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65.020.30B43DB34安徽省地方标准DB34/T3661—2020规模化猪场非洲猪瘟生物安全防控技术规范TechnicalregulationsforbiosafetypreventionandcontrolofAfricanSwineFeverinscaledpigfarms文稿版次选择2020-08-03发布2020-09-03实施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DB34/T3661—2020I前言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安徽省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提出。本标准由安徽省农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安徽省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安徽省农业科学院畜牧兽医研究所、望江县畜牧兽医局、宣州区农业农村局、合肥市野生动物园、望江县长岭镇兽医站、肥东县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占松鹤、潘孝成、赵家喜、陈贤革、易刚、王立、朱良强、刘华、周迎春、陈曦、方末昌、郭长进、方海、王根红、杨德康。DB34/T3661—20201规模化猪场非洲猪瘟生物安全防控技术规范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规模化猪场非洲猪瘟生物安全防控中选址与布局、防疫设施、投入品管理、生产管理、人员、车辆及器具管理、环境控制、消毒药品、消毒方法和污物处理等措施。本标准适用于种猪场及年出栏商品猪500头以上规模化猪场。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36195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农业农村部农医发〔2017〕25号《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实施方案(2020年第二版)》农业农村部农牧发〔2020〕21号3选址与布局3.1新建猪场3.1.1选择非禁养区,远离交通要道、城镇、集贸市场和饮用水源地,避开村庄,有充足的饮用水源,宜有一定的天然屏障。3.1.2周围3km~5km内没有其它猪场、屠宰场、生猪交易市场和垃圾处理场。3.1.3猪场内要严格分区,设立办公区、隔离区、生活区、生产区、贮存加工区、粪污处理和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区或收集暂存设施,各区应有效隔离。粪污处理区、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区和装猪台距离生产区间隔至少50m。3.1.4场区净道污道要分开并有明显标识,禁止净区道路和污区道路交叉,死猪和粪污处理遵循单向流动原则。3.1.5安装智能管理系统,通过视频监控猪场活动状态,减少人员在猪场流动。3.2现有猪场改选造3.2.1自繁自养的规模化猪场要做到种猪舍和商品猪舍相对隔离,种猪场生产区由内至外依次划分为种猪区、保育区、生长区和待售区。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