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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2T 4231-2022 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与治理修复技术指南.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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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2T 4231-2022 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与治理修复技术指南 4231 2022 污染 耕地 安全 利用 治理 修复 技术 指南
32 江苏省地方标准 DB 32/T 42312022 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与治理修复 技术指南 Technical guidance for safe utilization and remediation of polluted cultivated land 2022-03-18 发布 2022-04-18 实施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ICS 13.080.10 CCS B 10 DB 32/T 42312022 I 目次 前言.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基本原则.3 科学性.3 4.1 可行性.3 4.2 安全性.3 4.3 可持续性.3 4.45 工作流程和要求.3 工作流程.4 5.1 基础数据和资料收集.4 5.2 耕地污染风险评估.4 5.3 目标确立.4 5.4 技术筛选.4 5.5 效果评估.4 5.6附录 A(规范性)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与治理修复技术措施推荐.5 DB 32/T 42312022 II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 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江苏省农业农村厅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江苏省耕地质量与农业环境保护站、中国科学院南京土壤研究所、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梁永红、邱丹、段增强、姜海波、周东美、郝秀珍、王绪奎、罗小三、董金龙、汤英、吴田乡、董珊珊、张丽、李平、张梓良。本文件为首次发布。DB 32/T 42312022 1 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与治理修复技术指南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与治理修复技术的术语和定义、基本原则、工作流程、要求。本文件适用于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所确定的安全利用类和严格管控类耕地的安全利用与治理修复。园地、牧草地等其它类型农用地可参照本文件执行。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15618 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 GB/T 21010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NY/T 395 农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技术规范 NY/T 398 农、畜、水产品污染监测技术规范 NY/T 2149 农产品产地安全质量适宜性评价技术规范 NY/T 3176 稻米镉控制田间生产技术规范 NY/T 3343 耕地污染治理效果评价准则 NY/T 3499 受污染耕地治理与修复导则 DB 32/T 4121 耕地镉污染土壤修复效果评价规程 农用地土壤环境风险评价技术规定(试行)(环办土壤函20181479 号)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技术指南(环办土壤函201953号)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耕地 cultivated land 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包括GB/T 21010中的0101水田、0102水浇地、0103旱地。3.2 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 classification of soil environmental quality of cultivated land 依据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技术指南划分而形成的优先保护类、安全利用类以及严格管控类三种耕地类别。DB 32/T 42312022 2 3.3 受污染耕地 polluted cultivated land 耕地土壤中重金属(镉、汞、砷、铅、铬)含量超过 GB 15618 规定的风险筛选值,危害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耕地。3.4 安全利用类耕地 cultivated land for safe utilization 耕地土壤属于轻度或中度重金属污染,但在采用一定技术措施的情况下,生产出的农产品符合GB 2762要求的耕地。3.5 严格管控类耕地 cultivated land under Strict control 耕地土壤属于重度重金属污染,生产出的农产品难以符合GB 2762要求的耕地。3.6 目标污染物 target contaminant 耕地污染风险评估与管控中所关注的污染物质,其限量按 GB 15618 要求执行。3.7 耕地污染风险评估 pollution risk assessment for cultivated land 在耕地污染调查的基础上,协同农产品质量安全,分析耕地污染状况,评估耕地种植的农产品污染物超标风险的过程。3.8 安全利用 safe utilization 通过低积累品种替代、土壤改良等农艺措施,实现受污染耕地上种植的农产品可食部位污染物含量符合 GB 2762 要求的农业生产过程。3.9 治理修复 soil pollution control and remediation 采用物理、化学与生物等措施减少耕地土壤中重金属含量的过程。3.10 效果评价 effects assessment 安全利用与治理修复措施完成后,依据耕地土壤和农产品可食部位镉、汞、砷、铅、铬五种重金属含量的变化情况,对技术实施效果的评价。