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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3T 5596-2022 稻米绿色生产技术规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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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3T 5596-2022 稻米绿色生产技术规程 5596 2022 稻米 绿色 生产技术 规程
ICS 65.020.20 CCS B 05 13 河北省地方标准 DB 13/T 55962022 稻米绿色生产技术规程 2022-07-11 发布 2022-08-11 实施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 13/T 55962022 I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由河北省农业农村厅提出。本文件起草单位:河北省农林科学院滨海农业研究所、唐山掌生谷粒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唐山久发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河北省良牛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滦南县华圃水稻种植园区。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邹拓、张薇、耿雷跃、杜琪、张启星、王亚楠、甄志华、韩子煜、李征、赵宝波、周立普、王兴川、邱彩萍、赵晖、郑金志。DB 13/T 55962022 1 稻米绿色生产技术规程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稻米绿色生产的产地环境条件、栽培技术、收获与储藏、加工、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和包装、运输与贮存。本文件适用于稻米绿色生产。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1354 大米 GB 4404.1 粮食作物种子 第一部分:禾谷类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 8321 (所有部分)农药合理使用准则 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T 17109 粮食销售包装 GB/T 17891 优质稻谷 NY/T 391 绿色食品 产地环境技术条件 NY/T 393 绿色食品 农药使用准则 NY/T 394 绿色食品 肥料使用准则 NY/T 419 绿色食品 稻米 NY/T 658 绿色食品 包装通用准则 NY/T 1055 绿色食品 产品检验规则 NY/T 1056 绿色食品 贮藏运输准则 NY/T 1276 农药安全使用规范 总则 DB13/T 2985 水稻秸秆还田技术规程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年第75号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中国绿色食品商标标志设计使用规范手册 3 产地环境 符合NY/T 391的规定。4 栽培技术 品种选择 经审定的适宜当地生态区种植的优质抗病高产品种。种子质量应符合GB 4404.1的要求;品质应达到GB/T 17891规定的粳稻谷优质二级米以上指标。种子处理 用17%杀螟乙蒜素50 g+25%氰烯菌酯15 ml浸干稻种25 kg,浸种72 h96 h。秧田管理 移栽前3 d5 d,亩施用硫酸铵5 kg,带肥入田;移栽前2 d3 d,亩施50%吡蚜酮20g+20%氯虫苯甲酰胺10 ml20 ml,防治潜叶蝇等本田前期虫害。其它管理措施同普通大棚育秧或露地育秧。DB 13/T 55962022 2 本田管理 4.4.1 施肥 4.4.1.1 肥料使用 符合 NY/T 394 的规定。4.4.1.2 施肥原则 坚持以有机肥料为主,化学肥料为辅的原则。通过施用有机肥料和实施秸秆还田措施,减少化学肥料施用量。化学肥料施用量总量控制在每亩纯氮(N)12 kg14 kg,磷(P2O5)6 kg7 kg,钾(K2O)6 kg8 kg,硅(SiO2)2.5 kg4.0 kg(秸秆还田和施用有机肥田块免施),硫酸锌 0.75 kg1.0 kg。4.4.1.3 秸秆全量还田 按 DB13/T 2985 的规定进行。