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65.020.01CCSB01DB33浙江省地方标准DB33/T2334—2021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管理规范Managementspecificationforcertificateofedibleagriculturalproducts2021-04-13发布2021-05-13实施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DB33/T2334—2021I前言本标准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请注意本标准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标准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标准由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提出。本标准由浙江省种植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浙江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浙江省兽药饲料监察所)、浙江省农业科学院、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浙江省耕地质量与肥料管理总站、嘉善县农业农村局、长兴县农业农村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虞轶俊、陈凯、杨桂玲、陈松、陈洁、张晓丽、王群、金继昌、孙淑媛。DB33/T2334—20211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管理规范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的术语和定义、开具、使用、查验和管理。本标准适用于规模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者,不适用于生鲜乳生产收购管理。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标准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GB480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要求GB/T32950鲜活农产品标签标识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食用农产品edibleagriculturalproduct供食用的源于农业(含林业、渔业)的初级产品,即在农业活动中获得的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其产品。3.2规模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者large-scaleproducerandtraderofedibleagriculturalproduct经工商注册登记的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县级农业(渔业、林业)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具有一定规模的食用农产品生产者。3.3食用农产品合格证certificateofedibleagriculturalproduct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者根据法律法规、农产品质量安全强制性标准,在严格执行现有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要求的基础上,对所销售的食用农产品经检测或承诺合格并自行开具、出具的质量安全合格标识,简称“合格证”。4合格证开具4.1开具主体DB33/T2334—20212规模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应实行合格证管理。县级农业(渔业、林业)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具有一定规模的食用农产品生产者划分标准参见附录A。4.2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