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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22T
1557-2012
职业健康检查评价规范
1557
2012
职业
健康
检查
评价
规范
ICS 13.100 C 60 备案号:42297-2014 DB22 吉林省地方标准 DB 22/T 15572012 职业健康检查评价规范 Evaluating Specification for occupational health examination 2012-04-01 发布 2012-05-01 实施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 布 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不得翻印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不得翻印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不得翻印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不得翻印DB22/T 15572012 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吉林省卫生厅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吉林省职业病防治院、吉林省化学中毒医疗救治基地。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赵生友、王玲安、孙大为、王晓红、罗静、吴爱军、张雯雯、肖华、刘佳。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不得翻印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不得翻印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不得翻印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不得翻印DB22/T 15572012 1 职业健康检查评价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职业健康检查评价的基本要求、接触有害化学因素、粉尘、物理因素、有害生物因素、特殊作业人员及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评价。本标准适用于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检查结果的评价。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Z 3 职业性慢性锰中毒诊断标准 GBZ 7 职业性手臂振动病诊断标准 GBZ 8 职业性急性有机磷杀虫剂中毒诊断标准 GBZ 12 职业性铬鼻病诊断标准 GBZ 14 职业性急性氨中毒诊断标准 GBZ 17 职业性镉中毒诊断标准 GBZ 20 职业性接触性皮炎诊断标准 GBZ 27 职业性溶剂汽油中毒诊断标准 GBZ 29 职业性急性光气中毒诊断 GBZ 31 职业性急性硫化氢中毒诊断标准 GBZ 33 职业性急性甲醛中毒诊断标准 GBZ 37 职业性慢性铅中毒诊断标准 GBZ 39 职业性急性1,2-二氯乙烷中毒诊断标准 GBZ 41 职业性中暑诊断标准 GBZ 42 职业性急性四氯化碳中毒诊断标准 GBZ 43 职业性急性拟除虫菊酯中毒诊断标准 GBZ 49 职业性噪声聋诊断标准 GBZ 50 职业性慢性丙烯酰胺中毒诊断标准 GBZ 53 职业性急性甲醇中毒诊断标准 GBZ 56 棉尘病诊断标准 GBZ 57 职业性哮喘诊断标准 GBZ 62 职业性皮肤溃疡诊断标准 GBZ 65 职业性急性氯气中毒诊断标准 GBZ 68 职业性苯中毒诊断标准 GBZ 69 职业性慢性三硝基甲苯中毒的诊断 GBZ 70 尘肺病诊断标准 GBZ 83 职业性慢性砷中毒诊断标准 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不得翻印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不得翻印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不得翻印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不得翻印DB22/T 15572012 2 GBZ 84 职业性慢性正己烷中毒诊断标准 GBZ 85 职业性急性二甲基甲酰胺中毒诊断标准 GBZ 89 职业性汞中毒诊断标准 GBZ 90 职业性氯乙烯中毒标准 GBZ 94 职业性肿瘤诊断标准 GBZ 99 外照射亚急性放射病诊断标准 GBZ 104 外照射急性放射病诊断标准 GBZ 105 外照射慢性放射病诊断标准 GBZ 188 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 GBZ 235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 WS 269 布鲁氏菌病诊断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职业病 occupationaldisease 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它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3.2 职业禁忌证 occupationalcontraindication 劳动者从事特定职业或者接触特定职业病危害因素时,比一般职业人群更易于遭受职业病危害和罹患职业病或者可能导致原有自身疾病病情加重,或者在作业过程中诱发可能导致对他人生命健康构成危险的疾病的个人特殊生理或病理状态。4 总则 4.1 职业健康检查评价的主要目的 职业病危害作业人员的健康状况事关用人单位、劳动者的切身利益。正确评价健康检查结果,观察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的影响是制定相关法律法规的重要依据之一,职业健康检查评价主要目的如下:a)早期发现职业病、职业健康损害和职业禁忌证;b)跟踪观察职业病及职业健康损害的发生、发展规律及分布情况;c)评价职业健康损害与作业环境中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关系及危害程度;d)识别新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和危害人群;e)进行目标干预,包括改善作业环境条件,改革生产工艺,采用有效的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对职业病患者及疑似职业病和有职业禁忌人员的处理与安置等;f)评价预防和干预措施的效果;g)为制定或修订卫生政策和职业病防治对策服务。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不得翻印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不得翻印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不得翻印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不得翻印DB22/T 15572012 3 4.2 职业健康检查评价规范选定范围的原则 4.2.1 GBZ 188 规定的在我省普遍使用的职业病有害因素种类,其它有害因素种类可参照本标准执行。4.2.2 所选定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符合以下情况之一:a)已列入国家颁布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b)该危害因素能引起慢性职业病或慢性健康损害;c)有确定的致癌性;d)有明确的急性毒性,而且有一定数量的暴露人群,从事该作业有明确的职业禁忌症。4.3 制定职业健康检查评价规范的类型 4.3.1 职业健康检查分类 职业健康检查及其评价分为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应急和离岗后医学随访检查五类,其评价的目标疾病有所不同。