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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4T
1702-2018
隰县玉露香梨质量要求
1702
2018
隰县
玉露香梨
质量
要求
ICS 67.080.10 B 31 DB14 山西省地方标准 DB 14/T 17022018 隰县玉露香梨质量要求 2018-07-30 发布 2018-09-30 实施 山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 布DB 14/T 17022018 I 目 次 前言.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质量要求.1 5 试验方法.3 6 检验规则.4 7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5 DB 14/T 17022018 II 前 言 本标准按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临汾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临汾市果树蚕桑站、隰县果业局、山西省农科院果树研究所、隰县农业委员会、隰县工商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史高川、郭黄萍、吉东发、段兰虎、冯晶萍、吴德平、杨颖、刘爱爱、李小伟、王新、丁排红、许红萍、王建民、王岁珍、温金梅。DB 14/T 17022018 1 隰县玉露香梨质量要求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隰县玉露香梨的术语和定义、质量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山西省隰县生产的玉露香梨。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T 10650-2008 鲜梨 DB14/T 1125 玉露香梨贮藏技术规程 3 术语和定义 GB/T 10650-2008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本文件。3.1 玉露香梨 以库尔勒香梨为母本、雪花梨为父本杂交育成的一种中熟梨品种,审定编号:晋审果(认)2003001。3.2 隰县玉露香梨 在隰县产地环境条件下生产的,具有优良特征的玉露香梨。3.3 红晕 梨果在接受光照射条件下,果面产生的红色、暗红色的纵向条纹。4 质量要求 4.1 特征指标 DB 14/T 17022018 2 个大,果形为球形至卵球形,果面光洁细腻且具蜡质。果皮薄,底色浅绿色,阳面着红晕。果肉白色、细嫩,酥脆,味甜、清香,石细胞少,果心小,汁液多,可食率90%以上。4.2 质量等级 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 质量等级 项 目 指 标 特级 一级 二级 基本要求 具有隰县玉露香梨固有的特征和风味,具有适于市场销售或贮藏要求的成熟度,果实完整良好,新鲜洁净,无异味或非正常气味。果实横径(mm)8095 75 果形 果形端正,球形至卵圆形。具有本品种固有的特征。果形正常,球形至卵圆形,具有本品种应有的特征。允许有轻微缺陷。果形允许有缺陷,但仍保持本品种应有的特征,不得有偏缺过大的畸形果。色泽 果面底色呈浅绿色,红晕达果面 20%以上,果面光洁细腻且具蜡质,果皮薄,果肉白色。果面底色呈浅绿色,红晕达果面 10%以上,果面光洁细腻且具蜡质,果皮薄,果肉白色。果面呈浅绿色,果面较光洁细腻且具蜡质,果皮薄,果肉白色。滋味和口感 酥脆,味甜、清香,石细胞少,果心小,汁液多。酥脆,味较甜、清香,石细胞少,果心小,汁液多。酥脆,味稍甜、清香,石细胞少,果心小,汁液多。果梗 果梗完整(不包括商品化处理造成的果梗缺省)允许果梗轻微损伤 大小整齐度 同一最小包装容器内的果实横径差异5 mm。果面缺陷:刺伤、破皮划伤 碰压伤 果锈 日灼 雹伤 虫伤 病果 虫果 不允许 不允许 不允许 不允许 不允许 不允许 不允许 不允许 不允许 不允许 允许轻微薄层总面积不超过果面的 1/20 不允许 不允许 不允许 不允许 不允许 不允许 不允许 允许轻微薄层总面积不超过果面的 1/10 允许轻微的日灼伤害 允许轻微 1 处,面积不超过 1 cm2 不允许 不允许 不允许 4.3 容许度 4.3.1 质量容许度 4.3.1.1 特级果允许 3%的果实不符合本等级规定的要求,其中虫伤果不得超过 1%。4.3.1.2 一级果允许 5%的果实不符合本等级规定的要求,其中轻微碰压伤、虫伤果不得超过 2%。4.3.1.3 二级果允许 8%的果实不符合本等级规定的要求,其中轻微碰压伤、虫伤果、病害果、刺伤果不得超过 5%。DB 14/T 17022018 3 4.3.2 大小容许度 各等级允许有5%的果实不符合本等级规定的大小整齐度规定要求。4.3.3 降级规定 各等级梨的容许度规定允许的不合格果,应符合下一相邻等级的要求,不得有隔等果。4.3.4 允许度测定 抽检每一个包装件后,按抽检数总和计算的平均数,以果实重量或个数加以确定。4.4 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 理化指标 项 目 指 标 特级 一级 二级 果实硬度/(kg/cm2)4.04.5 可溶性固形物/(%)13 12.5 11.5 4.5 食品安全指标 4.5.1 污染物限量 应符合GB 2762的规定。