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汇文网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
网站客服:3074922707
DB15T
1423-2018
新城疫防制技术规程
1423
2018
新城
疫防制
技术规程
ICS 65.020.30 B 41 备案号:59316-2018 DB15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标准 DB15/T 14232018 代替蒙 DB 522-89 新城疫防制技术规程 2018-06-05 发布 2018-09-05 实施 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 布 DB15/T 14232018 I 目 次 前言.II 1 范围.1 2 诊断技术.1 3 防治措施.1 4 考核验收程序与标准.4 DB15/T 14232018 I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代替了 DB522-89。与蒙 DB522-89 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修改了标准名称。修改了病理学诊断、病原学诊断及免疫学诊断。增加了净化标准。删除了扑灭标准及消灭标准。本标准由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赵心力、武拉俊、王永杰、马立峰、特木尔巴根、戴晓光、张伶俐、云涛、萨茹拉、申捷、郭宇、贾皓、郭文、苏胜杰。DB15/T 14232018 1 新城疫防制技术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新城疫的诊断技术、防制措施、防制成果考核验收程序与标准。本标准适用于内蒙古自治区内从事禽类饲养、经营、屠宰、加工、运输的单位和个人。2 诊断技术 2.1 流行病学诊断 鸡、火鸡、鹌鹑、鸽子、鸭、鹅等多种家禽及野禽均易感,各种日龄的禽类均可感染。非免疫易感禽群感染时,发病率、死亡率可高达90%以上;免疫效果不好的禽群感染时症状不典型,发病率、死亡率较低。2.2 临诊诊断 典型症状为发病急、死亡率高;体温升高、极度精神沉郁、呼吸困难、食欲下降;粪便稀薄,呈黄绿色或黄白色;发病后期可出现各种神经症状,多表现为扭颈、翅膀麻痹等。2.3 病理学诊断 全身黏膜和浆膜出血,以呼吸道和消化道最为严重;腺胃黏膜水肿,乳头和乳头间有出血点;盲肠扁桃体肿大、出血、坏死;十二指肠和直肠黏膜出血,有的可见纤维素性坏死病变;脑膜充血和出血;鼻道、喉、气管黏膜充血,偶有出血,肺可见淤血和水肿。2.4 病原学诊断 实时荧光 RT-PCR 或 RT-PCR。2.5 免疫学诊断 微量红细胞凝集抑制试验。3 防治措施 3.1 预防 3.1.1 总则 以免疫为主,采取“免、检、消、杀”相结合的综合性防制措施。DB15/T 14232018 2 3.1.2 消毒 使用对新城疫病毒有效的消毒药品,如氢氧化钠、醛类、氧化剂类、氯制剂类、双季胺盐类等对禽舍地面及内外墙壁,舍外环境,饲养、饮水等用具,运输等设施设备以及其它一切可能被污染的场所和设施设备定期消毒。3.1.3 免疫程序 3.1.3.1 规模养鸡场免疫 参考程序如下:种鸡、商品蛋鸡。1日龄时,用新城疫弱毒活疫苗初免;714日用新城疫弱毒活疫苗和(或)灭活疫苗进行免疫;12周龄用新城疫弱毒活疫苗和(或)新城疫灭活苗加强免疫,1718周龄或产蛋前再用新城疫灭活疫苗免疫一次。开产后,根据免疫抗体检测情况进行疫苗免疫;肉鸡。710日龄时,用新城疫弱毒活疫苗和(或)灭活疫苗初免,2周后,用新城疫弱毒活疫苗加强免疫一次。各规模养鸡场结合本场实际情况,定期进行新城疫免疫抗体水平检测,根据检测结果适时调整免疫程序。3.1.3.2 散养户免疫 实行春秋两季集中免疫,每月定期补免。3.1.4 免疫检测 免疫21天后,对免疫禽群应用微量红细胞凝集抑制试验进行免疫抗体监测,抗体阳性率达到70%判定为合格 3.1.5 交易、运输、屠宰 交易、运输、屠宰禽类,需参照动物检疫管理办法执行。引进的禽,隔离观察40天,确认健康后,方可混群饲养。3.2 疫情处理 3.2.1 应急处理 发现可疑新城疫疫情时,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要及时派员到现场进行调查核实,诊断为疑似新城疫时,立即采取隔离、消毒、限制移动等临时性措施。