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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7T 1662-2010 良好农业规范 林地黑木耳生产技术规程 1662 2010 良好 农业 规范 林地 黑木耳 生产技术 规程
ICS 67 B 04 DB37 山东省地方标准 DB 37/T 16622010 良好农业规范 林地黑木耳生产技术规程 Good agricultural practice on Auricularia auricula in woodland 2010-08-31 发布 2010-10-01 实施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 布 DB37/T 16622010 I 前 言 本标准依据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本标准由山东农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山东省农业科学院植物保护研究所、费县科学技术局、淄博亿百合食用菌发展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万鲁长、张海兰、张君亭、高士友、赵玉芹、黄春燕、单洪涛、郭惠东。DB37/T 16622010 1 良好农业规范 林地黑木耳生产技术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良好农业规范林地栽培黑木耳(Auricularia auricula)的产品质量、基地选择与管理、生产技术、生产投入品管理和有害生物防控等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山东省林地黑木耳的安全优质生产。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309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 4285 农药安全使用标准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7096 食用菌卫生标准 GB/T 8321(所有部分)农药合理使用准则 GB 9687 食品包装用聚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 GB 9688 食品包装用聚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 GB 15618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GB 19169 黑木耳菌种 NY/T 391 绿色食品 产地环境技术条件 NY/T 393-2000 绿色食品 农药使用准则 NY/T 394-2000 绿色食品 肥料使用准则 NY/T 528 食用菌菌种生产技术规程 NY/T 658 绿色食品 包装通用准则 NY/T 749 绿色食品 食用菌 NY/T 1276 农药安全使用规范总则 NY/T 1731 食用菌菌种良好作业规范 NY/T 1742 食用菌菌种通用技术要求 NY 5099 无公害食品 食用菌栽培基质安全技术要求 NY/T 5333 无公害食品 食用菌生产技术规范 2001年5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04号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2006年3月27日农业部令第62号食用菌菌种管理办法 3 质量要求 3.1 感官要求 耳片呈黑色或黑褐色,有光泽,表面光滑,朵片完整,大小均匀,厚薄一致,耳基小,无异味,无虫蛀,无霉烂。不得混入动物毛发和排泄物、碎耳基、菌料、泥沙及金属物等杂质。DB37/T 16622010 2 3.2 理化和卫生要求 符合 GB 7096 和 NY/T 749 的要求。4 基地选择与管理 4.1 产地环境 产地环境符合 GB 3095、GB 15618 和 NY/T 391 的要求。4.2 基地选择与配置 4.2.1 基地选择 基地宜选在地势平坦、向阳避风、水源充足、土质清洁、无污染、排水通畅的林地,远离工厂、禽畜场、垃圾场、废菌料堆等,并避开公共场所、公路主干道、生活区、原料仓库。