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汇文网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
网站客服:3074922707
DB22T
3197-2020
快速测定玉米种子发芽率技术规程
3197
2020
快速
测定
玉米种子
发芽率
技术规程
ICS 65.020 B 05 DB22 吉林省地方标准 DB 22/T 31972020 快速测定玉米种子发芽率技术规程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rapid determination of maize seed germination percentage 2020-11-23 发布 2020-12-30 实施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发 布 DB22/T 31972020 I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 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由吉林省农业农村厅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吉林省种子管理总站。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班秀丽、高玉倩、孔德巍、于铁、黄卓、王秀芬、黄庭君、杨洪明、冯德举。DB22/T 31972020 1 快速测定玉米种子发芽率技术规程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玉米种子发芽率快速测定的要求、试验程序、结果计算、结果报告。本文件适用于玉米种子发芽率的测定。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3543.2 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 扦样 GB/T 3543.4-1995 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 发芽试验 3 术语和定义 GB/T 3543.4-1995 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发芽 germination 在实验室内幼苗出现和生长达到一定阶段,幼苗的主要构造表明在田间的适宜条件下能否进一步生长成为正常的植株。来源:GB/T 3543.4-1995,3.1 3.2 发芽率 germination percentage 在规定的条件和时间内长成的正常幼苗占供检种子数的百分率。来源:GB/T 3543.4-1995,3.2 3.3 正常幼苗 normal seedling 在规定的发芽床、温度、光照和适宜水分的条件下,具有继续生长发育成为正常植株的幼苗。来源:GB/T 3543.4-1995,3.4 3.4 不正常幼苗 abnormal seedling 在规定的发芽床、温度、光照和适宜水分的条件下,不能具有继续生长发育成为正常植株的幼苗。来源:GB/T 3543.4-1995,3.5 3.5 未发芽种子 unsprouted seeds 在规定的条件下,试验末期仍不能发芽的种子。DB22/T 31972020 2 4 要求 4.1 发芽床 以纸床或砂床为宜,并应符合下列要求:a)纸床应具有一定的强度、质地好、吸水性强、保水性好、无毒无菌、清洁干净,不含可溶性色素或其他化学物质;b)砂床应符合下列要求:砂粒大小均匀,其直径为 0.05 mm0.80 mm;无毒无菌无种子,持水力强;使用前应进行洗涤和高温消毒。4.2 仪器设备 4.2.1 数粒设备 应符合下列要求:a)数粒板;b)自动数粒仪。4.2.2 发芽设备 应符合下列要求:a)发芽箱:有光照,控温范围 0 35;b)发芽室:有光照,控温范围 0 35;c)发芽器皿:发芽盘、发芽盒。4.3 实验用水 用于湿润发芽床的水质应纯净、无菌无害,pH 为 6.07.5。5 试验程序 5.1 试验样品准备 5.1.1 扦样应符合 GB/T 3543.2 的规定。5.1.2 从完成净度分析的净种子中分取试验样品,按逐步递减的方法,分取独立的 4 个重复种子样品,每个重复种子样品 100 粒。5.1.3 在 20 30 水中浸泡 4 小时5 小时,种子达到完全吸涨即可。5.2 置床 5.2.1 纸床置床 5.2.1.1 把发芽纸浸湿,吸水分,沥出多余水,达到竖着提起,不滴水为宜。5.2.1.2 把浸湿的发芽纸放平,将浸泡过的种子样品均匀摆放在纸上,粒与粒之间应保持一定的距离,再用另一张湿润的发芽纸松松的盖在种子上,并连同下方的发芽纸以及摆放好的种子,一起小心的卷成纸卷,再将纸卷的两端用皮筋等工具封住,放入打孔的包装袋里,竖着吊在发芽箱或发芽室中。DB22/T 31972020 3 5.2.2 砂床置床 5.2.2.1 砂子加水达到其饱和含水量的 60%80%,握在手里是团,松手后均匀散落。5.2.2.2 在发芽器皿里应平铺约 3 cm 厚的湿砂子并压平,在砂子上摆放浸泡过的种子样品,粒与粒之间应保持一定的距离,加盖 1.5 cm 厚的湿砂子,放入发芽箱或发芽室。5.3 发芽条件的控制 5.3.1 水分 应满足下列要求:a)根据发芽床和种子特性决定发芽床的加水量;b)发芽期间发芽床应始终保持湿润;c)砂床加水为其饱和含水量的 60%80%;纸床湿润,无多余水。5.3.2 通气 应满足下列要求:a)种子周围有足够的空气,注意通气;b)发芽床为纸床时,纸卷应疏松;发芽床为砂床时,加盖的砂子不要压紧。5.3.3 温度与光照 应满足下列要求:a)变温光照:30 12 小时光照,20 12 小时无光;b)恒温光照:25 12 小时光照,12 小时无光。5.3.4 时间 5 天。5.4 鉴定 5.4.1 正常幼苗 凡符合下列类型之一者为正常幼苗,具体如下:a)完整幼苗:幼苗主要构造生长良好、完全、匀称和健康;b)带有轻微缺陷的幼苗:幼苗主要构造出现轻微缺陷,但在其他方面能均衡生长,并与同一试验中的完整幼苗相当;c)次生感染幼苗:由真菌或细菌感染引起,使幼苗主要构造发病和腐烂,但有证据表明病源不来自种子本身。5.4.2 不正常幼苗 凡幼苗带有一种或一种以上下列缺陷的幼苗列为不正常幼苗,具体如下:a)受损伤的幼苗:由机械处理、加热、干燥、昆虫损害等外部因素引起,使幼苗构造残缺 不全或受到严重损伤,以至于不能均衡生长者;b)畸形或不匀称的幼苗:由于内部因素引起生理紊乱,幼苗生长细弱,或存在生理障碍,或主要构造畸形,或不匀称者;DB22/T 31972020 4 c)腐烂幼苗:由初生感染(病源来自种子本身)引起,使幼苗主要构造发病和腐烂,并妨碍其正常生长者。5.4.3 未发芽种子 凡符合下列类型之一者为未发芽种子,具体如下:a)硬实:种皮不透水,不能吸涨并保持原来大小状态的种子;b)新鲜不发芽种子:由生理休眠所引起,试验期间保持清洁和一定硬度,有生长成为正常 幼苗潜力的种子;c)死种子:通常变软、变色、发霉,并没有幼苗生长迹象的种子;d)其他类型:如空的、无胚或虫蛀的种子。5.5 重新试验 5.5.1 当发现试验条件、幼苗鉴定或计数有差错时,应采用同样方法进行重新试验。5.5.2 当 100 粒种子重复间差距超过最大容许差距时,应采用同样方法进行重新试验,见表 1。表1 同一发芽试验四次重复间的最大容许差距 平均发芽率/%50 以上 50 以下 最大容许差距 99 2 5 98 3 6 97 4 7 96 5 8 95 6 9 9394 78 10 9192 910 11 8990 1112 12 8788 1314 13 8486 1517 14 8183 1820 15 7880 2123 16 7377 2428 17 6772 2934 18 5666 3545 19 5155 4650 20 6 结果计算 试验结果以粒数的百分率表示。当一个试验的四次重复正常幼苗百分率都在最大容许差距内,则其平均数表示发芽百分率。正常幼苗、不正常幼苗和未发芽种子总和应为 100,平均数百分率修约到最近似的整数,修约 0.5 进入最大值中。DB22/T 31972020 5 7 结果报告 按照 GB/T 3543.4 的检验报告要求,对试样的检测结果进行填报。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