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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22T
1638-2012
水产养殖动物病情测报工作规范
1638
2012
水产
养殖
动物
病情
测报
工作
规范
ICS 65.150 B 52 备案号:35772-2013 DB22 吉林省地方标准 DB 22/T 16382012 水产养殖动物病情测报工作规范 Working rules on prediction of aquaculture animal diseases 2012-12-17 发布 2013-01-01 实施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 布 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不得翻印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不得翻印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不得翻印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不得翻印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不得翻印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不得翻印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不得翻印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不得翻印DB22/T 16382012 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吉林省水利厅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吉林省水产技术推广总站。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丽晖、刘革、孙占胜、金钟、王教玉、付强、杨质楠、李海波。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不得翻印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不得翻印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不得翻印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不得翻印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不得翻印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不得翻印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不得翻印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不得翻印DB22/T 16382012 1 水产养殖动物病情测报工作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水产养殖动物病情测报的测报对象、疫病名录、测报区和测报点、测报员、测报程序、结果分析和信息发布、归档管理。本标准适用于水产养殖动物疫病的测报。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5805.12008 鱼类检疫方法 第1部分:传染性胰脏坏死病毒(IPNV)GB/T 15805.22008 鱼类检疫方法 第2部分:传染性造血器官坏死病毒(IHNV)GB/T 15805.32008 鱼类检疫方法 第3部分:病毒性出血性败血症病毒(VHSV)GB/T 15805.52008 鱼类检疫方法 第5部分:鲤春病毒血症病毒(SVCV)水产动物病害学 中国农业出版社,战文斌主编第二版 OIE 水生动物疾病诊断手册 第七版2011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水产养殖动物病情测报 prediction of aquaculture animal diseases 是对水产养殖动物疫病的监测和预报,是通过对疫病的诊断与流行病学调查,预测区域内养殖对象阶段性病害发生状况,在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对发病趋势进行预报的全过程。3.2 发病率 morbidity 发病面积与放养面积的百分比。3.3 死亡率 mortality 因病死亡动物数量与放养数量的百分比。4 测报对象和疫病名录 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不得翻印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不得翻印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不得翻印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不得翻印DB22/T 16382012 2 4.1 测报对象 淡水鱼类、淡水甲壳类(参见附录A)。4.2 疫病名录 鱼类病(参见附录B)、甲壳类病(参见附录C)。5 测报区和测报点 5.1 测报区 按照省辖市设立测报区,渔业重点县(市、区)可单独设立测报区。