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11.220B41DB34安徽省地方标准DB34/T1893—2013规模猪场副猪嗜血杆菌病防控技术规程Technologyspecificationonpreventionandcontrolofhaemophilusparasuisdiseaseforlargescalepigfarm2013-05-10发布2013-06-10实施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DB34/T1893—2013I前言本标准按GB/T1.1-2009给出的规则编写。副猪嗜血杆菌病是由副猪嗜血杆菌(Haemophilusparasuis,HPS)在特定条件下侵入机体引起猪全身性感染的一种传染病,以纤维素性多发性浆膜炎(如胸膜炎、心包炎、腹膜炎)、关节炎和脑膜炎为特征,高热、高死亡率,该病又称革拉瑟氏病(Glässer’sdisease)。200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1125号将其列为二类动物疫病。为预防、控制和扑灭副猪嗜血杆菌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本标准由安徽省农业科学院畜牧兽医研究所提出。本标准由安徽省农业标准化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安徽省农业科学院畜牧兽医研究所、安徽农业大学动物科技学院、芜湖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安徽省和县畜牧兽医局。本标准起草人:周学利、张丹俊、魏建忠、潘孝成、赵瑞宏、胡晓苗、戴银、侯红艳、刘慧芳、沈学怀、朱传民、夏生林、伋兆法。DB34/T1893—20131规模猪场副猪嗜血杆菌病防控技术规程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副猪嗜血杆菌病的诊断、预防和控制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规模猪场副猪嗜血杆菌病的诊断与防控。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16548-2006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NY/T1168-2006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NY5030无公害食品畜禽饲养兽药使用准则《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农业部2010年7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1125号3诊断3.1流行特点副猪嗜血杆菌病多发于早春和深秋时节,各种应激或免疫抑制性疾病均能诱发该病,多呈地方性流行。病猪、临床康复猪和隐性感染猪是主要传染源。病菌通过呼吸道、消化道或伤口传播,主要感染2周龄至4月龄的猪只,发病率一般在10%以上。断奶前后和保育期的仔猪,发病率可达50%~80%;母猪发病可流产或死亡。3.2临床症状3.2.1急性型病猪体温升高达40℃~41℃,精神沉郁,不愿活动,食欲减退;呼吸困难,咳嗽,尖叫;关节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