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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4T 3137-2018 集约化鹅场粪污处理技术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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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4T 3137-2018 集约化鹅场粪污处理技术规范 3137 2018 集约化 鹅场粪污 处理 技术规范
ICS 13.030 Z 79 DB34 安徽省地方标准 DB 34/T 31372018 集约化鹅场粪污处理技术规范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on fecal residue and waste water of goose intensive farming 文稿版次选择 2018-04-16 发布 2018-05-16 实施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 布 DB34/T 31372018 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提出单位:安徽省农业科学院畜牧兽医研究所。本标准归口单位:安徽省农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本标准起草单位:安徽省农业科学院畜牧兽医研究所、六安市裕安区固镇军明白鹅养殖专业合作社、寿县板桥皖西白鹅原种场有限公司、安徽省合肥华仁农牧集团公司、安徽生物工程学校、安徽省饲料工业协会、安徽省皖西学院、全椒县畜牧兽医局、肥西县花岗镇农业办、六安龙翔美食王禽业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丽园、江卫军、王延林、夏伦志、吴东、程玉冰、王春燕、付胡翠、陈芳、江喜春、左瑞华、韩贤发、夏明金、胡建远。DB34/T 31372018 1 集约化鹅场粪污处理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集约化鹅场粪污处理方法,包括粪污收集与贮存、固体粪便处理中堆肥场地的设计、好氧堆肥、发酵完毕后处理、污水的处理中格栅、集水池、固液分离、水生植物塘的设计,以及水生植物的选择、采收、饲用及注意事项等。本标准适用于集约化鹅场和规模养殖户。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5084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GB 7959 粪便无害化卫生要求 GB 18382 肥料标识 内容和要求 GB 50014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 GB 50046 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规范 GB 50069 给水排水工程构筑物结构设计规范 HJ/T 81-2001 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 NY 525 有机肥料 NY 1979 肥料登记 标签技术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干清粪工艺 Dry collection 畜禽排放的粪便一经产生便通过机械或人工收集、清除,尿液、残余粪便及冲洗水则从排污道排出的清粪方式。3.2 水冲粪工艺 Manure cleaning by rinsing 动物排放的粪、尿和污水混合进入粪沟,每天数次放水冲洗,粪水顺粪沟流入粪便主干沟后排出的清粪工艺。3.3 DB34/T 31372018 2 集约化养鹅场 Intensive goose farm 进行集约化经营的养鹅场。