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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2T
4216-2022
耕作层土壤再利用操作规范
4216
2022
耕作层
土壤
再利用
操作
规范
ICS 07.040 CCS A05 32 江苏省地方标准 DB 32/T 42162022 耕作层土壤再利用操作规范 Operation specification for plow layer soil re-use 2022-03-18 发布 2022-04-18 实施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 32/T 42162022 I 目次 前言.II 1 范围.3 2 规范性引用文件.3 3 术语和定义.3 4 总则.4 5 现场调查评价.4 6 土壤剥离实施方案编制.6 7 土壤剥离.6 8 土壤运输.7 9 土壤储存.7 10 土壤回覆.9 附录 A(规范性)土壤样品采集处理方法.10 附录 B(资料性)土壤调查表.11 附录 C(规范性)土壤分析测定方法.12 附录 D(资料性)土壤剥离工艺.13 附录 E(资料性)土壤剥离机械.14 DB 32/T 42162022 II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由江苏省自然资源厅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海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崔晓鹏、夏晶、史友峰、顾铁生、季袁、张瑶、胡良兵、马晓蕾、谭琪琦。DB 32/T 42162022 3 耕作层土壤再利用操作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耕作层土壤剥离再利用活动中的术语和定义、总则、现场调查评价、土壤剥离方案编制、土壤剥离、土壤运输、土壤储存、土壤保育、土壤回覆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土地综合整治和建设用地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再利用活动。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15618 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T 30600 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 GB 50433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 NY/T 148 石灰性土壤有效磷测定方法 NY/T 889 土壤速效钾和缓效钾含量的测定 NY/T 1121.1 土壤检测 第1部分:土壤样品的采集、处理和贮存 NY/T 1121.2 土壤检测 第2部分:土壤pH的测定 NY/T 1121.3 土壤检测 第3部分:土壤机械组成的测定 NY/T 1121.4 土壤检测 第4部分:土壤容重的测定 NY/T 1121.6 土壤检测 第6部分:土壤有机质的测定 NY/T 1121.7 土壤检测 第7部分:土壤有效磷的测定 LY/T 1228 森林土壤氮的测定 NY/T 1634 耕地地力调查与质量评价技术规程 NY/T 2148 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表土层 surface soil/topsoil 土壤剖面的上层。注:该层土作物根系密集,含有较多的腐殖质,表土层的厚度一般为20cm-40cm。3.2 耕作层 plow layer 该层属于表土层剖面的上部分,经过耕种土壤熟化的表土层。注:耕作层的厚度一般为12cm-25cm。DB 32/T 42162022 4 3.3 犁底层 second soil/plough pan 该层属于表土层剖面的下部分,位于耕作层以下部分。注:该层由于长期耕作受到犁的挤压和降水时黏粒随水沉积,形成较为紧实的层状结构,厚度一般为5cm-7cm。