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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4T 3567-2019 塑料包装、容器及工具 微生物检测方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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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4T 3567-2019 塑料包装、容器及工具 微生物检测方法 3567 2019 塑料包装 容器 工具 微生物 检测 方法
ICS 07.100.30 A 83 DB34 安徽省地方标准 DB 34/T 35672019 塑料包装、容器及工具 微生物学检测方法Microbiological detection method for plastic packaging materials 文稿版次选择 2019-12-25 发布 2020-01-25 实施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34/T 35672019 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安徽省包装印刷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提出。本标准由安徽省高分子包装材料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AH/TC 72)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安徽省包装印刷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安徽紫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安徽金科印务有限责任公司、安徽国泰印务有限责任公司、马鞍山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吴雄杰、江小平、徐炜、高龙美、朱东坡、姚成、陈顺太、封京京、朱岩、康鹏、何琼、焦国平。DB34/T 35672019 1 塑料包装、容器及工具 微生物学检测方法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塑料包装、容器及工具等微生物学检验的处理方法、检验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塑料包装、容器及工具等微生物学检验。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478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 GB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 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 GB 4789.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 GB 4789.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计数 GB 4789.3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埃希氏菌计数 GB 14934-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 3 设备和材料 除微生物实验室常规灭菌及培养设备外,其他设备和材料如下:3.1 取样板:铝质或铝合金材质或耐高温不变形硬质材料开孔板。3.2 无菌棉签。3.3 放大镜或/和菌落计数器。3.4 无菌培养皿:直径 90 mm。3.5 50 mL 试管或锥形瓶等实验室常规玻璃器皿。3.6 用于菌落总数测定的设备和材料应符合 GB 4789.2 规定的要求。3.7 用于大肠菌群测定的设备和材料应符合 GB 4789.3 规定的要求。3.8 用于沙门氏菌测定的设备和材料应符合 GB 4789.4 规定的要求。3.9 用于金黄色葡萄球菌测定的设备和材料应符合 GB 4789.10 规定的要求。3.10 用于霉菌和酵母计数测定的设备和材料应符合 GB 4789.15 规定的要求。3.11 用于大肠埃希氏菌计数测定的设备和材料应符合 GB 4789.38 规定的要求。4 培养基和试剂 4.1 用于菌落总数测定的培养基和试剂应符合 GB 4789.2 规定的要求。4.2 用于大肠菌群测定的培养基和试剂应符合 GB 4789.3 规定的要求。4.3 用于沙门氏菌测定的培养基和试剂应符合 GB 4789.4 规定的要求。DB34/T 35672019 2 4.4 用于金黄色葡萄球菌测定的培养基和试剂应符合 GB 4789.10 规定的要求。4.5 用于霉菌和酵母测定的培养基和试剂应符合 GB 4789.15 规定的要求。4.6 用于大肠埃希氏菌测定的培养基和试剂应符合 GB 4789.38 规定的要求。5 检验程序 5.1 取样程序 5.1.1 擦拭法 5.1.1.1 适用范围 适用于薄膜类等以平面接触盛装物的塑料材料。5.1.1.2 步骤 5.1.1.2.1 塑料膜卷材料取样:去除卷材外表面 3 层,取 3 m2 样品作为待测试样;塑料袋类产品随机取不少于 10 条(内面积总共不少于 1 m2)样品作为待测试样。5.1.1.2.2 在无菌操作室内,将待测样品用消毒过的取样板压在样品待测面上,灭菌镊子夹持无菌棉签或无菌脱脂棉球用灭菌生理盐水稍沾湿,在板孔范围内擦抹 5 次,换 l 支棉签再擦抹 5 次,每个位置用 2 支棉签共擦抹 10 次,共擦抹 100 cm2。每支棉签或棉球抹完后立即剪断,投入盛有 50 mL 灭菌生理盐水的锥型瓶(或试管)中,擦抹棉签全部投入瓶中后,将瓶迅速摇晃 l 分钟,静置 10 分钟,即得样品试液。5.1.2 试片法 5.1.2.1 适用范围 适用于餐具(筷子、勺子)类或非平面接触盛装物的塑料包装材料。5.1.2.2 步骤 5.1.2.3 参照 GB 14934-2016 中的附录 A 中的 A.2.1.2 的规定执行。5.1.2.4 以 1 mL 无菌生理盐水湿润 10 张 2.0 cm2.5 cm(5 cm2)灭菌滤纸片(总面积为 50 cm2)。选择餐饮具通常与食物接触的内壁表面或与口唇接触处,每件样品分别贴上 10 张湿润的灭菌滤纸片。30s 后取下,置相应的液体培养基内。5.1.3 浸泡法 5.1.3.1 适用范围 适用于异形塑料材料(非餐饮具),如塑料吸管、塑料瓶盖、塑料刀叉等无法用擦拭法取样的塑料材料。5.1.3.2 步骤 5.1.3.2.1 在无菌操作室内,将待测样品入 50 mL 灭菌生理盐水中完全浸泡 1 min,以此试液做待测液。5.1.3.2.2 如样品较大可取部分样品浸泡,以完全浸泡于 50 mL 灭菌生理盐水为宜。5.2 操作步骤 DB34/T 35672019 3 按取样程序处理后分别按下列相应检验方法进行试验、培养、计算。菌落总数测定:按 GB 4789.2 执行;大肠菌群计数,按 GB 4789.3(平板计数法)执行;沙门氏菌检验,按 GB 4789.4 执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按 GB 4789.10(平板计数法)执行;霉菌和酵母计数检验,按 GB 4789.15 执行;大肠埃希氏菌计数检验,按 GB 4789.38(平板计数法)执行。6 试验报告 试验报告应包括以下信息:a)注明采用本标准;b)样品的材质、规格型号;c)试样数量;d)试验起止日期;e)以擦拭法取样的,试验结果以 cfu/100 cm2 表示;浸泡法取样的,试验结果以 cfu/50 mL 表示;f)餐具类产品试验结果依据 GB 14934-2016 中的附录 B.4 和附录 C.4 的规定,以每 50cm2 检出或未检出计。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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