4.4.1.4 农家肥 耕地前亩施优质腐熟农家肥 1000 kg2000 kg,秸秆全量还田地块可免施农家肥。禁止使用喂食添加抗生素混合饲料的牲畜产生的农家肥。4.4.1.5 商品有机肥或生物有机肥 耙地前亩施商品有机肥或生物有机肥 150 kg200 kg。4.4.1.6 化学肥料 随耙地亩施控(缓)释肥 20 kg30 kg,或随水稻侧深施肥插秧一体化技术,亩施控(缓)释肥10 kg20 kg;缓苗后,亩施尿素 5 kg(或硫酸铵 10 kg)+硫酸锌 0.75 kg1.0 kg;缓苗后 7 d、14 d 左右,分别亩施尿素 5 kg(或硫酸铵 10 kg)+40%硅肥 6 kg10 kg;主茎幼穗长 1 mm2 mm 时,亩施 45%以上氮磷钾复合肥 5 kg7.5 kg。施用农家肥、商品有机肥、生物有机肥及秸秆还田的地块适当减少化学肥料施用量。4.4.2 病虫草害防控 4.4.2.1 农药使用符合 NY/T 393、GB/T 8321、NY/T 1276 的规定。4.4.2.2 防控原则 坚持“预防为主、综合防治”原则。在农业、生物、物理综合防治的基础上,加强病虫的预测预报,科学使用化学农药。在农药的选择上,优先使用生物源、植物源农药和生物源制剂。必须使用化学药剂防治时,选用低毒、低残留、安全、高效的农药,尽可能应用一药兼治多种病虫草害制剂,并严格执行其用量、安全间隔期。防治药剂清单每年都可能根据新的评估结果发布修改单,国家新禁用的农药自动从该清单中删除。种养田采用药剂防治时,宜先试验安全后方可进行。4.4.2.3 草害防控 插前封闭的,在插秧前 7 d,亩施 68%吡嘧磺隆苯噻酰水分散粒剂 100 g120 g。插后封闭的,在插秧后 7 d10 d,亩施 19%氟酮磺草胺悬浮剂 12.5ml15 ml,或 68%吡嘧磺隆苯噻酰草胺水分散粒剂 100 g120 g。中后期的扁杆藨草群落杂草,亩施 2.5%五氟磺草胺乳油+10%氰氟草酯乳油 80 ml,或 18%五氟磺草胺+氰氟草酯可分散油悬浮剂 80 ml100 ml;大龄稗草+扁杆藨草群落亩施 19%氟酮磺草胺悬浮剂 12.5ml15ml;水绵+水生杂草群落亩施 25%西草净可湿性粉剂 125g,无露水后拌湿润细沙或土撒施;单一水绵,优先采用排水落干和生物制剂防治。施药后,田面保持 5 cm7 cm水层 5 d7 d。种养田除草剂施用需在放入蟹、虾、鱼前 20d 以上,放入后的禁止施用除草剂。4.4.2.4 虫害防控 DB 13/T 55962022 3 稻水象甲在水稻移栽后 7 d10 d,亩施 25%噻虫嗪水分散粒剂 4 g6 g,或 1%苦参碱 80 ml。二化螟在 5 月中旬安装性引诱剂装置诱杀 1 代二化螟,7 月初更换药芯 1 次,诱杀 2 代二化螟,或 6/25左右和 8/1 左右,亩施 20%氯虫苯甲酰胺悬乳剂 5 g10 g,或 24%甲氧虫酰肼悬浮剂 15 g20 g 各防治 1 次。稻飞虱亩施 25%吡蚜酮可湿性粉剂 20 g30 g。4.4.2.5 病害防控 纹枯病在水稻分蘖末期至孕穗期,病穴率 10%15%时,亩施 5%井冈霉素水剂 200 ml250 ml,或 24%噻呋酰胺 20 ml,间隔 10 d15 d 施药 1 次,连续施药 23 次;稻曲病、纹枯病、稻瘟病等,在水稻破口前 5 d7 d,亩施 30%苯甲 丙环唑悬浮剂 15 g20 g+75%三环唑可湿性粉剂 25 g30 g;齐穗期或第 1 次施药后 7 d10 d,亩施 30%苯甲丙环唑悬浮剂 15 g20 g+2%春雷霉素水剂 90 g。4.4.3 水层管理 缓苗期、孕穗期、抽穗开花期、灌浆前期确保一定水层,其余各阶段采用“浅、湿、干”相结合的间歇灌溉方法。5 收获 有烘干条件的,稻谷含水率23%25%时收获。无烘干条件的,稻谷含水率14%16%时收获。6 储藏 收获后稻谷自然晾干或在38以下低温烘干到含水率14%16%时储藏或加工。7 加工 加工环境 符合GB 14881、GB 1354的规定。机械设备 加工设备中与被加工原料直接接触的零部件材料应选用无污染材料。加工设备与被加工原料直接接触部位不允许有漏油、渗油现象。抛光室、筛片、色选机、碾米室通道等不允许有油污或油漆。加工 符合NY/T 419的规定,加工工艺按GB 1354的规定。8 检验规则 稻米按NY/T 419 规定进行检验,其它要求应符合NY/T 1055的规定。9 标签标志、包装 标签标志 标签应符合GB 7718的规定。标志应符合中国绿色食品商标标志设计使用规范手册的规定。表面图案文字应清晰、不退色。包装 符合GB/T 17109、NY/T 658的规定。10 运输、贮存 符合NY/T 1056的规定。DB 13/T 55962022 4 11 保质期 生产者自行确定,常温下不应少于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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