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汇文网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
网站客服:3074922707
DB34T
4129-2022
规模羊场粪污处理与利用技术规程
4129
2022
规模
羊场粪污
处理
利用
技术规程
ICS 65.020.30 CCS B 43 34 安徽省地方标准 DB34/T 41292022 规模羊场粪污处理与利用技术规程 Technical regulations for treatment and utilization of manure waste from intensive sheep/goat farms 2022-03-29 发布 2022-04-29 实施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DB34/T 41292022 I 前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安徽农业大学提出。本文件由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安徽农业大学、安徽省皇竹牧业科技有限公司、定远县现代农业技术合作推广中心,淮南市焦岗湖农技站、定远县畜牧兽医技术推广站、定远县海钦盛生态养殖有限公司。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张子军、任春环、程箫、郑兆来、韩开林、黄桠锋、陈家宏、朱雯、李春艳、孙智鹏、王诗佳、陈亚乐、孟祝、王明明、赵士忠、刘鲁盟。DB34/T 41292022 1 规模羊场粪污处理与利用技术规程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规模化羊场粪污收集与贮存、粪污无害化处理和粪污利用。本文件适用于规模羊场的粪污处理与利用。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7959 粪便无害化卫生要求 GB/T 8576 复混肥料中游离水含量的测定 真空烘箱法 GB/T 17767.1 有机-无机复混肥料的测定方法 第1部分:总氮含量 GB/T 18877 有机无机复混肥料 GB/T 19524.1 肥料中粪大肠菌群的测定 GB/T 19524.2 肥料中蛔虫卵死亡率的测定 GB/T 25169 畜禽粪便监测技术规范 GB/T 25246 畜禽粪便还田技术规范 GB/T 27622 畜禽粪便贮存设施设计要求 NY/T 525 有机肥料 NY/T 682 畜禽场场区设计技术规范 NY/T 1168 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 NY/T 1169 畜禽场环境污染控制技术规范 NY/T 3442 畜禽粪便堆肥技术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4 羊场粪污收集与贮存 基本要求 4.1.1 雨污分离 按 NY/T 682、NY/T 1169 的规定执行。4.1.2 饮污分离 改用节水型饮水器,改装节水饮水装置或跑漏饮水定向导流装置,从源头减少污水量。DB34/T 41292022 2 清粪工艺 4.2.1 高床漏粪地板收集 漏缝地板距离地面的高度为 80105 cm,可根据实际情况每半年清粪一次。4.2.2 漏粪地板刮粪板收集 漏缝地板距离地面的高度为 3040 cm,一日清理粪渣一次。4.2.3 漏粪地板传送带收集 漏粪地板至传送带的高度为 2030 cm,可根据实际情况每天清粪一次或多次。粪污贮存 实行干清粪工艺的畜禽养殖场,固体粪便贮存场地建设应符合 GB/T 27622 的要求,粪便的贮存应符合 NY/T 1168 的相关规定。5 羊场粪污无害化处理 处理工艺 5.1.1 条垛式发酵 条垛式自然堆肥发酵法是将收集到的鲜粪堆成条垛形,宽度 0.82 m,高 0.62 m,发酵温度 45以上,持续时间至少 14 d,在此过程中要做好防水措施,温度过高时要注意翻堆。条垛式自然堆肥发酵方法应符合 NY/T 3442 的规定执行。5.1.2 槽式发酵 发酵槽宽度宜为 2 m10 m,高度宜为 1.5 m2.0 m。发酵物料实际高度的确定以能充分搅拌、通氧,最终实现物料的发酵腐熟为依据。发酵过程同 5.2.1。槽式堆肥发酵方法应符合 NY/T 3442 的规定执行。羊粪堆肥的卫生要求 经过处理的羊粪应符合表1 的卫生要求。表1 羊粪堆肥(好氧发酵)的卫生要求 序号 项目 卫生要求 测定方法 1 蛔虫卵死亡率 95 按照 GB/T 19524.2 的规定执行 2 粪大肠菌值 10-2 按照 GB/T 19524.1 的规定执行 3 沙门氏菌 不得检出 按照 GB 7959 的规定执行 4 种子发芽指数(GI)70 按照 NY/T 3442 的规定执行 陈化期 经过一次发酵后的物料尚未达到腐熟,应进行二次发酵,即陈化。通过铲车定期搬运物料,起到翻堆、透气效果。陈化周期约为 1530 天,也可根据需求灵活调整陈化时间。陈化过程中堆体的温度逐渐下降,并趋于稳定时,堆肥即达到腐熟。二次发酵主要工艺控制参数为堆肥物料的温度和水分。DB34/T 41292022 3 6 羊场粪污利用 利用方式 发酵后的羊粪可根据需要直接还田利用,也可用于生产商品有机肥,应符合 GB/T 18877、NY/T 525 的相关规定。羊粪质量评价 6.2.1 采样及保存 堆肥样品的采样方法、采样过程、样品记录和标识应按照 GB/T 25169 的规定执行。堆肥样品的保存应按照 GB/T 25169 的规定执行。6.2.2 外观 按照 NY 525 的规定执行。6.2.3 含水率 按照 GB/T 8576 的规定执行。6.2.4 酸碱度(pH)按照 NY/T 3442 的规定执行。6.2.5 有机质 按照 NY/T 3442 的规定执行。6.2.6 总氮(TN)按照 GB/T 17767.1 的规定执行。羊粪还田使用 6.3.1 还田原则 经处理后的粪污必须有严格的下级走向,不得长期存放,防止二次污染;作为肥料应充分腐熟,且使用时不应对环境和作物产生不良后果,未经过无害化处理的粪污不得直接还田,卫生学指标及重金属指标达到本标准后方可施用;单独使用或与其它肥料配施应满足作物对营养元素的需要,适量施肥,提高土壤肥力和土壤活性。粪污还田应符合 GB/T 25246 的相关规定。6.3.2 羊粪的农田施用量 羊粪的农田施用量计算公式和施用限量参考值、相应参数可参照 GB/T 25246 附录A 的规定执行。6.3.3 羊粪中重金属含量限制 根据施用不同 pH 值的土壤,以羊粪为主要原料的肥料中,重金属含量应符合表2 的要求。作为肥料应充分腐熟,卫生学指标及重金属指标达到本标准后方可施用;单独使用或与其它肥料配施应满足作物对营养元素的需要,适量施肥,以保持或提高土壤肥力和土壤活性。肥料的使用不应对环境和作物产生不良后果。DB34/T 41292022 4 表2 制作肥料的羊粪中重金属含量限制(干粪含量)单位:mg/kg 项目 土壤 pH 值 6.5 6.57.5 7.5 砷 旱田作物 50 50 50 水稻 50 50 50 果树 50 50 50 蔬菜 30 30 30 铜 旱田作物 300 600 600 水稻 150 300 300 果树 400 800 800 蔬菜 85 170 170 锌 旱田作物 2000 2700 3400 水稻 900 1200 1500 果树 1200 1700 2000 蔬菜 500 700 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