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汇文网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
网站客服:3074922707
DB41T
2055-2020
大蒜网络销售服务规范
2055
2020
大蒜
网络
销售
服务
规范
ICS 35.240.63 CCS B 43 41 河南省地方标准 DB41/T 20552020 大蒜网络销售服务规范 2020-12-30 发布 2021-03-30 实施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41/T 20552020 I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由河南省商务厅电子商务办公室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河南农业大学、杞县电子商务服务中心、中共杞县县委党校、杞县农业产业化办公室、杞县农业农村局、河南凡尔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汪强、马新明、王海涛、吕存伟、张浩、樊为刚、李高飞、刘刚、郭志刚、郑志安、孙利娟、刘轶群、陈明丽。DB41/T 20552020 1 大蒜网络销售服务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大蒜网络销售服务的术语和定义、大蒜网络销售平台、销售服务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大蒜网络销售服务。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35411 电子商务平台产品信息展示要求 SB/T 10158 新鲜蔬菜包装与标识 SB/T 11132 电子商务物流服务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大蒜 本文件所定义的大蒜指经过栽培生产出来的蒜头,包括鲜蒜和干蒜。3.2 网络销售 大蒜销售经营者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销售大蒜的经营活动。3.3 网络销售平台 销售平台主要包括第三方网络销售平台、自建网络销售平台、社交网络销售平台等,以大蒜商品交易为目标,以互联网为信息传输手段,为买卖双方提供产品展示、交易撮合、资金支付、订单管理、数据通信等功能的网络信息系统。3.4 卖家 进行大蒜产品经营销售的民事法律关系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3.5 买家 进行大蒜产品消费(即购买大蒜产品)的民事法律关系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4 网络销售平台 第三方平台 4.1 DB41/T 20552020 2 4.1.1 平台已通过 ICP 备案许可。4.1.2 具有第三方交易平台的经营资质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4.1.3 具有与从事业务和规模相适应的硬件设施和通信网络。4.1.4 有保障交易正常运营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和安全环境。4.1.5 有与交易平台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客户服务人员。4.1.6 能够提供与交易相关的产品展示、数据查询、订单处理、支付与配送等网络交易相关服务。4.1.7 具有清晰的平台交易规则,争议解决办法等平台经营管理制度。自建销售平台 4.2 4.2.1 平台已经通过 ICP 备案许可。4.2.2 具有大蒜网络销售的相关资质。4.2.3 拥有与从事业务和规模相适应的硬件设施和通信网络。4.2.4 有保障交易正常运营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和安全环境。4.2.5 有与销售规模相适应的技术人员和客户服务人员。4.2.6 有产品展示、订单处理、支付与配送等网络销售服务功能。4.2.7 有明确的网络销售规则及争议解决办法,并在显著位置公示。社交平台 4.3 4.3.1 社交通信软件应已经通过软件产品认证许可。4.3.2 社交通信软件及社交网络平台应具有交易信息存储、查询、追踪功能。4.3.3 社交通信软件及社交网络平台为大蒜交易提供产品展示、交易沟通、资金结算等服务,为大蒜网络销售提供交易必要的信息流、资金流服务。5 卖家销售服务 卖家经营条件 5.1 5.1.1 卖家在网络销售平台经营时,须在产品信息页面中的明显位置标注卖家的工商信息及经营者个人信息。5.1.2 经营者进行大蒜的包装、分拣等与大蒜直接接触的操作者,须持有健康证。产品信息描述与宣传 5.2 5.2.1 符合国家标准 GB/T 35411 的要求。5.2.2 产品描述及宣传,符合广告法相关法律规定。5.2.3 产品信息描述应包括产品名称、规格、包装、种类(鲜蒜/干蒜)、价格、存储条件、保质期、产地等信息。5.2.4 产品文字描述应与产品的实际品质、数量、质量等一致。5.2.5 产品的展示与宣传所使用的图片应通过实地拍摄采集,在图片修饰、美化过程中,不得改变产品的实际品质和属性。5.2.6 卖家不得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或故意隐瞒产品的真实情况,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5.2.7 在产品的描述信息中应包含当批次大蒜产品检验报告。5.2.8 产品信息发布应符合交易平台信息发布规范,遵守平台售卖规则。产品质量与追溯 5.3 DB41/T 20552020 3 5.3.1 卖家应确保所售商品计量准确、真实、有效。5.3.2 卖家销售定量包装产品时应使实际含量不小于标注净含量。5.3.3 卖家所销售同一批次的产品应进行产品抽检,并保证检验合格,方可进行产品销售。5.3.4 卖家应对每一批次的采购货源进行登记,并能够对所销售每一订单货源的批次、产地、供货商等信息进行追溯。5.3.5 产品销售包装应符合 SB/T 10158 的要求。5.3.6 当卖家发现产品存在质量不合格或存在食品安全隐患时,应立即停止销售该批次产品,并配合相关部门公示和采取召回措施。卖家销售行为规范 5.4 5.4.1 网络销售人员应具备网络销售的基本操作技能。5.4.2 网络销售人员进行网络广告宣传时,应客观、公正、真实有效宣传产品,不得故意夸大产品的品质、性能。5.4.3 网络销售人员进行网络广告宣传时,应介绍、宣传产品本身的属性,不得夸大产品的实际功效。5.4.4 不得销售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产品。5.4.5 买家提交订单并支付货款,视为买家已经确认订单的交易信息,卖家应在 48 小时内进行物流发货或配送。5.4.6 卖家在社交平台开展销售活动应符合社交平台信息发布规则及信息行为规范。物流配送及追踪 5.5 5.5.1 卖家应具有相应规模的大蒜产品存储场所,及所需要的冷藏设备或车间。5.5.2 卖家应具有相应规模的产品分拣、包装场所。5.5.3 卖家应根据产品类别,选择相应的物流或配送方式,如鲜蒜应采用冷链物流配送。5.5.4 卖家应提供订单查询、物流信息追踪等基础物流信息服务。5.5.5 物流配送服务应符合 SB/T 11132 的规定。6 售后服务 售后服务内容 6.1 6.1.1 当卖家收到买家的投诉时,卖家根据所反馈的问题应在 24 小时内给予答复和处理。6.1.2 因产品价格、数量、质量、品质等与销售平台描述不一致时,卖家应无条件进行退货或换货处理。6.1.3 买家收货后应及时查看产品的数量、质量等产品信息,如发现与所下订单不一致时,应及时向卖家反馈,并拍摄收货图片发送给卖家,卖家应在 24 小时内进行处理。退换货原则 6.2 6.2.1 买家使用第三方网络销售平台消费时,退换货应按照第三方平台所规定的退换货规则进行处理。6.2.2 买家使用卖家自建网络销售平台消费时,退换货应按照卖家自建网络销售平台所规定的退换货规则进行处理。6.2.3 买家通过社交平台进行消费时,在交易时没有涉及退换货处理原则时,买卖双方应协商处理解决退换货问题。6.2.4 对于退换货所涉及的邮费,如果订单是包邮销售,邮费由卖家承担。如果订单是不包邮销售,邮费由双方协商解决。DB41/T 20552020 4 6.2.5 买卖双方对于退换货处理意见不一致的,双方可选择仲裁或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