集约化养殖是指在较小的场地内,投入较多的生产资料和劳动,采用新的工艺与技术措施,进行精心管理的饲养方式。本标准指存栏数为 2000 羽以上的养鹅场。4 粪污收集与贮存 4.1 粪污收集 4.1.1 新建、改建、扩建的鹅场宜采用干清粪工艺。现有采用水冲粪工艺的鹅场,应逐步改为干清粪工艺。4.1.2 鹅场应建立排水系统,并实行雨污分流。4.2 粪污贮存 4.2.1 鹅场粪污处理区应设置专门的贮存池。4.2.2 贮存池的位置选择应满足 HJ/T 81-2001 第 5.2 条的规定。4.2.3 贮存池的总有效容积应根据贮存期确定。贮存池的贮存期不得低于当地农作物生产用肥的最大间隔时间和冬季封冻期或雨季最长降雨期,一般不得小于 30 d 的排放总量。4.2.4 贮存池的结构应符合 GB 50069 的有关规定,具有防渗漏功能,不得污染地下水。4.2.5 对易侵蚀的部位应按照 GB 50046 的规定采取相应的防腐蚀措施。4.2.6 贮存池应配备防止降雨水进入的措施。4.2.7 贮存池宜配置排污泵。5 固体粪便处理 5.1 处理方式 5.1.1.1 鹅场固体粪便宜采用好氧堆肥技术进行无害化处理。5.1.1.2 未采用干清粪的鹅场堆肥前应先将粪水进行固液分离,分离出的粪渣进入堆肥场,液体进入废水处理系统。5.2 堆肥场地的设计 应满足下列规定:a)堆肥场地一般应由粪便贮存池、堆肥场地以及成品堆肥存放场地等组成;b)采用间歇式堆肥处理时,粪便贮存池的有效体积应按至少能容纳 6 个月粪便产生量计算;c)场内应建立收集堆肥渗滤液的贮存池;d)应考虑防渗漏措施,不得对地下水造成污染;e)应配置防雨淋设施和雨水排水系统。5.3 好氧堆肥 5.3.1 工序 鹅场粪便的好氧堆肥通常由预处理、发酵、后处理、贮存等工序组成。DB34/T 31372018 3 5.3.2 预处理 鹅粪便经预处理调整水分和碳氮比(C/N),并应符合下列要求:a)堆肥粪便的起始含水率应为 4060;b)碳氮比(C/N)应为 20:130:1,可通过添加植物秸秆、稻壳等物料进行调节,必要时需添加菌剂和酶制剂;c)堆肥粪便的 pH 值应控制在 6.58.5 之间。5.3.3 好氧发酵过程 应符合下列要求:a)发酵过程温度宜控制在 5565,且持续时间不得少于 5 d,最高温度不宜高于 75;b)堆肥时间应根据碳氮比(C/N)、湿度、天气条件、堆肥工艺类型和添加剂种类确定;c)堆肥物料各测试点的氧气浓度不宜低于 10;d)可适时采用翻堆方式自然通风或设有其他机械通风装置换气,调节堆肥物料的氧气浓度和温度。5.3.4 发酵结束 应符合下列要求:a)碳氮比(C/N)不大于 20:1;b)含水率为 2035;c)堆肥应符合 GB 7959 中关于无害化卫生要求的规定;d)耗氧速率趋于稳定;e)腐熟度应大于等于 级。5.4 发酵完毕后处理 5.4.1 工序 为确保堆肥制品质量合格,后处理通常由再干燥、破碎、造粒、过筛等工序组成,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5.4.2 再干燥 将发酵后的物料运到室外晒场,自然晒干或采用烘干设备,利用加热干燥法加热堆肥物料,气化物料中的水分,使堆肥制品中的水分降至 20以下。5.4.3 破碎 采用粉碎机将大块肥料粉碎成粒度达到 50 目的造粒要求。5.4.4 造粒与过筛 采用造粒机与筛分机将堆肥制原料制成颗粒后过筛,使产品大小均匀、无明显机械杂质、无腐败味。5.5 产品质量要求 按 NY 525 的规定执行。5.6 包装、标识、运输和贮存 DB34/T 31372018 4 按 GB 18382、NY 1979 和 NY 525 的规定执行。6 污水的处理 6.1 格栅 6.1.1 废水进入集水池前应设置格栅。6.1.2 当污水量较大时,宜采用机械格栅,栅渣应及时运至粪便堆肥场或其他无害化场所进行处理。6.1.3 格栅的技术要求按 GB 50014 的有关规定执行。6.2 集水池 6.2.1 厌氧处理系统前应设置集水池。集水池的容量不宜小于最大日排放量的 50。6.2.2 集水池的设置应方便去除浮渣和沉渣。6.3 固液分离 6.3.1 固液分离设备可选用水力筛网、螺旋挤压分离机等,应根据处理水量、水质、场地、经济情况等条件综合考虑选用,并考虑废渣的贮存、运输等情况。