4.3.2 上岗前检查 评价的目标疾病为职业禁忌证,通过职业健康检查评价工作,建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人员的基础健康档案。上岗前检查主要面向将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新录用人员,包括转岗到该作业岗位的人员,以及将从事有特殊健康要求作业的人员,如高空作业、电工作业、驾驶作业等。4.3.3 在岗期间定期健康检查 在岗期间定期健康检查的目的是早期发现可疑职业病病人和存在职业禁忌证的劳动者,通过观察劳动者群体健康变化,评价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客观影响。4.3.4 离岗时检查 凡在岗期间开展定期健康检查的劳动者,在准备调离或脱离所从事的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岗位前,应进行离岗时健康检查,主要目的是确定在停止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时是否存在可疑职业病。4.3.5 离岗后医学随访检查 有些职业病危害因素具有迟发性或长期慢性的健康影响,虽然劳动者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中可能没有发现职业病,但离岗后仍有可能发生或在岗期间已经发生的职业病,在离岗后仍可能有变化,有的病情可能进一步发展,有的可能会好转或痊愈,检查的目标疾病与离岗时检查相同。4.3.6 应急职业健康检查 当发生重大职业病危害事件时,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应及时组织健康检查。依据检查结果和现场劳动卫生学调查,确定职业病或可疑职业病发病状况,为救治提供依据。4.3.7 本标准涉及范围 本项职业健康检查评价规范制订工作,主要涉及上岗前检查、在岗期间定期健康检查和离岗时检查的评价,离岗后医学随访检查评价可以参照离岗时检查的评价。对于大多数职业病危害因素,在岗期间定期职业健康检查的目标疾病包括可疑职业病和职业禁忌证。但是对于从事急性职业病危害为主的作业人员和从事有特殊健康要求作业的人员,其在岗期间定期健康检查的目标疾病主要在于职业禁忌证,因此没有制定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评价规范。应急职业健康检查属于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一项技术措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不得翻印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不得翻印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不得翻印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不得翻印DB22/T 15572012 4 施,不属于经常性职业卫生监测范畴,在各个职业健康检查机构日常工作中所占比例很小,没有列入本评价规范范围,评价格式可参照本标准执行。5 职业健康检查评价前的准备 5.1 用人单位委托职业健康检查时应提供相关材料 用人单位在委托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对本单位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的同时,宜提供以下材料:a)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b)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和接触人数、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的浓度或强度;c)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d)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及其他有关资料。5.2 用人单位应与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签订职业健康检查委托协议书 5.2.1 内容包括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接触人数、健康检查的人数、检查项目和检查时间、地点等。5.2.2 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应按照委托协议书的要求进行:a)按照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制定职业健康检查项目,对同时接触 2 种及以上危害因素的作业人员应当覆盖所有检查项目;职业健康检查项目的制定和检查按照 GBZ 188 规定进行;b)组织人员按照委托协议书的时间、地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c)对所有体检人员的检查结果进行收集,并粘贴到每个受检者的体检表中;d)由主检医师对每个受检者的体检结果进行分析,对检查异常所见进行分析并写出建议;e)对职业健康检查结果进行汇总,撰写评价报告,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用人单位提交职业健康检查结果评价报告。6 职业健康检查评价报告的编制 6.1 个体检查结果报告通用要求 6.1.1 对每个受检对象的体检表,应由主检医师审阅后填写体检结论并签名。体检发现有疑似职业病、职业禁忌证、需要复查者和有其他疾病的劳动者要出具体检结果报告,包括受检者姓名、性别、接触有害因素名称、检查异常所见、结论、建议等。6.1.2 根据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对劳动者个体的健康状况结论可分为:a)目前未见异常本次职业健康检查各项检查指标均在正常范围内;b)复查检查时发现单项或多项异常,需要复查确定者,应明确复查的内容和时间;c)疑似职业病检查发现疑似职业病或可能患有职业病,需要提交职业病诊断机构进一步明确诊断者;d)职业禁忌证检查发现有职业禁忌证的患者,需写明具体疾病名称;e)其他疾病或异常除目标疾病之外的其他疾病或某些检查指标的异常。6.2 职业健康检查评价报告通用要求 6.2.1 对接触 2 种及以上危害因素的作业人员,评价时应当涵盖相应的目标疾病。6.2.2 应当涵盖所有受检者的检查结果。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不得翻印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不得翻印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不得翻印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不得翻印DB22/T 15572012 5 6.2.3 制作异常结果汇总表。6.2.4 评价报告的内容应当包含的基本信息如下:a)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名称;b)评价报告编号;c)用人单位名称;d)职业病危害因素名称;e)检查类别;f)检查时间;g)检查人数;h)检查项目;i)检查依据;j)评价医师、审核医师、报告签发人、评价日期、加盖机构公章。6.2.5 评价报告应包含的评价内容如下:a)简述进行职业健康检查与评价的法律依据与技术规范;b)简述何时、委托单位、从事何种作业的人员进行了何种类别的职业健康检查;c)有害因素对机体的危害及引起的目标疾病名称;d)检查发现异常结果目标疾病(职业禁忌证、疑似职业病)人数及名单和建议等;e)检查发现异常结果非目标疾病人数及名单和建议等;f)各项检查结果正常人数及名单;g)结合作业环境监测资料,分析发生健康损害的原因,提出相应的干预措施、建议和需要向用人单位说明的其它问题等。6.2.6 评价报告通用格式见附录 A。7 接触有害化学因素作业人员职业健康检查评价报告格式 7.1 接触铅及其无机化合物作业人员职业健康检查评价报告格式见附录 B.1。7.2 接触汞及其无机化合物作业人员职业健康检查评价报告格式见附录 B.2。7.3 接触锰及其无机化合物作业人员职业健康检查评价报告格式见附录 B.3。7.4 接触镉及其无机化合物作业人员职业健康检查评价报告格式见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