DB 32/T 42312022 3 4 基本原则 科学性 4.1 按照耕地的污染类型、程度、范围以及耕地土壤性质与利用方式,科学选择安全利用与治理修复技术。可行性 4.2 选用技术成熟度高、成本适宜、易于操作,适宜大面积实施和推广。安全性 4.3 选用技术在耕地安全利用与治理修复实施过程中,不能产生二次污染,不能对耕地土壤、农作物、周边环境和人体健康产生不利影响。可持续性 4.4 在实现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与治理修复的同时,防止土壤退化,保持土壤资源的生产能力,确保耕地持续利用。5 工作流程和要求 5.1 工作流程 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与治理修复的一般工作流程如图 1 所示。图 1 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与治理修复工作流程图 DB 32/T 42312022 4 5.2 基础数据和资料收集 在受污染耕地土壤安全利用与治理修复工作开展之前,应收集区域自然环境特征、农业生产概况、涉及重金属污染重点行业企业分布情况、土壤环境调查历史数据、农产品监测等相关资料和图件。收集本区域行政区划图、土地利用现状图、河流水系图、地质地貌图、农作物种植分布图、土壤类型图等。所收集到的涉及土壤和农产品污染现状的资料尽可能包含点位的地理坐标信息。5.3 耕地污染风险评估 根据耕地土壤以及农产品重金属污染状况调查数据,结合当地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的相关调查和监测结果,确定土壤重金属污染物来源、种类、程度、空间分布特征,开展耕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评估过程符合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技术指南的要求。5.4 目标确定 5.4.1 确认安全利用与治理修复范围 根据耕地污染风险评估结果,明确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与治理修复的实施范围、边界。5.4.2 明确目标污染物 分析前期调查监测获得的土壤和农产品重金属含量数据,确认安全利用与治理修复区域重金属污染类型;若为复合污染,要根据农产品超标状况确认主要目标污染物。5.4.3 提出安全利用与治理修复目标 参照重金属污染耕地所在区域土壤中目标污染物的背景值含量和国家有关土壤、农产品标准中规定的限值,合理提出安全利用与治理修复目标值。5.5 技术筛选 5.5.1 安全利用技术筛选 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技术选择与操作要点按照附录 A 执行,稻米镉安全利用技术可按照 NY/T 3176执行。5.5.2 治理修复技术筛选 按照 NY/T 3499 要求执行。5.6 效果评估 按照 NY/T 2149、NY/T 3343 或 DB 32/T 4121 要求执行。DB 32/T 42312022 5 附 录 A(规范性)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与治理修复技术措施推荐 A.1 安全利用类耕地技术措施 A.1.1 一类措施 A.1.1.1 低积累品种选用 适用条件:适用于镉、汞、砷、铅、铬等轻度污染耕地。操作要点:(1)结合当地主栽品种、种植习惯,选用已通过省品种审定的品种,注意品种适宜种植区。参见表 1。表 1 适宜江苏种植的相对重金属低积累作物品种 元素 作物类别 具体品种 适用区域 镉 水稻 武运粳 23 号、武运粳 30 号、南粳 46、澄糯 218、南粳 5055、常农粳 8 号、武运粳 31 号 江苏沿江及苏南地区 苏香粳 100 苏州中南部地区 苏粳 9 号、南粳 47 江苏太湖东南部地区 扬育粳 3 号 江苏苏中地区 镇稻 99 江苏淮北及苏中地区 小麦 扬麦 25、宁麦 13、宁麦 17 淮南地区 周麦 30、周麦 26、皖麦 50、烟农 19 淮北地区 砷 水稻 甬优 17、甬优 538 江苏长江以南地区 Y 两优 1998、湘两优 900 江苏淮南地区 连粳 11 号 江苏淮北地区 汞 水稻 武运粳 23 号、武运粳 31 号、宁粳 8 号 江苏沿江及苏南地区 南粳 46、南粳 5055 常优 4 号 江苏苏南地区 苏香粳 100 苏州中南部地区 铬 水稻 南粳 46 江苏沿江及苏南地区 小麦 镇麦 9 号 淮南地区 注:上述作物品种信息主要由中国科学院南京土壤研究所、南京农业大学、江苏省农业科学院、江苏省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修复试点示范项目等提供。DB 32/T 42312022 6 (2)低积累品种不仅限于上表所列,各地可增补或调整适合本地区推广种植的低积累品种。(3)低积累品种选用需与高产栽培技术措施相结合,以保障农产品产量和品质。注意事项:(1)在较低浓度的镉或汞污染土壤中,玉米籽粒镉和小麦籽粒汞一般不超标,可种植当地适栽品种。(2)低积累农作物品种与其他技术措施结合使用,可提高防控效果。A.1.1.2 石灰调节 适用条件:适用于 pH 值小于 6.5 的酸性土壤。操作要点:(1)施用量。石灰施用量以调控土壤 pH 至 6.5 为目标(参见表 2),施用量的确定应充分考虑当地土壤类型、有机质含量、石灰种类等因素。除生石灰外,还可选用熟石灰、石灰石粉等碱性材料。表 2 治理酸性土壤重金属污染石灰建议施用量 初始 pH 值 目标 pH 值 所需石灰石粉(CaCO3)(kg/亩)所需石灰(CaO)(kg/亩)5.0 6.5 400 224 5.5 6.5 367 205 6.0 6.5 300 168(2)施用时期。一般在上季作物收获后,下季作物种植前 1 至 2 周施用。(3)施用方法。种植前可采用人工或机械撒施的方式,将石灰均匀撒施在土壤表面,翻耕混匀,翻耕深度 20 cm。注意事项:(1)施用石灰后,当季农作物收获且土壤 pH 达到 6.5 时,效果能保持 1 年以上,然后每年或隔几年再少量施加石灰,确保土壤 pH 维持在 6.5 以上。(2)石灰施用后要充分混匀,在旱地上,施用和混合不匀会导致效果不一致。(3)人工施用时应佩戴防护工具,如乳胶手套、防尘口罩和套鞋等,防止田间撒施时因石灰遇水灼伤手脚以及石灰粉尘吸入呼吸道灼伤呼吸系统。若施工人员出现因施用石灰造成皮肤灼伤等症状,应及时送医院进行救治。(4)确保施加的石灰质材料不造成土壤新的污染。针对氧化钙(CaO)类型石灰材料反应太激烈、容易伤苗和伤害施用者皮肤等缺点,建议选用成本低、效果好、安全性高的石灰石粉末(CaCO3)。A.1.1.3 优化施肥 适用条件:适用于所有耕地土壤,需与其他技术配合使用,能有效降低农产品超标风险。操作要点:(1)根据土壤养分丰缺指标、种植作物、污染物种类等确定氮肥、磷肥、钾肥的种类、比例和施用量。(2)优化施肥应设计肥料配方。针对酸性土壤镉污染,氮肥施用时优化铵态氮与硝态氮的施用比例,可以提高稻田土壤 pH 值,降低重金属活性;钾肥推荐施用硫酸钾;磷肥施用时,推荐施用钙镁磷肥;利用镉与锌的拮抗作用,插秧前施用 ZnSO4肥(5kg Zn/亩)有效降低稻米镉含量。DB 32/T 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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