3.4 土壤剥离 topsoil stripping 采取机械或人工措施,对耕作层土壤进行挖掘的过程。3.5 土壤剥离区 topsoil stripping area 在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活动中,需要进行耕作层土壤剥离的区域。3.6 土壤储存 topsoil storing 对已剥离的、且暂时不被利用的耕作层土壤,进行临时堆放、存储的活动。3.7 土壤储存区 topsoil storing area 依据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方案,确定的临时堆放或储存耕作层土壤的区域。3.8 土壤回覆 topsoil recycle 将已剥离的耕作层土壤用于耕地开发、土壤改良等活动。3.9 土壤回覆区 topsoil recycle area 在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活动中,需要进行耕作层土壤回填的区域。3.10 土壤运输 topsoil transporting 依据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方案,将已剥离的耕作层土壤运送到回覆区或存储区的活动。3.11 土壤保育 topsoil mound conversation 为防止土壤在长时间堆放过程中的退化而采取的一系列活动。4 总则 坚持科学规划、因地制宜、生态优先、经济合理、统筹实施的原则。4.1 科学开展耕作层土壤剥离再利用工作,统筹安排耕作层土壤剥离、运输、储存和回覆等各项工序。4.2 经调查后,耕作层污染严重、缺乏肥力或其他不宜剥离的土地,不应进行耕作层剥离。4.3 5 现场调查评价 剥离区 5.1 5.1.1 基本要求 DB 32/T 42162022 5 应按照土壤剥离对土壤质量、土层厚度、剥离条件的要求,确定剥离区范围和剥离厚度等相关事宜。5.1.2 调查内容 应按照NY/T 1634中与土壤本身特性有关的内容选择调查指标。主要包括野外调查项目和室内化验项目。此外还要增加土地利用情况、耕地或农用地等别、近3年作物平均产量等。5.1.3 调查步骤 在开展土壤调查时,按如下步骤进行:a)选择土壤采样点。样点要具有代表性,一般土壤剖面点按地块或土壤类型选定;耕作层土壤理化性质分析样点用网格法确定。土壤样品采集处理方法应按照附录 A 的规定执行;b)采样点编号。各地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而定,编号具有唯一性;c)调查。逐个对采样点开展调查,填写土壤调查表,参见附录 B;d)土壤样品化验检测。检测方法应按照附录 C 的规定执行。注:应充分考虑地形地貌、土地利用类型、耕地质量等级等因素,样点分布在空间上应均匀,并覆盖不同的地貌单元。在土壤类型和地形条件复杂、工矿企业、城镇周边等土壤易受污染的区域,应加大取样点密度。5.1.4 结果评价 依据土壤野外调查和样品化验检测结果,开展剥离区的土壤质量评价。剥离区土壤达到以下要求可进行剥离:a)表土层厚度大于 20 cm,土壤资源紧缺地区可放宽到大于 10 cm;b)土壤质地以壤土为主,表土层质地为砂质壤土至砂质黏土;或土壤中物理砂粒含量小于 60%,物理黏粒含量小于 30%;c)土壤 pH 应在 5.09.0 之间;电导率不大于 2ds.m-1;d)土壤有机质含量应不低于 10g.kg-1;e)符合 NY/T 1634 中农田土壤单项指标限值;f)当上述土壤评价指标不满足规定值时,不应剥离或剥离后应提出土壤改良培肥措施。储存区 5.2 5.2.1 基本要求 应依据土壤储存要求,综合考虑地质结构、排水条件、污染源等因素,给出某一场地是否可以进行土壤储存的情况与结论。5.2.2 调查内容 应对土壤堆放场地有关内容开展调查,调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储存区位置、拐点坐标、面积、地形、坡度、径流、排水、污染源及地表被污染情况等。5.2.3 调查要求 应按照GB 50433中有关要求,对储存区及周边的自然环境、水土流失以及水土保持现状进行调查和描述,利用地形图和现场测量数据,确定合适的储存区位置,形成相应图件。5.2.4 结果评价 DB 32/T 42162022 6 依据现场调查结果,开展储存区评价工作。