5.2 测报点 5.2.1 选择原则 根据养殖的区域性和养殖的品种规模等情况来确定测报点。5.2.1.1 代表性 测报点的选择要考虑在本地区养殖类型、养殖方式以及养殖品种的代表性。5.2.1.2 互补性 测报点的选择结合本地区的水域类型和养殖特点进行统筹考虑,要求能基本反映本地区的养殖情况。5.2.2 测报点养殖类型 池塘养殖、稻田养殖、网箱养殖、湖泊围栏养殖、水库增养殖、工厂化养殖等。5.2.3 测报点面积 面积大小可根据测报工作条件来确定:池塘养殖面积不小于 6.67 hm2;稻田养殖面积不小于 33.35 hm2;网箱养殖面积不小于 0.05 hm2;湖泊围栏养殖不小于 33.35 hm2;工厂化养殖面积不小于 0.20 hm2。5.2.4 测报点配置 水质测试盒、显微镜、解剖器械、pH计、水温表、病原快诊盒等。5.2.5 测报点数量 各测报区根据当地养殖情况设立测报点,每个测报区的测报点数目不少于10 个。6 测报员 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不得翻印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不得翻印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不得翻印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不得翻印DB22/T 16382012 3 6.1 测报员要求 测报员必须经专业培训,具有一定的水产养殖疫病诊断能力和高度的责任感。6.2 测报员工作职责 6.2.1 建立测报点档案 填写测报点档案表(参见附录D),由所属县(市、区)存档备案,同时上报所属各市(州),各市(州)汇总后于每年的3月30日前上报省级水产养殖疫病监测机构。6.2.2 对测报点进行观察和监测 6.2.2.1 观察频次 每年4月10月为监测期,每3天观察1次。发病水体,每天观察1次。6.2.2.2 疫病诊断 水产养殖动物疫病的诊断目前采取肉眼检查与仪器检测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水产动物疫病的诊断参见水产动物病害学(中国农业出版社,战文斌主编第二版)、水生动物疾病诊断手册(OIE 第七版2011)、GB/T 15805.12008、GB/T 15805.22008、GB/T 15805.32008、GB/T 15805.52008的要求。6.2.3 填报监测信息 对观察结果进行记录,填报相关表格。6.2.3.1 填报水产养殖动物病情报送表(参见附录 E),逐级上报,每月 4 日之前上报省级水产养殖疫病监测机构。6.2.3.2 填报汇总表(参见附录 F),逐级上报,每年 11 月 20 日之前上报省级水产养殖疫病监测机构。6.2.3.3 遇下列异常情况填报病情紧急报送表(参见附录 G),在 24 小时内上报国家水产养殖疫病监测机构,同时抄送省级水产养殖疫病监测机构。a)发现国家规定的水生动物疫病病种名录中的病害;b)发生大面积流行、危害严重的病害;c)当地未发生过的病害;d)不明病因引起的养殖对象大量死亡的现象。7 测报程序 7.1 临床诊断 测报点水面观察并记录,对通过肉眼观察能诊断的常见疫病填写初步结果。7.2 实验室检测 对肉眼无法诊断的疫病进行实验室仪器或生化技术和分子生物学技术检测。7.3 信息上报 监测信息通过乡、县、市(州)水产养殖疫病监测机构逐级上报。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不得翻印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不得翻印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不得翻印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不得翻印DB22/T 16382012 4 7.4 综合分析 省级水产养殖疫病监测机构对各测报区上报的监测信息进行汇总整理与分析。7.5 建立档案 省级水产养殖疫病监测机构建立监测信息档案。8 结果分析与信息反馈 8.1 结果分析 省级水产养殖疫病监测机构在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对区域内养殖对象阶段性病害发生状况、病害流行趋势以及危害程度进行分析。如有需要,组成专家组对结果进行综合分析。8.2 信息反馈 省级水产养殖疫病监测机构负责水产养殖动物病情信息的反馈。信息反馈范围:各级渔业主管部门、水产病防(推广)机构、病防网络成员单位、各测报点等。预报信息属行业内部资料,注意保密。9 归档管理 各级测报机构妥善保存监测的原始资料;原始记录使用碳素笔填写;原始记录每年整理一次,归档后由专人保存,保存期不少于5年。测报档案由省级水产养殖疫病监测机构统一整理、归档编码,以备查阅使用。