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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JDSP 0001 S-2022 魔芋豆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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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JDSP 0001 S-2022 魔芋豆腐 2022 魔芋 豆腐
Q/××× ××××—×××× 贵州精豆食品有限公司 发布 2022-11-20实施 2022-11-18发布 魔芋豆腐 Q/JDSP 0001S—2022 Q/JDSP 贵州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1 Q/JDSP 0001S—2022 前 言 本文件根据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则制定。 本文件由贵州精豆食品有限公司提出、批准。 本文件由贵州精豆食品有限公司、贵州省分析测试研究院负责起草。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李涛、张万举。 I 魔芋豆腐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魔芋豆腐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含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文件适用于贵州精豆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魔芋豆腐。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 2557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氢氧化钙 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NY/T 494 魔芋粉 NY/T 2981 绿色食品 魔芋及其制品 JJF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国家质检总局(2005)75号令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魔芋豆腐 以饮用水、魔芋粉为主要原料,添加食品添加剂氢氧化钙等辅料,经稀释、搅拌、熬煮、成型后冷却而成的非即食的魔芋豆腐。 4 技术要求 4.1 原料要求 4.1.1 饮用水 应符合GB 5749的规定。 4.1.2 魔芋粉 应符合NY/T 494的规定。 4.1.3 食品添加剂 氢氧化钙 应符合GB 25572的规定。 4.1.4 其他辅料 应符合相关食品标准和有关规定。 4.2 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感官要求 项 目 要 求 检验方法 色 泽 呈该产品应有的灰褐色、黄白色或白色 将样品平摊于洁净的白瓷盘中,在自然光下肉眼观察其色泽、组织状态、杂质、嗅其气味 组织形态 块(条、片)型较完整、大小基本一致,富有弹性 气 味 具有魔芋特有的气味,无异味 杂 质 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杂质 4.3 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理化指标 项 目 指 标 检验方法 沥出物含量a/g/100g ≥ 70 NY/T 2981附录A 铅(以Pb计)/mg/kg ≤ 0.25 GB 5009.12 a仅限于预包装产品。 4.4 其他污染物限量 应符合GB 2762的规定。 4.5 食品添加剂 应符合GB 2760的规定。 4.6 净含量 应符合国家《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检验按JJF 1070规定的方法测定。 4.7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应符合GB 14881的规定。 5 检验规则 5.1 组批 同一班次、同一品种、同一生产线的产品为一组批。 5.2 抽样 每批产品随机抽样,预包装产品抽4个独立包装(总量不少于2 kg),其中3个独立包装用作检验样品,其余1个独立包装留样备用。散装产品抽2 kg,分两份,1份作检验样品,另一份留样备用。 5.3 检验分类 产品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5.3.1出厂检验 每批产品出厂前,应进行出厂检验,出厂检验内容包括感官、净含量、沥出物含量(仅预包装产品)为出厂检验项目。检验合格并附合格证的产品方可出厂。 5.3.2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每半年进行一次,检验项目包括4.2~4.6的全部要求。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原料产地、加工工艺或生产设备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 b)连续停产三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 c)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差异时; d)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 5.4 判定规则 检验项目全部合格者,判为合格品。如有指标有不符合项时,可对该批次留样产品进行不符合项的复检,判定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6 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6.1 标签、标志 6.1.1 预包装食品标签应符合GB 7718的规定;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应符合GB 28050的规定。 6.1.2 散装产品应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以及生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 6.1.3 产品包装物上应有明显标志,符合GB/T 191的规定。 6.2 包装 产品应采用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的包装材料或容器进行包装,包装封口应严密。 6.3 运输 运输工具应清洁干燥,运输过程中,应防止挤压、暴晒、雨淋。不得与有毒,有异味的物品混装、混运。 6.4 贮存 产品应存放在清洁、卫生、阴凉、干燥的库房中。离地、离墙存放。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同库存放;应先进先出。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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