生产区的堆料场、制种、拌料、装袋、灭菌、接种、发菌及出耳区、产品晾晒区、仓库区合理分区。4.2.2 栽培设施 4.2.2.1 发菌培养室 发菌培养室清洁、避光、冬暖夏凉、易于通风换气,保持地面干燥。在放菌袋前,对内壁用石灰水粉刷,地面撒石灰粉。4.2.2.2 出菇场所 采用林间露地平畦栽培,以排灌方便、场地清洁、无杂草为宜,排袋前将林地进行整平、作畦、浇水、消毒处理。耳场地面可铺设专用地膜透气保湿材料,并设置管道喷水系统装置。4.2.3 工作室 基地建有工作室,室内配备桌、椅、水、电等,放置有关生产管理记录表册,张贴有关规章制度。并设有清洁卫生的盥洗间。4.2.4 仓库 基地应备有安全、卫生、通风、避光的专用仓库,存放施药器械、农药、化肥等;备有农药配制量具、人员防护服、急救箱、灭火器等,建立农药、肥料进货、出货记录。4.2.5 废物收集设施 基地设有农药空包装和垃圾等废物收集设施。4.2.6 危害分析及关键控制点 4.2.6.1 危害分析 主要危害为霉菌污染、流耳病、菌蚊、跳虫、螨害、线虫、蛞蝓等有害生物。4.2.6.2 关键控制点 生产期间林地栽培场所的温度、湿度、光照强度管理及病虫杂菌的环境控制。DB37/T 16622010 3 4.2.6.3 控制措施 采取如下措施加以控制:a)所选林地的温度、湿度、光照强度,通过人工控制能够满足黑木耳的生长需要。在生产前对栽培场地、设施进行全面灭菌、除虫,清理废菌料、烂耳、虫耳等杂物,保持环境整洁;b)将周围杂草、落叶、碎石清除干净,沿四周撒上生石灰粉;c)每季栽培结束后,及时清理废菌料,对耳场进行消毒,并开展菌糠生物质资源的无害化循环利用。4.3 基地管理 4.3.1 基地档案 每个林地栽培场建立独立、完整的生产记录档案,记录产地环境条件、生产投入品、栽培管理和病虫害防治等内容,提供黑木耳生产所涉及的各环节的溯源记录。记录档案保留 3 年以上。4.3.2 基地环境监测 新建基地应由具有资质的农业生产环境监测单位进行环境质量监测和评价,评价符合国家标准后,方可进行黑木耳生产。每隔 23 年,或环境条件发生变化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安全时,应重新进行环境质量监测和评价。4.3.3 基地平面图 面积较大的基地制作平面分布图,用来制定栽培方案和周年生产计划等。4.3.4 基地隔离防护 基地周围建立隔离网、隔离带等,以保护基地,防止外源污染。5 栽培季节 春季栽培宜在 4 月上旬开始制袋,一般要求白天自然气温稳定在 10以上即可,秋季宜在 9 月中、下旬左右,各地可根据当地气候条件选择适宜时期生产。6 品种选用、菌种生产及质量要求 6.1 品种选择 按照食用菌菌种管理办法有关要求,从具有相应资质的供种单位引进经省级以上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登记,适于山东省栽培,出耳及转潮快、抗逆性强、优质、高产的黑木耳品种。使用转基因技术育成的黑木耳菌种,应执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6.2 菌种生产及质量要求 黑木耳菌种的生产过程应符合NY/T 528和NY/T 1731的要求。成品菌种质量应符合GB 19169和NY/T 1742的规定。母种外观洁白、纤细、均匀、平整,呈绒毛状平贴培养基生长,无角变,菌落边缘整齐,变色均匀,无杂菌菌落;培养基不干缩。生产种要求生活力强,不带病、虫和杂菌,菌龄适宜,无老化现象。DB37/T 16622010 4 7 生产技术 7.1 培养料配方 黑木耳栽培料配方宜选用:a)配方 1:棉籽壳 66%,玉米芯粉 18%,麦麸 15%,石膏粉 1%;b)配方 2:阔叶树木屑 78%,麦麸 20%,蔗糖 1%,石膏粉 1%;c)配方 3:豆秸粉 55%,棉籽壳 20%,麦麸 15%,棉饼粉 5%,玉米粉 4%,石膏粉 1%;d)配方 4:阔叶树木屑 50%,棉籽壳 30%,麦麸 18%,蔗糖 1%,石膏粉 1%。以上配方料水比均为 1+1.3 左右。7.2 拌料装袋 按配方比例配料,在水泥地面或塑料薄膜上混合均匀,加水搅拌,使含水量达62%65%。培养料拌匀后堆闷2h,装袋前,再翻拌一次。或用拌料装袋机拌料装袋。选用聚丙烯或耐高温低压聚乙烯折角筒袋,规格为17cm33cm,厚度为0.04mm0.05mm。装料时边装料边用手稍压实,要求上紧下松,中间打孔(直径1.5cm)不变形,料高为袋长3/5,料湿重为0.9kg1kg。