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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2T
2118-2012
樱叶生产技术规程
2118
2012
生产技术
规程
ICS65.020.20 B61 备案号:34023-2012 DB32 江苏省地方标准 DB 32/T 2118-2012 樱叶生产技术规程 Sakura leaf production of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2012-05-08 发布 2012-08-08 实施 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 布 DB32/T 2118-2012 前 言 樱叶是樱树的叶片,具有清香和除臭的功能,目前该产品全部出口日本。本标准按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规定编制。本标准由扬州市农林局提出。本标准起草单位:扬州市维扬区甘泉华实特种林食品经济合作社、扬州市标准化协会。本标准起草人:王明清、王龙宝、周云。DB32/T 2118-2012 1 樱叶生产技术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樱叶生产的基地选择、规划、樱树种植、土壤管理与施肥、病虫草害防治、樱树修剪刀、采摘。本标准适用于食品樱叶的生产。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4285 农药安全使用标准 GB/T 8321(所有部分)农药合理使用准则 NY/T 1868 肥料合理使用准则 有机肥料 NY 5020 无公害食品 茶叶产地环境条件 3 基地选择、规划 3.1 产地环境 产地环境应选择日光充足,排灌方便的地块,灌溉水应符合NY 5020的要求,土壤pH值宜5.56.5。3.2 基地规划与建设 基地规划与建设应有利于保护樱树园区生态环境,有利于樱树园的生产管理,维护樱树园生态平衡,发挥樱树良种的优良种性,便于樱树园的排灌及作业。3.3 道路和水利系统 3.3.1 根据基地规模,地形,地貌等条件,设置合理的道路系统,包括主道,支道,步道和地头道。大中型园区以总部为中心,与各区、片、块有道路相通,规模较小的园区,应设置支道,步道和地头道。3.3.2 建立完善的水利系统,做到能灌能排。条件许可下,可建立樱树园区节水灌溉系统。3.4 樱树园生态建设 3.4.1 樱树园四周不应种植可能招引病虫害的树及其他作物。3.4.2 对缺株断行严重,覆盖度低于 70%的樱树园,应通过补植缺株、压条等措施提高园区覆盖度。3.4.3 土壤坡度较大,水土流失严重的区域不宜栽种樱树。4 品种选择 樱树种苗以日本大岛樱为宜。DB32/T 2118-2012 2 5 樱树种植 5.1 樱树园开垦应注意水土保持,根据不同坡度和地形,选择种植时期为当年 11 月至次年 3 月,进行双行条栽。5.2 樱树园与四周林地和农田交界处应设置隔离沟、隔离带,隔离宽度不小于 5m。5.3 采用双行条栽方式种植,株距 80cm,行距:小行 60cm、大行 100cm。5.4 种植前施足底肥,以有机肥为主,施有机肥(34)t/亩。底肥深度在(3040)cm。6 土壤管理与施肥 6.1 土壤管理 6.1.1 定期检测土壤肥力水平和重金属元素含量汞、砷、铅、镉、六六六、DDT、铬,每三年检测一次。根据检测结果,有针对性地采取土壤改良措施。6.1.2 采用地面覆盖等措施提高樱树园的保土蓄水能力,杂草和作物秸秆等覆盖物材料应免受有害或有毒物质的污染。