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65.020.20CCSB1621辽宁省地方标准DB21/T3525—2021植保无人机投放赤眼蜂防治玉米螟技术规程2021-12-30发布2022-01-30实施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DB21/T3525—2021I前言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辽宁省农业农村厅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辽宁省农业发展服务中心,沈阳金丰春航空科技有限公司。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王巍、张万民、程鸿远、张丹、孟威、屈丽莉、李眷、洪晓燕、姜策、鲁旭鹏、孙慕君、张娜、刘佳、程光远、汪楠楠。本文件发布实施后,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问题和意见建议,均可以通过来电和来函等方式进行反馈,我们将及时答复并认真处理,根据实际情况依法进行评估及复审。归口管理部门通讯地址:辽宁省农业农村厅(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2号),联系电话:024-23447862。文件起草单位通讯地址:辽宁省农业发展服务中心,沈阳市长江北街39号,联系电话:024-86121771。DB21/T3525—20211植保无人机投放赤眼蜂防治玉米螟技术规程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植保无人机投放赤眼蜂防治玉米螟技术的前期准备、作业条件、投放作业、防效检查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利用植保无人机投放赤眼蜂防治玉米螟作业。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NY/T3213-2018植保无人飞机质量评价技术规范DB21/T2113-2013松毛虫赤眼蜂质量控制技术规程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植保无人机由飞行平台、飞控系统、赤眼蜂放蜂器挂载投放系统三部分组成的通过手动遥控或自动控制来实现投放赤眼蜂作业的植保无人机。3.2放蜂器用于保护赤眼蜂蜂卡的球形装置或其他适于无人机投放的形状结构。采用全生物降解树脂(即降解塑料)制成。放蜂器需可防太阳高温辐射、水淹、雨淋等异常条件,为赤眼蜂提供适宜生存及转主寄生的过渡性微环境。3.3操控小组操作无人机进行赤眼蜂投放作业的团队,包括主控飞手、副手和旗手。3.4断续投放无人机根据放蜂作业区域地理环境信息和放蜂密度参数要求,自动设定投放点位置及作业飞行航线。DB21/T3525—202124准备作业条件4.14.1.1天气条件选择晴朗无风或微风天气飞行。飞行作业时,平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