达到以下要求可作为剥离土壤的储存场地:a)面积可满足土方堆放要求,地形坡度适宜,排水良好,不会产生积水,或水土流失后经水保措施处理可避免;b)附近没有污染源,地表土壤环境质量应符合 GB15618 的要求。6 土壤剥离实施方案编制 应根据剥离区和储存区的土壤调查评价结果,结合项目区的基本信息情况,编制用于指导土壤的剥离、运输、存储、回覆等实施方案。方案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概况、编制依据、土壤调查评价、土壤剥离、土壤运输、土壤储存保育、土壤回覆、投资估算、实施计划、保障措施、附件等。7 土壤剥离 划分剥离区 7.1 根据调查结果划定剥离范围,划分剥离单元,确定剥离顺序、具体位置、剥离厚度、剥离面积等,形成相应图件。确定剥离厚度 7.2 根据剥离方案和现场实际的土壤腐殖质层厚度,分别确定每个单元的土壤剥离厚度,做到应剥尽剥。选择剥离工艺 7.3 应结合土壤剥离区的地质地貌、交通运输情况、剥离厚度以及未来不同土壤利用方向等因素,参照土壤剥离方案,选择具体的剥离工艺,常用剥离工艺参见附录D。选择剥离机械 7.4 应根据土壤剥离工艺选择合适的施工机械,常用剥离机械参见附录E。施工要求 7.5 7.5.1 划分作业区 根据地形、土壤厚度、土壤均一性和作业方便等条件,将剥离区域划分出不同施工区,每个施工区再按条带划分具有同性质的剥离单元。7.5.2 确定单次作业宽度 根据剥离设备,确定每次剥离的宽度和轴线及适宜剥离厚度,机械剥离宽度宜为2m4m。7.5.3 选择土壤剥离时间 天气良好,土壤含水量为田间持水量的50%80%时,宜开展土壤剥离工作。7.5.4 清除异物 DB 32/T 42162022 7 实施剥离前,应清理、移除土层中或地表比较大的树根、石块、垃圾等异物。收集的土壤中不应包含垃圾杂物、硬黏土块或直径大于5cm的砾石等。7.5.5 剥离方式 应按条带状从一个方向逐步向前剥离。当剥离区域具有一定坡度时,剥离条带主轴应与斜坡主轴平行。7.5.6 减少土壤压实 剥离设备应运行在已剥离完土壤的空地,不宜在尚未剥离的耕作层土壤上运行。7.5.7 临时堆放 剥离后的土壤应选择排水良好的平地进行临时堆放,并对堆放土壤采取堆体覆盖和开挖临时排水沟等保护措施,防止水土流失。8 土壤运输 基本要求 8.1 8.1.1 应遵从线路最短,成本最低的原则。8.1.2 应避免对施工场地内土壤的压实。8.1.3 应做好土壤保护工作,避免土方飞扬散落。8.1.4 应避免在雨天装卸和运输土壤。设备与工具 8.2 应根据运输距离的长短和交通条件,合理选择运输机械。运输方法 8.3 8.3.1 挖运土方时,采用后退法施工,或铺设木板或钢质板,尽量减少对土壤的压实。8.3.2 挖运土方的同时,应对土堆边缘和表面进行修整。9 土壤储存 储存区 9.1 存储区的选择应符合以下要求:a)应避开地质灾害频发或隐患区、水源保护区;b)应有较好的排水条件,尽量远离村庄、集镇、国道等区域;c)地势相对较高,场地平整、承载力高;d)交通条件好,运输方便,成本相对低;e)应选择合法用地区域。若不合法,应办理相关用地手续后储存。土壤堆放 9.2 DB 32/T 42162022 8 9.2.1 堆放方式 应将剥离土壤分类堆放,如用于耕作层的优质土壤与只用于基础土地平整的杂土要分类堆放等。9.2.2 堆放方法 9.2.2.1 堆放土壤时,应采用分层堆放,待下一层堆放平整之后再堆放上一层,每一层堆放的高度不宜超过 50cm,整体高度不宜高于 3m,土堆边坡角不大于 50 度。若受储存区面积限制,机械条件能满足且土质比较粘重的条件下,可以考虑适当增加堆置高度,但最高不宜超过 5m。9.2.2.2 堆放边坡可按 1:2 设计,最大不宜超过 1:1。同时,单个土方堆置长度尽量控制在 20m 以内,各个土方间要预留出一定的交通通道便于运输。堆置形状可设置为四棱台形,也可设置为圆锥形。但单个土壤堆置体的体积应控制在 5000m3以内。9.2.3 堆放程序 9.2.3.1 清理平整 应利用人工或机械清除储存区范围内的树根、石块、建筑垃圾等异物,合理安排推土机的运行线路,对堆放区域进行平整。9.2.3.2 适当压实 剥离土壤堆放时间不长时,储存区地面适当整理即可,以便于日后复垦;堆放时间较长时,可利用压路机对储存区地面进行适当压实。9.2.3.3 堆放 第一层土壤堆放时,应采用后退行驶并倾倒的方法,由里向外依次堆放,作业机械应在规定的运输路线和操作区域内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