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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42T 1613-2021 水产喷施船安全施药技术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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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42T 1613-2021 水产喷施船安全施药技术规范 1613 2021 水产 喷施 安全 施药 技术规范
ICS 65.150 CCS B 50 DB42 湖北省地方标准 DB42/T 16132021 水产喷施船安全施药技术规范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safe spray application by fishery drug vessel 2020-12-04 发布 2021-02-04 实施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42/T 16132021 I 目次 前言.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安全要求.2 人员条件.2 环境要求.2 渔药选择.2 5 施药前准备.2 施药剂量确定.2 施药时机选择.3 水产喷施船准备.3 药液配置与添加.3 作业参数的计算.3 6 施药操作.4 7 施药后处理.4 用药记录.4 水产喷施船清洗.4 渔药包装容器处置.5 水产喷施船保养与存放.5 附录 A(资料性)行进路线.6 附录 B(资料性)用药记录表.7 DB42/T 16132021 II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由武汉市农业科学院提出。本文件由湖北省农业农村厅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武汉市农业科学院,武汉市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指导中心。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张俊峰、庞雄斌、刘海、张唐娟、张立强、高星星、杜铮、罗欣、罗友谊、王锐、涂建东、艾桃山、肖进、王琢、郭翔、陈鸿、周伟东、邓平、魏朝辉、宋承琦、熊珺。本文件实施应用中的疑问,可咨询湖北省农业农村厅,联系电话:027-87665821,邮箱:。对本文件的有关修改意见建议请反馈至武汉市农业科学院,联系电话:027-88113301,邮箱:。DB42/T 16132021 1 水产喷施船安全施药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水产喷施船安全施药技术的安全要求、施药前准备、施药操作和施药后处理。本文件适用于在养殖水体使用水产喷施船进行施药作业。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37689 农业社会化服务 水产养殖病害防治服务规范 NY/T 1276 农药安全使用规范 总则 NY/T 1876 喷杆式喷雾机安全施药技术规范 NY/T 1923 背负式喷雾机安全施药技术规范 NY 5070 无公害食品 水产品中渔药残留限量 NY 5071 无公害食品 渔用药物使用准则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水产喷施船 fishery drug spraying vessel 用于养殖水体进行鱼病防治或者水质改良的施药机械。注:包括遥控喷施船(无人作业水产喷施船),配有渔用撒药机和驱动装置的养殖船(载人作业水产喷施船)等。渔药 fishery drug 用以预防、诊断和治疗水产养殖动物疾病、植物病害或有目的地调节其生理机能的物质。