袋口套塑料环(直径3cm,高3cm),塞棉塞,封防水纸或耐高温薄膜;或用无棉盖体封口。7.3 灭菌接种 在0.15MPa压力下蒸汽灭菌2.5h或100常压蒸汽灭菌12h。灭菌完毕,将菌袋移出自然冷却至30以下,及时在接种箱(室)内按无菌操作规程进行接种。每袋接种量为10g左右。接种操作时动作要迅速。7.4 发菌管理 将接种后的菌袋移入事先已消毒过的培养室培养,将菌袋直立放在多层培养架上,黑木耳在菌丝生长阶段不需要光线,一般门窗上悬挂黑布遮光。发菌期间温度应保持在2426之间,每天通风30min60min,培养3d7d开始检查发菌情况,对污染菌袋及时处理。经过45d50d的适温培养,菌丝即可长满菌袋,再继续培养8d10d,达到生理成熟。7.5 出耳管理 7.5.1 划口催耳 当菌丝刚长满菌袋或离袋底1cm2,将菌袋运到出耳场所。春季出耳当白天气温平均达10以上,秋季当夜间气温下降到20以下时,即可划口催耳。划口前将菌袋在1%的石灰水或0.1%高锰酸钾溶液中浸沾或进行表面擦拭消毒。用消毒后的刀片在菌袋表面划“V”型口,边长1cm1.5cm,角度4555,深度为0.4cm0.6cm,每袋划口2030个,品字形均匀分布,底部“V”型口距地面5cm6cm。量大时可用划口机械划口。7.5.2 原基形成期管理 调节空气相对湿度 85%左右,温度控制在 1015,昼夜温差 10,并给予一定的散射光,约7d10d 黑褐色原基即可封住划口线。7.5.3 子实体分化期管理 温度保持在 1525为宜,保持较强的散射光,不能直接向原基喷水。约 15d 左右,耳基可长到 2cm 左右。DB37/T 16622010 5 7.6 子实体生长发育期管理 7.6.1 温度 温度应控制在1525之间,低于15时不易形成子实体,温度超过30时子实体易自溶形成流耳。7.6.2 湿度 子实体形成期,要求空气相对湿度达85%95%。子实体生长阶段适宜湿度条件应为干湿交替。7.6.3 光照 子实体生长发育要求较强的散射光照条件(500lx1000lx),在光照适宜充足的环境下,耳片肉厚色深,若光照不足,生长缓慢,色淡。7.7 采收及二茬耳管理 7.7.1 采收 当耳片充分展开、开始收边、耳基变细、颜色由黑变褐时,即可采收。采收时应采大留小,分次采收,采收方法有两种:一是连根采收;二是割耳法,用刀片将达到采收标准的黑木耳耳片沿耳根基部留0.3cm0.5cm 成朵割下。7.7.2 二茬耳管理 第一茬耳采收后,在太阳斜射时晾晒菌袋,经 3d5d,然后补湿出耳。这个阶段要注意通风,防止高温,其它管理措施同第一茬耳。7.8 采后处理 黑木耳加工以干制为主,采收的黑木耳及时晒干或烘干,烘烤温度不宜超过 50。干制加工所用的材料和方法符合国家相关卫生标准。干木耳及时包装贮存。7.9 危害分析及关键控制点 7.9.1 危害分析 主要危害为重金属、农药残留、亚硫酸盐等有毒有害物质的污染。7.9.2 关键控制点 主辅原料和有害生物防控、加工包装等投入品。7.9.3 控制措施 7.9.3.1 主辅原料 主辅原料符合NY 5099的要求。用于栽培黑木耳的作物秸秆,在收获前1个月不能施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在使用前经日光曝晒2d3d,粉碎,过筛(粒度0.3cm0.5cm)。7.9.3.2 生产用水 DB37/T 16622010 6 培养料配制用水和出耳管理用水应符合GB 5749的要求。喷水中不得随意加入药剂、肥料或成分不明的物质。7.9.3.3 培养料添加剂 培养料添加剂应符合NY 5099的要求。肥料的使用应符合NY/T 394-2000中生产A级绿色食品的肥料使用准则要求。7.9.3.4 安全合理用药 执行 GB 4285、GB/T 8321(所有部分)规定。黑木耳原基形成后至采收期不应在子实体上使用农药及生长激素类物质,不应使用活体微生物制剂和非农用抗生素。根据病虫危害特点有针对性地选择科学的施药方式,使用合适的施药器械,配药时使用标准称量器具。特别要注意黑木耳菌丝对许多药物敏感,容易产生药害现象,不得随意、频繁、超量及盲目施药防治。不应使用的农药应执行 NY/T 393-2000中生产 A 级绿色食品的农药使用准则的规定。7.9.3.5 采后质量安全管理 具体管理措施如下:a)采后从事贮藏加工的人员须身体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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