6.1.3 采用合理耕作,施用有机肥等方法改良土壤结构,有耕作时应考虑当地降水条件,防止水土流失。6.1.4 幼龄或待改造的樱树园,应间作豆蔻培肥土壤和防止水土流失。6.1.5 土壤相对含水量低于 70%时,樱树园应灌溉,灌溉水应符合 NY 5020 的要求。6.2 施肥 6.2.1 平衡施肥 根据土壤理化性质,樱树长势,预计产量,规格类型和气候条件,确定合理的肥料种类,数量和施肥时间,实施樱树园平衡施肥,防止樱树园缺肥和过量施肥。6.2.2 化肥与有机肥 应多施用有机肥料,化学肥料与腐熟的有机肥料应配合使用,避免单纯使用化学肥料。农家肥等有机肥料施用前应经无害化处理,有机肥的使用按NY/T 1868规定。6.2.3 基肥和追肥 6.2.3.1 基肥以有机肥为主,于当年秋冬季开沟深施,施肥深度 20cm 以上。一般施饼肥或商品有机肥(300400)kg/亩或农家有机肥(20003000)kg/亩左右。根据土壤条件配合施用磷肥、钾肥和其他所需营养。6.2.3.2 追肥可结合樱树生长规律进行多次,以化学肥料为主。每年(23)次,一般每次施尿素(5060)kg/亩,深度 15cm 左右。6.2.4 叶面肥 根据樱树生长状况,可以使用叶面肥。采摘前15d停止使用叶面肥。施用的叶面肥应经农业部登记注册。叶面肥应与土壤施肥相结合。7 病虫害防治 DB32/T 2118-2012 3 7.1 防治原则 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从整个樱树园生态系统出发,综合运用各种防治措施,创造不利于病虫害等有害生物发生和利于各种天敌繁衍的环境条件(下同),保持樱叶园生态系统的平衡和生物的多样性,将有害生物控制在允许的经济阀值以下,将农药残留降低到规定标准的范围。7.2 农业防治 7.2.1 换种改植或发展新樱树园时,应选用对当地主要病虫抗性较强的品种。7.2.2 应分批多次及时采摘,抑制红蜘蛛、蓟马、斜纹夜蛾等危害嫩叶的病虫。7.2.3 秋末冬初应结合施基肥,进行樱树园松土,结合施有机肥,进行机械或人工除草、开沟,减少翌年在土壤中越冬的鳞翅目和金龟子的种群密度。7.2.4 将樱树园根际附近的落叶及杂草清理出田及出田进行深埋或焚烧,有效防治叶病类和杂草中越冬的害虫。7.3 生物防治 7.3.1 注意保护和利用当地樱树园中的草蛉、瓢虫、捕食虫螨、寄生蜂等有益生物,减少因人为因素对天敌的伤害。7.3.2 应使用生物源农药,如微生物农药和植物源性农药。7.4 化学防治 7.4.1 严格按制定的防治指标掌握防治适期施药,宜一药多治或农药的合理混用和复配。樱树园主要病虫害的防治指标,防治适期及推荐农药品种见表 1。表1 主要病虫害的防治指标,防治适期及推荐使用药剂 虫害名称 防治指标 防治适期 推荐使用农药 尺蠖 成龄投产樱园,幼虫量 7 头/m2以上 喷施尺蠖病毒制剂(12)龄,喷施化学或植物源农药应在3龄以上 尺蠖病毒制剂,氯氰菊酯、赛丹,溴氰菊酯,除虫脲、抑太保 斜纹夜蛾 第一代幼虫量 4 头/m2以上,第二代幼虫量 7 头/m2以上 3 龄前,注意可能有世代交替现象 Bt 制剂、溴氰菊酯、氯氰菊酯、联苯菊酯、除虫脲、抑虫琳 红蜘蛛 叶面积有虫(34)头/m2,或指数值(68)头/m2 发生高峰期以前,一般为 5 月中旬至 6 月下旬,7 月下旬至 9 月上旬 克螨特、四螨嗪、灭螨灵、莱克立灭、蚜螨霸 松毛虫 百丛卵块 5 个以上 3 龄前幼虫期 毛虫病毒制剂、Bt 制剂、溴氰菊酯、氯氰菊酯、除虫脲、抑太保、抑虫琳 蚜虫 有蚜芽捎率 4%5%,芽下二叶有蚜叶上平均虫口 20 头 发生高峰期一般为4月上中旬和5 月上旬 吡虫啉、辛硫磷、蚜螨霸、溴氰菊酯 刺蛾 幼虫数幼龄园 10 头/m2,成龄樱园 15 头/m2(23)龄幼虫期 参照尺蠖 蓟马 有虫 5 头/m2,或有虫率达(1030)%发生高峰期前,一般为 5 月下旬至 6 月上旬、7 月上旬 杀虫双、菜虫立灭、抑太保、抑虫琳 7.4.2 应低容量喷雾,一般蓬面害虫实行蓬面扫喷,树丛中下部害虫建议侧位低容量喷雾。