同时要及时将病料送省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实验室确诊。当确诊新城疫疫情后,旗县以上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应当立即划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并采取相应措施;同时,及时报请同级人民政府对疫区实行封锁,逐级上报至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并通报毗邻地区。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根据确诊结果,确认新城疫疫情。DB15/T 14232018 3 3.2.2 划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 由所在地旗县级以上兽医主管部门划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具体如下:疫点。指患病禽类所在的地点。一般是指患病禽类所在的禽场(户)或其它有关屠宰、经营单位;如为农村散养,应将自然村划为疫点;疫区。指以疫点边缘外延 3Km 范围内区域。疫区划分时,应注意考虑当地的饲养环境和天然屏障(如河流、山脉等);受威胁区。指疫区边缘外延5Km范围内的区域。3.2.3 封锁 由旗县级兽医主管部门报请同级人民政府决定对疫区实行封锁;人民政府在接到封锁申请后,应立即做出决定,发布封锁令。疫点、疫区、受威胁区采取的措施如下:疫点。1)扑杀所有的病禽和同群禽只,并对所有病死禽、被扑杀禽及其禽类产品按照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2)对禽类排泄物、被污染或可能污染饲料和垫料、污水等均需进行无害化处理;3)对被污染的物品、交通工具、用具、禽舍、场地进行严格彻底消毒;4)限制人员车辆出入,严禁禽类产品及可能污染的物品运出。疫区。1)在疫区周围设置警示标志,在出入疫区的交通路口设置动物检疫消毒站(临时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对出入的人员和车辆进行消毒;2)对易感禽只实施紧急强制免疫,确保达到免疫保护水平;3)关闭活禽及禽类产品交易市场,禁止易感活禽进出和易感禽类产品运出;4)对禽类排泄物、被污染饲料、垫料、污水等按国家规定标准进行无害化处理;5)对被污染的物品、交通工具、用具、禽舍、场地进行严格彻底消毒。受威胁区。1)对未免或免疫未达到免疫保护水平的易感禽类实施紧急强制免疫,确保达到免疫保护水平;进行疫情监测和免疫效果监测;2)对禽类实行疫情监测和免疫效果监测。3.2.4 解除封锁 疫区内没有新的病例发生,疫点内所有病死禽、被扑杀的同群禽及其禽类产品按规定处理21 天后,对有关场所和物品进行彻底消毒,经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审验合格后,由当地兽医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原发布封锁令的人民政府发布解除封锁。DB15/T 14232018 4 4 考核验收程序与标准 4.1 程序 达到控制、净化标准的种禽场,可向当地县级兽医主管部门提出评估验收申请,县级兽医主管部门应根据种禽场性质逐级上报至地市级或自治区级兽医主管部门。自治区级种禽场由自治区级兽医主管部门组织评估验收。地市级种禽场由地市级兽医主管部门组织评估验收。旗县(市、区)达到控制、净化标准时由县级兽医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地市级兽医主管部门初审合格后,报请省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组织评估验收,达到净化标准的种禽场和旗县(市、区)要做好监测净化维持工作。经盟市兽医行政主管部门逐项查验合格后,并向自治区兽医主管部门正式提出考核验收申请和自查验收报告的旗县(市、区)。自治区收到盟市考核验收申请并审核盟市自查验收报告合格后,组织专家组进行验收考核。4.2 标准 控制标准:12 个月内无新城疫临床病例及新城疫病毒感染。净化标准:达到控制标准后,连续24个月内无新城疫临床病例及新城疫病毒感染。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