来源:GB/T 37689-2019,3.3 全池泼洒法 whole pond sprinkling method 将渔药充分溶解、稀释、均匀泼洒全池,杀灭养殖动物体表和鳃上及水体中的病原体的方法。休药期 withdrawal period 从停止用药至水产养殖对象作为食品允许上市出售的间隔时间。来源:GB/T 37689-2019,3.4 渔药残留 residues of fishery drugs DB42/T 16132021 2 在水产品的任何食用部分中渔药的原型化合物或/和其代谢产物,并包括与药物本体有关杂质的残留。来源:NY 5070-2002,3.2 有效喷幅 effective spray width 水产喷施船作业过程中药液喷洒的实际覆盖范围。4 安全要求 人员条件 4.1.1 操作人员应年满 18 岁,经过施药技术和水产喷施船的操作培训,熟悉水产喷施船、渔药、农艺等相关知识。4.1.2 饮酒后、皮肤损伤未愈者及妇女哺乳期、孕期不宜进行施药作业。4.1.3 操作人员安全防护应符合 NY/T 1276 和 NY/T 1923 的规定。4.1.4 操作人员上船作业时应穿救生衣。4.1.5 施药工作结束后,操作人员应及时更换工作服,清洗手、脸等裸露部分的皮肤,并用清水漱口。防护用品和工作服应清洗干净,晾干后存放。环境要求 4.2.1 起雾、降雨、降雪等天气不应进行施药作业。4.2.2 温度:夏季高温季节应在气温较低时(5 30)进行施药,气温超过 35 或者水温在 30 以上时,不宜采用全池泼洒法施药,避免高温用药。4.2.3 风速:施药作业时风速在一级风(1.5 米/秒)以内为宜,风速超过三级风(5.4 米/秒)不应作业。渔药选择 4.3.1 渔药的使用应以不危害人类健康和不破坏水域生态环境为基本原则,渔药使用基本原则和使用方法应符合 NY 5071 的规定,水产品上市前,渔药使用应有相应的休药期,上市水产品中的渔药残留限量要求应符合 NY 5070 的规定。4.3.2 根据水产动植物的生长期、病虫害种类和危害程度,以及水产喷施船使用说明与防治要求,选择合适的渔药剂型。4.3.3 选择的渔药应是经过兽药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合格产品,购买时应查看标签或者使用说明书,目测产品外观是否完好,检查渔药的生产许可证、批准文号和生产批号。4.3.4 应选择使用国家颁布的推荐用药,注意药物相互作用,避免配伍禁忌。4.3.5 应选择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药物,并把药物防治与生态防治和免疫防治结合起来。4.3.6 确定防治对象,确定水产品的安全性,明确渔药的休药期和渔药残留限量,确定对水环境的安全性影响。5 施药前准备 施药剂量确定 5.1.1 施药剂量应按照渔药制剂产品说明书要求或遵照职业兽医的处方确定。5.1.2 估测养殖水体的体积,计算方法见公式(1):DB42/T 16132021 3 V=MH (1)式中:V 水体积;M 水面积;H 有效水深。5.1.3 确定施药量,计算方法见公式(2):P=XV (2)式中:P 施药量;X 需用药物浓度;V 水体积。施药时机选择 5.2.1 应按照渔药标签和使用说明中标明的施药时间和较低剂量施药。5.2.2 应考虑天气情况,施药时间宜选择在晴天上午 11 时前(一般为 9 时11 时)或者下午 3 时后(一般为 15 时17 时),避开中午阳光直射时间,阴雨天、闷热天气、鱼虾浮头时不应施药。5.2.3 应考虑渔药的理化性质,傍晚或者夜间不宜用药(某些有氧释放的渔药除外,如过氧化钙、双氧水等),外用杀虫剂不宜在清晨或者阴雨天施药。采用全池泼洒法施药后,根据说明书要求开动池塘中的增氧设施。5.2.4 应考虑环境因素,不宜在中午光照较强时使用对光线较敏感的渔药。5.2.5 应根据水产动物生态习性合理施药。水产喷施船准备 5.3.1 选用电动型水产喷施船,作业前应检查动力电源电量,保证满足施药作业时间的要求。5.3.2 选用燃油型水产喷施船,作业前应对全部部件进行检查,确保无润滑油泄漏,动力应配备国 iv以上排放标准的发动机。5.3.3 遥控或者人工试操作水产喷施船,各部件工作应准确可靠。