DB32/T 2118-2012 4 7.4.3 控制用药量与安全间隔期按 GB 4285(所有部分)和 GB/T 8321 的规定,推荐农药安全使用标准应符合表 2 的规定。表2 可使用的农药品种及其安全间隔期 农药品种 使用剂量 g(ml)/亩 稀释倍数 安全间隔期 天 施药方法、每季最多使用次数 35%赛丹乳油 75 1000 7 喷雾 1 次 50%辛硫磷乳油 5075 10001500 35 喷雾 1 次 2.5%联苯菊酯乳油 12.525 30006000 6 喷雾 1 次 10%氯氰菊酯乳油 12.520 40006000 7 喷雾 1 次 2.5%溴氰菊酯乳油 12.520 40006000 6 喷雾 1 次 10%吡虫琳可湿性粉剂 2030 30004000 710 喷雾 1 次 20%四螨嗪悬浮剂 5075 1000 10 喷雾 1 次 20%除虫脲悬浮剂 20 2000 710 喷雾 1 次 Bt 制剂(1500 国际单位)75 1000 7 喷雾 1 次 尺蠖病毒制剂(0.2 亿 PIB/ml)50 1000 8 喷雾 1 次 毛虫病毒制剂(0.2 亿 PIB/ml)50 1000 8 喷雾 1 次 18%杀虫双水剂 250 200 710 喷雾 1 次 5%抑太保乳油 4080 15003000 7 喷雾 1 次 46%抑虫琳粉剂 100 500 7 喷雾 1 次 0.3%菜虫立灭乳油 10 15002500 7 喷雾 1 次 20%蚜螨霸粉剂 1020 2000 10 喷雾 1 次 20%克芜踪水剂 200 200 10 喷雾 1 次 41%草甘膦水剂 150200 150 10 喷雾 1 次 7.5 其它防治 从国外引种或国内向外地引种时,应进行植物检疫,不得将当地尚未发生的危险性的病虫草随种苗带入或带出。8 樱树修剪 8.1 每年冬季要进行伐条,条的切口应有一定斜度,约 30,条距地面的高度(1015)cm。8.2 每年春季四月份左右,应进行疏条整枝,每株留(68)个壮芽,去除其余弱芽。9 采摘 DB32/T 2118-2012 5 9.1 应根据樱树生长特性和客户对叶片的要求,遵循采留结合,量质兼顾和因园制宜的原则,采摘时间为 4 月11 月。9.2 采摘时要保持叶片,叶柄完整,新鲜,干净,不夹带其它杂质,不宜抓采。采下的叶片应及时分选,叠好,及时加工,防止鲜叶变质和混入有毒有害物质。10 生产记录 建立完善的农事活动档案,记载生产过程中农药、肥料的使用及田间生产管理情况,详见附录A。记录保存期3年。A DB32/T 2118-2012 6 附 录 A(资料性附录)生产记录 A.1 田间生产管理记录 田间生产管理记录式样见表A.1。表A.1 田间生产管理记录(式样)年度 基地名称:基地树种:面积:亩 填 写 人 日 期 天 气 状 况 生产管理项目 DB32/T 2118-2012 7 A.2 基地肥料使用记录 基地肥料使用记录表式样见表A.2。表A.2 基地肥料使用登记(式样)原料名称 所在地块 栽植时间 采收时间 日 期 肥 料 肥料名称 使用量/亩 用途 记录人:DB32/T 2118-2012 8 A.3 农药使用记录 农药使用记录式样见表A.3。表A.3 农药使用记录(式样)种植基地名称及登记号:农药名称:单位:克/瓶(毫升/袋 克/袋)日期 农药登记号 生产厂家 经销单位 领入数量 使用日期 使用数量 结余 领用人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