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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50T
1126-2021
食品快速检测实验室建设指南
1126
2021
食品
快速
检测
实验室
建设
指南
ICS 19.020CCSA 00DB50重庆市地方标准DB 50/T 11262021食品快速检测实验室建设指南2021-09-10 发布2021-12-10 实施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 布DB50/T 11262021I前言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美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成都微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陈世奇、彭川、黄思瑜、江生、许晶冰、王朝阳、李红、谭明天、刘聪、杨茜、蔡灵利、何春兰、王炳志、章健、武冬霞、付辉。DB50/T 112620212食品快速检测实验室建设指南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食品(含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实验室的建设原则、建设要求及能力要求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食品(含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零售市场等市场开办者的自建食品快速检测实验室和市场监管部门设立的食品快速检测实验室。其他环节、场所、部门的食品快速检测实验室建设可参照执行。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 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GB/T 29471 食品安全检测移动实验室通用技术规范GB 50011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352 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食品快速检测实验室 food rapid testing laboratories利用快速检测产品,按照国家规定的快速检测方法或快速检测产品说明书,对食品(含食用农产品)中特定物质或指标开展快速定性或半定量检测的实验室(以下简称“快检室”)。4建设原则4.1合规性原则快检室建设应遵守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标准,防火、防震等要求应符合GB 50011、GB50016、GB 50352的相关规定,废弃物排放应符合GB 8978、GB 16297的相关规定。4.2需求性原则DB50/T 112620213批发市场和零售市场快检室能力建设应与市场规模及销售食品(含食用农产品)种类相匹配,市场监管部门快检室能力建设应满足风险筛查、日常监管、投诉举报等任务需求。4.3信息化原则快检室应配备相应的信息化设备,满足快检样品信息和检测结果网上报送及数据汇总分析需求。5建设要求5.1选址快检室应独立设置,与互有影响、可能干扰检测结果的相邻区域(如日常办公区、休息区、食堂等区域)有效隔离,避免快检室内外部的交叉污染和相互干扰。5.2面积a)市场监管部门区域性快检室的实际使用面积应不小于30 m2,其中实验区域不小于21 m2;b)市场监管部门基层快检室的实际使用面积应不小于10 m2,其中实验区域不小于7 m2;c)食品(含食用农产品)大型批发市场、大型零售市场快检室的实际使用面积应不小于30 m2,其中实验区域不小于21 m2;d)中小型批发市场、中小型零售市场、农贸市场、超市、餐饮单位、学校食堂等快检室的实际使用面积应不小于10 m2,其中实验区域不小于7 m2。5.3布局5.3.1快检室根据实际使用面积大小,合理划分相应区域,各区域标识醒目。快检室应分为接样区、前处理区、仪器分析区、数据处理区、试剂存放区、样品暂存区。根据需要可增设档案区、展示区、库房等。快检室布局图可参考附录 A。5.3.2前处理区:用于样品制备、称量、前处理,操作台(带试剂柜、壁柜)长度不小于 2000 mm,高度 750 mm,宽度 830 mm850 mm,边缘加厚,防腐蚀台面。称量区域应避免阳光直射,远离热源、振动源,空调避免直吹天平。5.3.3仪器分析区:专门用于仪器摆放区域,需安装足够数量和载荷的电源插座,具有专门的接地线,必要时配备稳压器等设备,确保输出电源的电压稳定。5.3.4其他要求:a)地面应采用耐腐蚀材料;b)器皿柜应为封闭式,可控水,保持存放器皿的干净整洁;c)试剂柜应采用耐强酸、强碱与抗腐蚀的材质;d)宜配备避光、温度湿度监控等设施。5.4工作环境要求5.4.1温度宜控制在 18 26 范围内,相对湿度宜控制在 4575范围内。5.4.2房间应能有效换气和通风。5.4.3给排水、照明等应符合 GB/T 29471 的相关规定。5.5建筑内部结构与材料建筑内部结构与材料应满足以下要求:DB50/T 112620214a)易于维护、清洁、消毒;b)顶棚应防止霉菌孳生;c)墙面、隔断应使用无毒、无味的防渗透材料建造;d)地面应平坦防滑、无裂缝,并有适当的措施防止积水;e)窗户应设置遮光措施,房间门应保证人员进出方便。