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不得翻印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不得翻印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不得翻印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不得翻印DB22/T 16382012 5 A A 附 录 A(资料性附录)水产养殖动物病情测报对象 表A.1 水产养殖动物病情测报对象 类 别 品 种 淡水鱼类 草鱼、青鱼、乌鳢、鲤、鳜、鲫、鲢、鳙、大口鲶、黄颡鱼、斑点叉尾鮰、团头鲂、虹鳟、金鳟、大银鱼、细鳞鱼、花羔红点鲑、七彩鲑、翘嘴红鲌 淡水甲壳类 南美白对虾、中华绒螯蟹 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不得翻印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不得翻印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不得翻印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不得翻印DB22/T 16382012 6 B B 附 录 B(资料性附录)鱼类疫病名录 B.1 病毒性疾病 序号 病名 病原 01 草鱼出血病(GCH)GCHV 02 鲤春病毒病(SVC)SVCV 03 传染性造血器官坏死病(IHN)IHNV 04 鳜虹彩病毒病 ISKNV 05 传染性胰脏器官坏死病(IPN)IPNV 06 病毒性出血性败血症(VHS)VHSV 07 鱼痘疮病(FP)CyHV-1 B.2 细菌类疾病 序号 病名 病原 01 细菌性败血症 嗜水气单胞菌、温和气单胞菌 02 斑点叉尾鮰肠型败血症 鮰爱德华氏病 03 烂鳃病 柱状黄杆菌 04 细菌性肠炎病 肠型点状气单胞菌 05 赤皮病 荧光假单胞菌 06 疖疮病 疖疮型点状产气单胞菌 07 鲤白皮病 鱼害黏球菌 08 打印病(腐皮病)点状气单胞菌点状亚种 09 竖鳞病 水型点状假单胞菌 10 烂尾病 柱状屈挠杆菌 11 白头白嘴(尾)病 黏球菌 B.3 真菌类疾病 序号 病名 病原 01 水霉病 水霉 02 鳃霉病 鳃霉 03 虹鳟内脏真菌病 未定名 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不得翻印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不得翻印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不得翻印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不得翻印DB22/T 16382012 7 B.4 藻类疾病 序号 病名 病原 01 卵甲藻病 嗜酸性卵甲藻 B.5 寄生虫疾病 序号 病名 病原 01 黏孢子虫病 黏孢子虫 02 小瓜虫病 多子小瓜虫 03 车轮虫病 车轮虫 04 斜管虫病 鲤斜管虫 05 指环虫病 指环虫 06 三代虫病 三代虫 07 复口吸虫病 复口吸虫 08 中华鳋病 中华鳋属 09 锚头鳋病 锚头鳋 10 鲺病 鲺 11 头槽绦虫病 九江头槽绦虫 12 舌状绦虫病 舌状绦虫、双线绦虫 13 嗜子宫线虫病 嗜子宫线虫 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不得翻印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不得翻印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不得翻印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不得翻印DB22/T 16382012 8 C C 附 录 C(资料性附录)甲壳类疫病名录 C.1 病毒性疾病 序号 病名 病原 01 白斑综合征 WSSV 02 桃拉综合征 TSV 03 黄头病 YHV C.2 细菌性疾病 序号 病名 病原 01 红腿病 副溶血弧菌、鳗弧菌、溶藻弧菌、气单胞菌、假单胞菌 02 烂眼病 非 O1 群霍乱弧菌 03 烂鳃病 弧菌、假单胞菌、气单胞菌 04 对虾荧光病 弧菌 05 幼体肠道细菌病 革兰氏阳性杆菌 06 甲壳溃疡病 弧菌、假单胞菌、气单胞菌、螺菌、黄杆菌等 07 幼体弧菌病 鳗弧菌、海弧菌、溶藻酸弧菌、副溶血弧菌、假单胞菌、气单胞菌 C.3 真菌性疾病 序号 病名 病原 01 链壶菌病 链壶菌属 02 镰刀菌病 镰刀菌 C.4 寄生虫病 序号 病名 病原 01 固着类纤毛虫病 聚缩虫、钟虫、单缩虫等 02 吸管虫病 多态壳吸管虫、莲蓬虫 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不得翻印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不得翻印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不得翻印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不得翻印DB22/T 16382012 9 C.5 中华绒螯蟹病 序号 病名 病原 01 河蟹颤抖病 小核糖核酸病毒科病毒 02 红腿病 不详 03 黑鳃综合症 不详 04 黄体病 不详 05 褐斑病 不详 06 烂鳃病 不详 07 步足溃疡病 不详 08 肠道溃疡病 不详 09 甲壳穿孔综合症 不详 10 固着类纤毛虫病 聚缩虫、钟虫、单聚虫等 11 着毛病 不详 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不得翻印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不得翻印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不得翻印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不得翻印DB22/T 16382012 10 D D 附 录 D(资料性附录)水产养殖动物病情测报点档案表 表D.1 水产养殖动物病情测报点档案表 填报日期:测报点地址、邮编 测报点代码、测报员姓名 电话、手机(手机信息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