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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YJDC
0001
S-2021
岩脚便捷挂面
2021
便捷
挂面
Q/YJDC 0001S—2021
Q/YJDC
贵州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Q/YJDC 0001S—2021
岩脚便捷挂面
2021-07-08发布 2021-08-08实施
六枝特区岩脚大畅面业有限公司 发布
前 言
本文件依据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六枝特区岩脚大畅面业有限公司提出;
本文件起草单位:六枝特区岩脚大畅面业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张植富。
Q/YJDC 0001S—2021
岩脚便捷挂面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岩脚便捷挂面的产品分类、术语和定义、要求(含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
本文件适用于岩脚便捷挂面的生产、经营和检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1355 小麦粉
GB 188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碳酸钠
GB 27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酱腌菜
GB 27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酱油
GB 2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酿造酱
GB 271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醋
GB 27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盐
GB 272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熟肉制品
GB 274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蛋与蛋制品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5009.4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氯化物的测定
GB 5009.23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酸度的测定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709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菌及其制品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 8607 高筋小麦粉
GB 1013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动物性水产制品
GB 1488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
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T 20293 油辣椒
GB/T 21122 营养强化小麦粉
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GB 3164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复合调味料
NY/T 1045 绿色食品 脱水蔬菜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原国家质监总局令【2005年】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T/GZSX 068 花色挂面
3 产品分类
产品根据工艺不同和组装的调料包不同进行分类。
3.1 根据生产工艺的不同,产品分为岩脚便捷普通挂面、岩脚便捷花色挂面。
3.2 根据组装的调料包的不同,产品分为岩脚便捷普通(花色)挂面:香辣味、葱油虾米味、杂酱味、贵州腊肉味、酸菜牛肉味、牛肉浓汤风味、三鲜排骨味、香辣排骨味、红烧牛肉味、香辣牛肉味、原味香辣味、浓香番茄味、蒜蓉肉末味、香辣海鲜味、酸菜牛肉味、鱼香肉丝味、葱香酱味、酱香辣味、香菇微辣味、排骨汤味、珍菌味、香菇味、特辣味、香辣味、菌汤味、海鲜味、三鲜味、香辣味、卤肉味、香辣鸡排味等。
4 术语和定义
T/GZSX 068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1
岩脚便捷挂面
以小麦粉为主要原料,添加水,添加或不添加食用盐及食品添加剂食用碱(碳酸钠),经机械加工、烘干或晾晒制成的干面条(包括岩脚便捷普通挂面、岩脚便捷花色挂面),添加或不添加预包装调料包。
4.2
岩脚便捷普通挂面
以小麦粉为主要原料,添加水,添加或不添加食用盐及食品添加剂食用碱(碳酸钠),经配料、和面、熟化(醒发)、压延、成型、干燥、切断、包装等工艺制成的干面条,添加或不添加预包装调料包。
4.3
岩脚便捷花色挂面
以小麦粉为主要原料,添加水,添加一种或多种辅料,如蔬菜或蔬菜制品、蛋或蛋制品、谷物粉类制品豆类或豆制品等辅料,添加或不添加食用盐及食品添加剂食用碱(碳酸钠)、食品营养强化剂等,经配料、和面、熟化(醒发)、压延、成型、干燥、切断、包装等工艺制成的干面条,添加或不添加预包装调料。
4.4
调料包
用于调味和提供营养的可食用物料,如调味料包、蔬菜包、畜禽肉包、汤包、水产包等加工制品(如芝麻辣椒油包、青椒料包、油辣椒包、酸醋包、葱花包、排骨汤包、酱油香包、泡椒香包、香辣包、香菇包、腊肉包、蔬菜包、卤料包、花椒油包、酸菜包、海椒包、酱牛肉包、辣鸡包、虾仁包、酱包等),单独包装。
