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702青岛市地方标准DB3702/T0001—2020放心消费示范街区创建指南2020-09-14发布2020-10-13实施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ICS03.080A12DB3702/T0001—2020I前言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归口并组织实施。本标准起草单位: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青岛市标准化研究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颖、胡泉、刘毅、许静。DB3702/T0001—20201放心消费示范街区创建指南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青岛市放心消费示范街区创建的基本条件、要求、程序及动态管理。本标准适用于青岛市放心消费示范街区创建工作。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DB37/T3698.1-2019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创建指南第1部分:通则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放心消费示范街区consumptiontrusteddemonstrationstreet严格遵守《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自愿参与放心消费示范创建活动,对本区域消费环境建设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的商业街道或市场区域。4基本条件4.1参与放心消费示范街区创建的街区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a)街区内经营者应符合DB37/T3698.1-2019第3章的规定;b)应在当地具有一定影响力和代表性,街区内经营者数量较多;c)应配备专职人员管理示范街区创建活动;d)应保证街区内90%以上经营者参与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签订放心消费承诺书。4.2两年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放心消费示范街区创建:a)街区内经营者有DB37/T3698.1-2019第3.2条列出的情形;b)发生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超范围、超标准使用食品添加剂或使用非食用物质等严重违法行为;c)销售过期食品、“三无”食品、仿冒食品、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d)存在其他食品安全违法经营行为或食品安全处罚记录的。5创建要求5.1创建内容DB3702/T0001—202025.1.1放心消费示范街区创建内容分为放心消费示范街区经营者(以下简称经营者)部分和放心消费示范街区管理者(以下简称管理者)部分。5.1.2经营者从商品质量、交易行为、交易价格、经营场所、售后服务、投诉(纠纷)处理六个方面进行创建。5.1.3管理者从组织保障、制度保障、人员要求、基础设施环境建设、文化环境建设、安全管理、宣传管理、教育管理、监督管理九个方面进行创建。5.2经营者创建标准经营者应满足D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