6.3.2 当采用螺旋挤压分离机时,宜在排污收集后 3 h 内进行污水的固液分离。6.4 水生植物塘 6.4.1 水生植物塘的有效水深度宜为 0.41.0;每千只鹅的污水处理水生植物塘可参考附录 A,水生植物塘出水水质应达到 GB 5084 的有关规定。6.4.2 定期用 1:5000 的硫酸铜溶液或 0.1浓度的石灰水,对水生植物塘进行消毒。6.5 水生植物 6.5.1 选择 具有良好的净水效果、较强的耐污能力、易于收获且可作为鹅的青饲料进行加工利用的水生植物。6.5.2 种养 6.5.2.1 当地平均气温 l3以上,并已断霜时开始种养,以越冬种株发出新叶时种养较为合适。6.5.2.2 种苗宜放入静水向阳的一侧水面,较大的水面或流动的水中放养时须用竹竿扎成三角形或方形的围框,并拉绳系于岸边桩上以固定位置;或在水中打桩,高出水面,并于几根桩之间,齐水面系粗草绳围栏。然后将种苗种养其中,待植株生长繁殖,长满框内时,再逐步放大围框,最后加以拆除,以减少风浪动荡,防止被风吹散,有利于生长繁殖。6.5.3 采收 6.5.3.1 水生植株生长、繁殖十分茂盛时,即可开始采收植株叶茎作为青饲料。6.5.3.2 每天可采收种植面积的 1/81/10,采后应将留存水面的植株均匀拨开,以便植株继续繁殖。6.5.4 饲用 6.5.4.1 水生植物采收后宜去根、洗净,切碎或打浆。6.5.4.2 需现采现喂,不可长时间堆放。6.5.4.3 鹅的精饲料与水生植物饲料的重量比例应根据实际日粮水平。DB34/T 31372018 5 6.5.5 鹅群饲喂水生植物的注意事项 6.5.5.1 为防治鹅感染水体寄生虫,饲喂前应对水生青饲料进行清洗,同时应当进行寄生虫的防治工作。6.5.5.2 幼鹅应在第一次放牧或喂水草后第 18 天全群驱虫一次。因为幼鹅在第一次放牧或食水草时有可能被含似囊尾蚴的剑水蚤感染,商品鹅在前一次驱虫后 20 天左右再驱虫一次。成年鹅在本地一般用作种鹅,应在开产前再驱虫一次,在第二年春产蛋结束时驱虫上市。每次驱虫后 3 4 天内收集粪便堆积发酵以杀死虫卵。6.5.5.3 寄生虫的药物防治方法:抗蠕敏按 20 mg/kg 的剂量投服;氢溴酸槟榔碱按 1.0 mg/kg1.5 mg/kg 体重,溶于水内服;硫双二氯酚按 70 mg/kg 制成小药丸投服。吡喹酮按 10 mg/kg15 mg/kg,丙硫咪唑剂量按 20 mg/kg25 mg/kg,一次投服。6.5.6 档案记录 6.5.6.1 养鹅场应做好生产记录,建立档案。6.5.6.2 档案记录主要包括:水草只均日饲喂量、精料补充料饲喂量、日增重、产蛋量、防治记录,采食、排泄粪便行为观察记录等。6.5.6.3 档案资料至少保存 3 年,有长远价值的资料应备份。DB34/T 31372018 6 A A 附 录 A(资料性附录)养殖不同体型鹅(千只)所需种植水生植物面积 表A.1 养殖不同体型鹅(千只)所需种植水生植物面积(m2)水生植物名称 类别 种植密度(kg/m2)鹅体型大小分类 大 中 小 金鱼藻 沉水植物 1.26 7600 3000 2700 苦草 1.51 7800 3100 2700 芡实 浮叶植物 1.26 1300 800 450 菱角 1.53 22000 8600 7700 凤眼莲 1.71 42000 16000 14700 香蒲 挺水植物 4.54 15500 14700 8300 芦苇 2.53 30400 11900 10700 茨菇 2.6 12300 4800 4300 荸荠 0.94 19600 7700 6900 莲藕 0.9 10500 4100 3700 水芹 1.33 1600 960 540 空心菜 2.74 16100 6300 5660 茭白 2.43 2400 940 840 注:以上为水深 1 m 时所需面积,为保证水生植物对总氮、总磷的去除率,使其出水达到农田灌溉标准,不同水深应计算不同面积,计算方法为以上相应面积除以相应水深。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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