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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23T
2806-2021
蔬菜收获废弃物处理技术规程
2806
2021
蔬菜
收获
废弃物
处理
技术规程
ICS 67.080.20B 08DB23黑龙江省地方标准DB 23/T 28062021蔬菜收获废弃物处理技术规程2021-02-18 发布2021-03-19 实施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 布DB23/T 28062021I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提出。本标准起草单位:东北农业大学、黑龙江北货郎森林食品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秀玲、李振、龚德状、夏秀芳、李喜泉、刘恒、王金歌、杜帛霖、邓传军。DB23/T 280620211蔬菜收获废弃物处理技术规程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蔬菜收获废弃物处理技术的术语和定义、分类、收集、运输、场所和工艺。本标准适用于蔬菜收获废弃物的处理。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6679-2003固体化工产品采样通则GB/T 19524.1肥料中粪大肠菌群的测定GB/T 19524.2肥料中蛔虫卵死亡率的测定GB/T 24675.6保护性耕作机械秸秆粉碎还田机GB 20287农用微生物菌剂NY 525有机肥料NY/T 1109-2017微生物肥料生物安全通用技术准则DB37/T 4107-2020设施蔬菜秸秆还田技术规程3术语和定义3.1蔬菜收获废弃物蔬菜收获废弃物是指在蔬菜收获过程中被丢弃的无商品价值的根、茎、叶、花、烂果和尾菜等。4分类将蔬菜收获废弃物分为适合还田处理和适合堆肥处理蔬菜废弃物两类。5收集在蔬菜收获废弃物产生地点将适合堆肥处理的蔬菜废弃物进行收集并装入到合适的容器内。6运输蔬菜废弃物的运输应采用箱式清运车辆,将装有蔬菜废弃物的收集容器依次堆码,搬运过程中不应发生撒落或渗漏,运输设备和工具应当保持整洁和完好。运输至处置厂处理。7蔬菜收获废弃物还田处理DB23/T 2806202127.1 粉碎在蔬菜收获废弃物产生地点采用合适的还田机对适合还田处理的蔬菜收获废弃物进行切割、粉碎。机具安全要求应符合 GB/T 24675.6 的规定。7.2 还田通过旋耕、深翻等措施将粉碎后的适合还田处理的蔬菜收获废弃物归还农田。标准参照 DB37/T4107-2020。8蔬菜收获废弃物堆肥处理8.1 选址处理场所应建在蔬菜种植园区、蔬菜仓贮区、蔬菜加工厂、蔬菜流通集散地及其附近,在夏季主导风向的下风向,具备水、电、贮运等基础设施条件,远离饮用水源地和居民生活区。8.2 要求工作场地应经过硬化处理,便于机械设备出入操作。8.3 设施原料储存、预处理和发酵设施应具备防渗漏、防雨淋和防风条件;成品储存设施应有防雨淋处理。8.4 原料准备8.4.1 除杂将已分类的蔬菜收获废弃物进行合理堆放和贮存,并采用人工或机械方式去除原料中铁丝、绳线、塑料薄膜、石块等无机杂物。8.4.2 粉碎应选择适宜的粉碎设备,对蔬菜收获废弃物进行粉碎、碾丝、揉搓处理,以完全破坏其结节及蜡质层,物料粒径宜控制在 5 cm 以下。8.4.3 混合应依据蔬菜废弃物的类型和处理工艺的要求,调整蔬菜废弃物的水分、粒度、碳氮比、pH 等条件。将粉碎好的蔬菜废弃物与辅料混合均匀,辅料为作物秸秆、畜禽粪便、尿素、碳酸钙等,不宜添加生活垃圾、污泥等具有污染风险的辅料。8.5 处理工艺宜采用一次性好氧堆肥工艺对适合堆肥的蔬菜收获废弃物进行处理。8.5.1 接种8.5.1.1 菌种选择宜选择能够有效分解物料中的木质纤维素和表面蜡质的微生物菌剂。微生物菌剂应符合 GB 20287DB23/T 280620213的要求,依据标准 NY/T 1109-2017 进行菌种毒理学试验,不得使用未经菌种安全评价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登记的制剂。8.5.1.2 接种量每 3 m35 m3发酵物料宜加入 1 kg 发酵菌剂,在布料过程中以机械或人工方式均匀混入。8.5.2 发酵8.5.2.1 条垛式发酵将接种后物料混合均匀后堆成长条形条垛。垛底宽度 120 cm300 cm;垛高 80 cm200 cm;长度不限;各条垛间距 80 cm100 cm。8.5.2.2 槽式发酵将接种后物料混合均匀后在槽式通道内进行堆积发酵。发酵槽依据处理规模设计为长度 60 m100m,宽度 4 m9 m,高度 1.5 m2 m,需配备导轨式机械翻堆设备。8.5.3 过程控制定期监测记录发酵的温度和水分指标,高温期垛体中心温度应控制在 5565,达到 60进行翻堆或者曝气,发酵物料含水量应控制在 45%65%,碳氮比宜为(20:1)(30:1),宜保持 3 天以上。将完成高温期发酵的物料堆成长条形条垛,堆积在稳定区内,垛底宽度 5 m6 m,垛高 1.5 m2.5 m。定期打孔通气,稳定 36 个月。8.5.4 发酵质量标准发酵物料应完全腐熟,堆体温度自然下降至环境温度,无有害气体及刺激性气味,外观为黄褐色至黑褐色,呈现自然疏松、大小均匀的纤维状结构,无明显的机械杂质。8.6 检测8.6.1 抽样对每批发酵物料进行抽样,检验按 GB/T 6679-2003 规定进行采样。抽样前预先备好不锈钢勺、抽样器、封样袋、封条等工具。采用随机法多点(8)采集发酵物料,每点 1 kg。将所有抽取样品迅速混匀,按四分法缩分,分装 2 份,每份不少于 500 g。8.6.2 检测方法8.6.2.1 堆体温度测定采用接触式温度计测量堆体中心部位温度,每天在同一时间测定一次。8.6.2.2 感官测定采用目视法和鼻嗅法进行测定。取少量样品置于白色搪瓷盘中,观测样品的性状、质地、气味等指标,标准参照 NY 525。8.6.2.3 指标测定发酵物料应符合表 1 的要求,检测指标及方法参照 GB/T 19524.1、GB/T 19524.2 及 NY 525。DB23/T 280620214表 1无害化指标项目单位限值参照酸碱度pH5.58.5NY 525粪大肠菌群数cfu10-2GB/T 19524.1蛔虫卵死亡率%95GB/T 19524.2总镉(Cd)(以烘干基计)mg/kg3NY 525总砷(As)(以烘干基计)mg/kg15总汞(Hg)(以烘干基计)mg/kg2总铬(Cr)(以烘干基计)mg/kg150总铅(Pb)(以烘干基计)mg/kg50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