5 要求
5.1 原料及食品添加剂要求
5.1.1 生产用水
应符合GB 5749的规定。
5.1.2 小麦粉
应符合GB/T 1355 和(或)GB/T 8607 的规定。
5.1.3 蛋及蛋制品
应符合GB 2749 的规定。
5.1.4 食用盐
应符合GB 2721 的规定。
5.1.5 调料包(香辣包、卤料包、海椒包、芝麻辣椒油包、青椒料包、排骨汤包、花椒油包)
应符合GB 31644或相应其他标准或企业标准的规定。
5.1.6 酸醋包
应符合GB 2719或相应其他标准或企业标准的规定。
5.1.7 酱油包
应符合GB 2717或相应其他标准或企业标准的规定。
5.1.8 酱包
应符合GB 2718或相应其他标准或企业标准的规定。
5.1.9 禽畜肉包
应符合GB 2726或相应其他标准或企业标准的规定。
5.1.10 蔬菜包
应符合NY/T 1045或相应其他标准或企业标准的规定。
5.1.11 酱腌菜包(泡椒包、酸菜包等)
应符合GB 2714或相应其他标准或企业标准的规定。
5.1.12 食用菌包
应符合GB 7096或相应其他标准或企业标准的规定。
5.1.13 水产制品包(虾仁包等)
应符合GB 10136或相应其他标准或企业标准的规定。
5.1.14 油辣椒包
应符合GB/T 20293或相应其他标准或企业标准的规定。
5.1.15 食品添加剂 碳酸钠
应符合GB 1886.1的规定。
5.1.16 营养强化剂
应符合GB 14880 的规定。
5.1.17 其他原辅料
应符合相应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
5.2 感官指标
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感官指标
项 目
要 求
检验方法
色 泽
具有该产品应有的色泽
取适量试样置于洁净的白瓷盘中,在自然光条件下观察色泽,检查有无异物,嗅其气味。按照食用方法将面条煮熟后,用温开水漱口后品其滋味。
气 味
具有本品应有气味,无酸味、霉味及其他异味
口 感
煮熟后不牙碜,柔软爽口
杂 质
无正常视力可见的异物
5.3 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理化指标
指 标
项 目
检验方法
水份/(%)
≤14.5
GB 5009.3
酸度/(°T)
≤4.0
GB 5009.239第一法
熟断条率/(%)
≤5.0
T/GZSX 068
自然断条率/(%)
≤5.0
烹调损失率/(%)
≤12.0
食盐(以NaCl计)/(%)
≤2.0(仅限添加食用盐的产品)
GB 5009.44
铅(以Pb计)/(mg/kg)
≤0.18
GB 5009.12
5.4 净含量
定量包装产品应符合国家质监总局令【2005年】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检验按JJF 1070的规定进行。
5.5 食品添加剂及营养强化剂
应符合GB 2760及GB 14880的规定。
5.6 其他污染物限量和真菌毒素限量
应符合GB 2762和GB 2761的规定。
5.7 食品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应符合GB 14881的规定。
6 检验规则
6.1 组批
同一批原料、同一天、同一班次生产的同一品种产品为一批。
6.2 抽样方法
应从每批产品中随机抽取1kg(不少于4个独立包装)样品。将样品分为2份,其中3/4作为检验样品,1/4作为备检样品。
6.3 检验分类
产品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6.3.1 出厂检验
出厂检验项目包括:净含量、感官指标、水分、自然断条率、熟断条率、烹调损失率、酸度。
6.3.2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技术要求中5.2~5.6的全部项目。型式检验每半年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亦应进行:
a)新产品的试制鉴定;
b)连续停产3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
c) 正式生产后,如原料、生产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
d)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
e)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
6.4 判定规则
产品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判定该批产品合格。在受检样品中,若发现不符合本标准规定的项目时,应对备检样品进行不合格项的复检,判定结果应以复检结果为准。
7 包装、标志、标签、运输、贮存
7.1 包装
所用包装材料应干燥、清洁、无异味、无毒无害,且符合食品包装材料安全标准的要求。
7.2 标志、标签
产品包装应有明显标志,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 GB/T 191 的规定。包装产品标签内容应符合 GB 7718 和 GB 28050 的规定。
7.3 运输
运输工具应清洁、干燥、无异味、无污染;运输时应防雨、防潮、防暴晒。产品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有污染物品混装、混运。
7.4 贮存
产品应贮存于阴凉、清洁、干燥、通风的库房中,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挥发、易腐蚀的物品同库贮存。产品入库储存应实行先进先出原则。产品应堆放在垫板上,按品种分别存放,防止挤压,且应与地面、墙面保持适当距离,中间留出通道。仓库周围应无异味污染。仓库应有防鼠、防尘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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