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出人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sN/T0778一1999出口大米中铜、锌、铅、镐的测定方法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Methodofdeterminationofcupperzinc,lead,cadmiuminriceforexport-Atomitabsorptionspectrophotometer1999一05一05发布1999一08一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出人境检验检疫局发布sx/T0778-1999前言本标准的编写参考了GB/T5009.12-1996《食品中铅的测定方法LGB/T5009.13-1996《食品中铜的测定方法)),GB/T5009.14-1996《食品中锌的测定方法》,GB/T5009.15-1996《食品中福的测定方法》,GB/T1.4-1988《标准化工作导则化学分析方法标准编写规定》等标准,经试验研究、筛选编制了本标准。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宁夏进出口商品检验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殷贺峰、范湘坚、刘文丽.中华人民共和国出人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出口大米中铜、锌、铅、镐的测定方法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sN/T0778一1999Methodofdeterminationofcupper,zinc,lead,cadmiuminriceforexport-Atomitabsorptionspectrophotometer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用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测定出口大米中铜、锌、铅、福量的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出口大米中铜、锌、铅、福含量的测定。本标准最低检出限火焰法铜2ng/mL,锌1ng/mL;石墨炉法铅1ng/mL,福0.2ng/mL,2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GB1.4-1988标准化工作导则化学分析方法标准编写规定抽样和制样3.1检验批产地以不超过200t为一检验批,口岸装船以不超过500t为一检验批。同一检验批内商品应具有同一特征,如包装、标记、产地、规格、等级等。3.2抽样数量50件以内抽取5件;51-100件,抽取10件,101^-500件,抽取26件;501一1000件,抽取57件;1000件以上每增50件增抽1件,不足50件按50件计。3.3取样工具和方法3.3,取样器:不锈钢(或硬质塑料)单管取样器,全长(包括手柄在内)530mm外径为10^15mm槽口长度370mm,口宽为7^-10mm尖端为实心,手柄为空心。3.3.2盛样筒(袋),(塑料制)。3.3.3从堆垛的各部位按3.2取应取件数,抽袋的点要分布均匀,将取样器从米包一角依斜对角方向擂入袋内,扦取样品,每包扦取有样品数量应基本一致,约100g,3.4样品的缩分从每件(或每个取样点)检取约等量的不少于100g的样品,混合后为原始样品,用分样器或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