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65.060.50CCSB9134安徽省地方标准DB34/T534—2022代替DB34/T534-2005花生收获机械化作业技术规范Technicalspecificationforpeanutharvestingmechanization2022-03-29发布2022-04-29实施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DB34/T534—2022I前言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代替DB34/T534-2005《花生收获机械化作业技术规范》,与DB34/T534-2005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a)调整了第3章的结构,删除了3.4,3.5,3.6,3.12,3.13,3.14,3.15,3.16(见2005年版第3章);b)修改了“3.1花生收获机械化技术”的定义(见3.1);c)修改了“3.2花生联合收获机械化技术”的定义(见3.2);d)修改了“3.4收获机械”的定义(见3.2);e)增加了“3.9含杂率”的定义(见3.9);f)修改“4农艺条件与作业准备”为“4收获条件”(见第4章);g)修改了“4收获条件”的有关内容(见第4章);h)合并了5.1.1,5.1.2,5.1.3,5.1.4(见5.1);i)调整了5.2的结构(见5.2);j)增加了“花生挖掘机的检查与调整”、“花生捡拾收获机的检查与调整”、“固定式花生摘果机的调整”、“花生联合收获机的检查与调整”的有关内容(见5.2);k)调整了第6章的结构,删除了6.2,6.3,6.4(见2005年版第6章);l)增加了“花生分段收获作业规程”、“花生联合收获作业规程”的有关内容(见6.2);m)修改了“7作业质量要求”的有关内容(见第7章);n)调整了第8章的结构,删除了8.2,8.3(见2005年版第8章)。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安徽省农业机械技术推广总站提出。本文件由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安徽省农业机械技术推广总站、固镇县农业机械技术推广站、蒙城县农机化技术推广服务站、怀远县农机化技术推广中心。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吴然然、王计洋、郭向阳、常志强、胡红磊、周光明、张翼、谈小红、彭峰。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2005年首次发布为DB34/T534-2005,2021年第一次修订。DB34/T534—20221花生收获机械化作业技术规范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花生收获机械化技术的收获条件、机具要求、操作规程、作业质量要求、机具的维护和保养。本文件适用于安徽省花生收获机械化作业。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