6能力要求6.1设施设备配置快检室应具备与快速检测能力相适应的检测设备设施,基本配置可参考附录B。6.2人员6.2.1从事快速检测的人员应具备食品、生物、化学、药学等领域相关专业背景,或具有 2 年以上食品检测相关工作经历。6.2.2应有熟悉食品检验技术的检测人员和负责审核签发检测结果的人员。6.2.3应经培训后上岗,培训应包含下列内容:a)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b)食品安全标准、检测方法标准、质量控制等相关技术要求;c)快速检测原理、操作规程、仪器维护保养等;d)实验室安全防护、应急处理、急救知识等。6.3信息化快检室应配备与快检工作相匹配的信息化设备及网络端口,包括但不限于:电脑或用于录入信息的手持式终端、能够与网络连接实现数据上传的快速检测设备等。7其他要求快检室应符合消防、防盗、防灾和环保等其他规定。DB50/T 112620215附录A(资料性)功能分区参考A.1 使用面积30 m2快检室功能分区参考见图 A.1、图 A.2、图 A.3。图 A.130 m2快检室功能分区参考DB50/T 112620216图 A.230 m2快检室功能分区参考DB50/T 112620217图 A.330 m2快检室功能分区参考DB50/T 112620218A.2使用面积10 m2快检室功能分区参考见图 A.4、图 A.5。图 A.410 m2快检室功能分区参考DB50/T 112620219图 A.510 m2快检室功能分区参考DB50/T 1126202110附录B(资料性)快检室设施设备配置B.1 快检室设施配置参考见表 B.1。表 B.1 设施配置参考序号设施名称用途1通用实验台用于样品处理、检测等2空调适用于环境、样品、实验室温度和湿度的控制3试剂柜用于存放试剂、耗材等4更衣柜用于实验人员进出快检室更衣5紧急沐浴洗眼器用于实验人员的安全事故紧急处理6通风柜或万向罩防止蒸气、气体和微粒的扩散7排气扇用于通风换气8废弃物专用垃圾桶存放实验废弃物9冰箱(带冷冻)存放样品和试剂10办公桌椅办公11文件柜存放文件12网络接口信息化传输13给排水系统提供水源和排水DB50/T 1126202111B.2 快检室设备配置参考见表 B.2。表 B.2 设备配置参考类别序号产品名称主要功能或参数基础装备类1电脑/手持式终端用于数据记录、处理2打印机打印数据、文书3温湿度计适用于环境、实验室温度和湿度的测量采样工具类4食品采样箱用于采样和保存快检仪器a5综合分析仪至少同时拥有分光检测及胶体金检测模块:分光光度16 通道;胶体金免疫层析2 通道6农药残留或多参数生化速测仪多功能农药残留检测,20 通道及以上7智能胶体金卡分析仪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非法添加等快速测定8肉类水分速测仪肉类水分含量测定9食用油品质检测仪极性组分测定10ATP 表面洁净度检测仪洁净度测定前处理设备11离心机水产品及其他食品检测过程中污染物的提取分离 4000 rpm 兼容 50 mL 和 15 mL12样品粉碎机或高速萃取均质器样品的加工粉碎或破壁处理13超声波清洗机食品检测过程中样品的提取、混匀、细胞粉碎、脱气、试验器皿的清洗等14涡旋混合仪水产品及其他食品检测过程中样品的混匀,大于2500 rpm,圆周振荡15电子天平食品检测用试剂、样品的精确称量,精度百分之一16水浴锅样品的恒温加热处理17氮气吹干仪或空气吹干仪用于前处理样品的浓缩处理18水产品畜禽产品 SPE 快速前处理装置为水产品及畜禽肉样品前处理过程提供了连续平行的条件,简化了复杂的处理过程,真空室设计节约了处理时间19移液器量程 20 L200 L,100 L1000 L,1mL5 mLa给出快检仪器信息,是为了方便本标准的使用者,并不表示对该产品的认可。可使用具有相同功能的等效产品。DB50/T 1126202112参 考 文 献1 GB 14881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2 GB/T 32146.1 检验检测实验室设计与建设技术要求 第1部分:通用要求3 GB/T 32146.3 检验检测实验室设计与建设技术要求 第3部分:食品实验室4 DB11/T 1467 农产品质量安全快速检测实验室基本要求5 DB 4403/T 95-2020 食品快速检测实验室通用要求6 DB 4403/T 93-2020 食品快速检测质量控制指南7 DB 36/T 1336-2020 食品快速检测实验室建设通用技术规范8 DB 36/T 1337-2020 食品快速检测实验室质量控制规范9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规范食品快速检测方法使用管理的意见(食药监科201749号)10 食用农产品抽样检验和核查处置规定(国市监食检2020184号)11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0号)12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农贸市场食品安全规范化管理工作的意见(渝市监发 202013号)13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集中交易市场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工作的通知(渝市监办发20211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