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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ZRYG
0001
S-2022
中柔燕谷燕窝饮品
2022
中柔燕谷
燕窝
饮品
Q/ZRYG 0001S-2022
Q/ZRYG
贵州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Q/ZRYG 0001S-2022
中柔燕谷燕窝饮品
2022-05-16发布 2022-06-16实施
贵阳中柔燕谷实业有限公司 发 布
前 言
本文件依据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贵阳中柔燕谷实业有限公司提出。
本文件起草单位:贵阳中柔燕谷实业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龙霖、曾海堃。
中柔燕谷燕窝饮品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中柔燕谷燕窝饮品的要求(含检验方法)、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
本文件适用于以饮用水、燕窝、冰糖、白砂糖为原料,经原辅料预处理(包括燕窝浸泡、清理去杂等)、调配、灌装、封口、灭菌、冷却、包装等主要工艺制成的预包装中柔燕谷燕窝饮品。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317 白砂糖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4789.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
GB 478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
GB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
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
GB 4789.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计数
GB 4806.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玻璃制品
GB 4806.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
GB 4806.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金属材料及制品
GB 4806.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涂料及涂层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5009.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锡的测定
GB 5009.26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多元素的测定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T 6543 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 10786 罐头食品的检验方法
GB/T 12143 饮料通用分析方法
GB 1269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生产卫生规范
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GB/T 30636 燕窝及其制品中睡液酸的测定液相色谱法
GB/T 35883 冰糖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3 要求
3.1 原料要求
3.1.1 饮用水
应符合GB 5749的规定。
3.1.2 燕窝
不变色、不霉变、无异味,并应符合卫生部(卫监督函〔2012〕62号)的规定。
3.1.3 冰糖
应符合GB/T 35883的规定。
3.1.4 白砂糖
应符合GB/T 317的要求
3.2 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感官要求
项 目
指标
检验方法
色 泽
呈白色或乳白色或淡黄色,颜色均匀
取适量试样置于一洁净的白色瓷盘中,在自然光下观察其色泽、组织形态和杂质。用温开水漱口,品尝其滋味,并闻其气味。
组织形态
燕窝呈丝状、 块状或片状, 分布均匀, 水分略带粘稠状态
滋味及气味
具有燕窝特有的气滋味, 无异味, 口感爽滑
杂 质
无正常视力可见的外来和异物,允许少量可见微绒毛或黑点存在
3.3 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 2 理化指标
项 目
指 标
检查方法
唾液酸(结合唾液酸),g/kg
≥1.0
GB/T 30636
可溶性固形物(20°C,折光计法),%
≥1.0
GB/T 12143
固形物,%
≥30
GB/T 10786
铅(以 Pb 计),mg/L
≤0.25
GB 5009.12 或 GB 5009.268
锡a(以 Sn 计),mg/kg
≤150
GB 5009.16 或 GB 5009.268
注:a仅限于采用镀锡薄板容器包装的食品。
3.4 微生物指标
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 3微生物指标
项目
采样方案α及限量
检测方法
n
c
m
M
菌落总数,CFU/mL
5
2
102
104
GB 4789.2
大肠菌群,CFU/mL
5
2
1
10
GB 4789.3平板计数法
沙门氏菌,/25mL
5
0
0
-
GB 4789.4
霉菌, CFU/mL
≤20
GB 4789.15
酵母, CFU/mL
≤20
GB 4789.15
注:α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GB 4789.1执行。
3.5 净含量
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按JJF 1070规定的方法检验。
3.6 食品添加剂
应符合GB 2760的规定。
3.7 其他污染物限量
应符合GB 2762的规定。
4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应符合 GB 14881和GB 12695的规定。
5 检验规则
5.1 组批
产品以同一班次,同一批原料,同一生产线生产和同包装规格为一批。
5.2 抽样
5.2.1 在成品库内,抽取同一批次并在保质期内的产品。
5.2.2 抽样基数不少于200个包装,抽样以“批”为单位。每种产品随机抽取12瓶。其中9瓶用于微生物指标、理化指标检验,3瓶留样备查。
5.2.3 检验净含量所需的产品抽样按《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的规定执行。
5.3 检验分类
产品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5.3.1 出厂检验
每批产品应进行出厂检验。出厂检验由生产单位质量检验部门进行,检验项目包括感官、净含量、可溶性固形物、固形物、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检验合格签发检验合格证,产品凭检验合格证入库或出厂。
5.3.2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中3.2-3.7规定的全部项目,正常生产时每半年应进行一次型式检验。有下列情况之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试制鉴定时;
b)停产三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
c)正式生产时后,原料产地变化或改变生产工艺,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
d)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
e)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
5.4 判定规则
出厂检验项目或型式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本标准判为合格品。当出厂检验项目或型式检验项目(微生物指标除外)有一项及以上指标不符合本标准时,可对该批次留样产品进行不符合项的检验,结果判定以复检结果为准。微生物指标不合格时,不得进行复检。
6 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储存及保质期
6.1 标志、标签
产品包装物上应有明显标志,产品贮运标志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食品标签应符合GB 7718和GB 28050的规定。
6.2 包装
产品内包装材料应符合GB 4806.5、GB 4806.7、GB 4806.9、GB 4806.10的要求,包装封口应严密、无破损。运输包装用瓦楞纸箱应符合 GB/T 6543 的规定。
6.3 运输
运输过程中,应轻拿轻放,严禁扔、砸、磕、碰。运输工具应清洁,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或影响产品质量的物品混装运输。企业可根据产品特性选择常温运输或冷藏运输,或采取有效手段确保产品在运输过程的品质不发生变化。
6.4 贮存
成品仓库内应保持清洁卫生,有防尘、 防蝇、防鼠等设施。产品不得接触墙面,堆放高度以提取方便为宜。产品应储存在清洁、卫生、通风、干燥无污染的环境。产品不得露天存放,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挥发、易腐蚀的物品储存。根据产品特性采用常温或冷藏储存。
6.5 保质期
在符合本文件运输、贮存规定条件、包装完整、未经启封的情况下,自生产之日起, 保质期不超过18个月。
参考文献
[1]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 75 号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2] 卫生部(卫监督函【2012】 62 号) 关于通报食用燕窝亚硝酸盐临时管理限量值的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