4.5.2 农药残留限量 应符合GB 2763的规定。5 试验方法 5.1 质量等级 5.1.1 检验程序 将检验样品逐件铺放在检验台上,按标准规定检验项目检出不合格果,在同一果实上兼有两项及其以上不同缺陷与损伤项目者,可只记录其中对品质影响较重的一项。以件为计算单位分项记录,每批样果检验完后,计算检验结果,评定该批果品的等级品质。5.1.2 评定方法 5.1.2.1 果实的基本要求、果形、色泽、滋味和口感、果梗均由感官鉴定。5.1.2.2 果实横径用游标卡尺测量。5.1.2.3 果面缺陷和损伤由目测结合测量确定。5.1.2.4 果实大小整齐度用分级标准果板测量确定。5.1.2.5 病虫害用肉眼或用放大镜检查果实的外表症状,如发现有病虫害症状,或对果实内部有怀疑的,应检取样果用小刀进行切剖检验,如发现有内部病变,应扩大切剖数量,进行严格检查。DB 14/T 17022018 4 5.1.3 不合格果率的计算 按GB/T 10650-2008第5.1.3条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5.2 理化指标 硬度、可溶性固形物按GB/T 10650-2008附录B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5.3 食品安全指标 5.3.1 污染物限量 按GB 2762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5.3.2 农药残留限量 按GB 2763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6 检验规则 6.1 组批 以同一生产基地、同等级、同一批收购的梨为一批。6.2 抽样 6.2.1 抽样方法 应在同一批玉露香梨中随机抽取样品。6.2.2 抽样数量 抽样数量见表3。表3 抽样数量 每批数量 抽样数量 100 件及以下 抽取 3 件。101600 件 以 100 件抽取 3 件为基数,每增加 100 件增抽 1 件。601-1200 件 以 600 件抽取 8 件为基数,每增加 200 件增抽 1 件。1200 件以上 以 1200 件抽取 10 件为基数,每增加 300 件增抽 1 件。增加不足 300 件按 300 件计 6.2.3 理化指标、食品安全指标取样 应在检验大样中选取该批玉露香梨具有成熟度代表性的样果3040个,供理化和食品安全指标检验用。6.3 交收检验 6.3.1 每批收购、销售的玉露香梨均应进行交收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出库、销售时应付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方可出库、销售。6.3.2 交收检验项目为质量等级、可溶性固形物、果实硬度。DB 14/T 17022018 5 6.3.3 按 4.2 条所列各项对样果逐个进行检查,随机抽检可溶性固形物、果实硬度。根据检验结果评定质量等级。6.4 型式检验 6.4.1 型式检验每年采摘期应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亦应进行:因人为或自然因素使生产环境发生较大变化时;交收检验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国家质量监督部门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6.4.2 型式检验项目为第 4.2、4.3、4.4、4.5 条规定的全部要求。6.5 判定规则 检验结果全部符合本标准规定的要求时,判该批玉露香梨为相应质量等级的合格品;质量等级有不合格项时,按第4.2条的规定判定;理化指标有一项及以上不符合本标准规定的要求时,可加倍抽样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食品安全指标中有一项及以上不符合本标准规定的要求时,判该批玉露香梨为不合格。7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7.1 标志 7.1.1 应标明隰县玉露香梨、果品等级、净含量或果数、产品标准编号、商标、二维码(只限已使用二维码的梨果)、贮藏方法、合格证明、出品单位、出品单位地址。7.1.2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 GB/T 191 的规定。7.2 包装 7.2.1 包装采用纸箱、塑料箱,应加内衬、分层分隔,包装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规定。7.2.2 内外包装材料及制备标记所用的印色与胶水应无毒性。纸箱不得有受潮、离层现象。7.2.3 梨果应单个独立用网套、塑料袋等包装。7.3 运输 应用食品专用车运输,车辆应清洁、卫生、无污染物、无杂物,有防晒、防雨和通风设施。运输时应轻装、轻卸,宜在低温条件下运输。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鲜活动物混装混运。7.4 贮存 应符合DB14/T 1125的规定。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