罗、苯乙醇胺及其盐、酯及制剂 所有用途 2 激 素 类 性激素类 乙烯雄酚、乙烷雌酚及其盐、酯及制剂 所有用途 甲基睾丸酮、丙酸睾酮、苯丙酸诺龙、雌二醇、戊酸雌二醇、苯甲酸雌二醇及其盐、酯及制剂 促进生长 具雌激素样作用的物质 玉米赤霉醇类药物、去甲雄三烯醇酮、醋酸甲孕酮及制剂 所有用途 3 催眠、镇静类 安眠酮及制剂 所有用途 氯丙嗪、地西泮及其盐、酯及制剂 促生长 4 抗 菌 药 类 氨苯砜 氨苯砜及制剂 所有用途 酰胺醇类 氯霉素及其盐、酯(包括琥珀氯霉素)及制剂 所有用途 硝基呋喃类 呋喃唑酮、呋喃西林、呋喃妥因、呋喃它酮、呋喃苯烯酸钠及其制剂 所有用途 硝基化合物 硝基酚钠、硝呋烯腙及制剂 所有用途 磺胺类及其增效剂 磺胺噻唑、磺胺嘧啶、磺胺二甲嘧啶、磺胺甲唑、磺胺对甲氧嘧啶、磺胺间甲氧嘧啶、磺胺地索辛、磺胺喹啉、三甲氧苄氨嘧啶及其盐和制剂 所有用途 喹诺酮类 诺氟沙星、氧氟沙星、培氟沙星、洛美沙星及其盐和制剂 所有用途 喹啉类 卡巴氧、喹乙醇、喹烯酮、乙酰甲喹及其盐、酯及制剂 所有用途 抗生素滤渣 抗生素滤渣 所有用途 5 抗 寄 生 虫 类 苯并咪唑类 噻苯咪唑、阿苯咪唑、甲苯咪唑、硫苯咪唑、磺苯咪唑、丁苯咪唑、丙氧苯咪唑、丙噻苯咪唑及制剂 所有用途 抗球虫类 二氯二甲吡啶酚、氨丙啉、氯苯胍及其盐和制剂 所有用途 硝基咪挫类 甲硝唑、地美硝唑、替硝唑及其盐、酯及制剂等 促生长 氨基甲酸酯类 甲奈威、呋喃丹(克百威)及制剂 杀虫剂 有机氯杀虫剂 六六六、滴滴涕、林丹(丙体六六六)、毒杀芬(氯化烯)及制剂 杀虫剂 有机磷杀虫剂 敌百虫、敌敌畏、皮蝇磷、氧硫磷、二嗪农、倍硫磷、毒死蜱、蝇毒磷、马拉硫磷及制剂 杀虫剂 其他杀虫剂 杀虫脒(克死螨)、双甲脒、酒石酸锑钾、锥虫胂胺、孔雀石绿、五氯酚酸钠、氯化亚汞(甘汞)、硝酸亚汞、醋酸汞、吡啶基醋酸汞 杀虫剂 6 抗病毒类药物 金刚烷胺、金刚乙胺、阿昔洛韦、吗啉(双)胍(病毒灵)、利巴韦林等及其盐、酯及单、复方制剂 抗病毒 7 有机胂制剂 洛克沙胂、氨苯胂酸(阿散酸)所有用途 DB15/T 29762023 5 B B 附录B (规范性)不应使用的兽药目录 不应使用的兽药目录,见表 B.1。表B.1 不应使用的兽药目录 生长阶段 种类 兽药名称 泌乳期 抗菌药类 四环素类 四环素、多西环素 青霉素类 苄星邻氯青霉素 大环内酯 替米考星、泰拉霉素 抗寄生虫类 双甲脒、伊维菌素、阿维菌索、左旋咪唑、奥芬达唑、碘醚柳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