5.3.4 按照说明书规定的要求对水产喷施船进行试运转,确定水产喷施船处于正常工作状态。检查药箱、喷头和管道无堵塞和泄漏现象。药液配置与添加 5.4.1 水产喷施船的药液配置应符合 NY/T 1876 的规定。5.4.2 水体面积过大,施药量超过药液箱的容量,可分多次进行药液配置。5.4.3 药液配置应随配随用。5.4.4 加注药液时应用滤网过滤,药液不应超过药液箱的额定容量。5.4.5 块状渔药应先将大块敲碎,加水搅拌,使药物完全溶解后再加入药箱。粉剂渔药应先加少量水,制成药糊,不能有明显的颗粒,再加水搅拌稀释,过滤后加入药箱。水剂渔药的原液按比例稀释后可直接加入药箱。确保药效不流失,不堵塞。作业参数的计算 5.5.1 施药量 应根据养殖水体积和需用药物的浓度确定施药量(见5.1)。DB42/T 16132021 4 5.5.2 喷头流量 喷头在单位时间内的喷洒量。5.5.3 有效喷幅 应根据风速(力)和喷施船喷洒部件实地测算确定有效喷幅。5.5.4 行进速度 喷药前应计算喷施船行进速度。按照行进速度来喷施,如喷施船实际行进速度与计算值有差值,可通过调速器来调整速度。若计算的行进速度过大或过小,应适当改变喷头流量进行调整。喷施船行进速度按公式(3)计算:=600QqB (3)式中:V 行进速度,单位为千米每小时(km/h);Q 喷头流量,单位为升每分钟(L/min);q 农艺上要求的渔药制剂用量,单位为升每公顷(L/hm2);B 有效喷幅,单位为米(m)。6 施药操作 水产喷施船启动前,喷药装置应处于关闭状态。启动后调整喷施船行进速度到稳定状态后,开始喷药作业,操作人员立即按照预定速度和路线前进,严禁停留在一处喷洒,以防引起药害。施药作业时应根据水产喷施船的有效喷幅和风向确定船施药作业的行进路线(见附录 A),操作人员应站在上风口,顺风间隔向前或逆风向后进行喷施,严禁逆风向前喷施渔药。施药作业时,操作人员应使水产喷施船匀速前进,防止重喷、漏喷。一旦发现喷头堵塞、泄漏或其他故障应及时停机排除。施药结束时,应先断开喷药装置电源,再控制水产喷施船停靠。应先规划好喷施船的行进路线,避免漏洒或重复洒药。7 施药后处理 用药记录 7.1.1 施药结束后观察有没有发生中毒现象,做好用药记录(见表 B.1)。7.1.2 用药记录表应如实记录时间、地点、天气、水质情况、养殖品种、病害发生及损失情况、饲料来源及投喂情况、药剂名称、生产厂家、使用剂量、施用面积、施用器械、施用方法以及防止区域等信息。水产喷施船清洗 7.2.1 药箱使用后至少用清水清洗 3 次。整个施药装置应全部彻底清洗,以保证药液箱、滤网和喷头等部件都保持清洁。7.2.2 水产喷施船的内部和外表面都应该在施药水域进行彻底清洗,清洗液应泼洒到该渔药施用的水域中。在一片水域重复泼洒的清洗液应不超过推荐的施药剂量。DB42/T 16132021 5 渔药包装容器处置 7.3.1 渔药取用完毕后,用清水对空渔药包装容器至少清洗 3 次。7.3.2 渔药包装容器严禁作为它用,应集中无害化处理,不得随意丢弃。水产喷施船保养与存放 7.4.1 喷施船清洗完毕后,应检查紧固件有无松动,并及时清除泥污保持清洁。7.4.2 长时间不用时应将喷施船的电池取出,充满电后单独存放。7.4.3 对锈蚀的零部件应涂上防锈黄油。7.4.4 在存放前使喷施船保持干燥,并存放在通风、阴暗的环境中,切勿靠近火源;避免与渔药、酸、碱等腐蚀性物质放在一起。DB42/T 16132021 6 A附录A (资料性)行进路线 图A.1图A.2给出了水产喷施船施药作业的行进路线。图A.1 Z 字路线 图A.2 回字路线 DB42/T 16132021 7 附录B (资料性)用药记录表 施药后用药记录可参见表B.1。表B.1 用药记录表 地点 面积 m2 水深 cm 养殖品种 饲料品牌 苗种来源 检疫单位 投放时间 投放规格 投放数量 时间 天气 水 质 监 测 投饵情况 用药理由(消毒、疾病症状等)用药记录(药名、药量、休药期)水温 pH 溶氧量mg/L 氨氮mg/L 饵料情况 投饵量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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