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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GQNF 0001 S-2020 娄山关牌方竹笋黄焖鸡米饭(方便米饭).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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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GQNF 0001 S-2020 娄山关牌方竹笋黄焖鸡米饭方便米饭 2020 娄山关牌方 竹笋 黄焖鸡 米饭 方便
Q/GQNF 0001S—2020 Q/GQNF 贵州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Q/GQNF 0001S—2020 娄山关牌方竹笋黄焖鸡米饭(方便米饭) 2020 - 06-20发布 2020- 07-20实施 桐梓县国乾农副产品商贸有限公司 发布 前  言 本标准按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一部分》而起草。 本标准由桐梓县国乾农副产品商贸有限公司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桐梓县国乾农副产品商贸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吴正勇、魏婧芳、何胜。 4 娄山关牌方竹笋黄焖鸡米饭(方便米饭)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娄山关牌方竹笋黄焖鸡米饭(方便米饭)的术语和定义、要求(含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贮存和运输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以方便米饭包、黄焖鸡包、涪陵榨菜包、小米葱包、包装饮用水、食品专用发热包等组装而成的娄山关牌方竹笋黄焖鸡米饭(方便米饭)。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4789.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 GB 478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的测定 GB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 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 GB 4789.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5009.2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黄曲霉毒素B族和G族的测定 GB/T 5009.30 食品中叔丁基羟基茴香醚(BHA)与2,6-二叔丁基对甲酚(BHT)的测定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 17323 瓶装饮用纯净水 GB/T 23586 酱卤肉制品 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GB/T 31323 方便米饭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GB/T 5009.30 食品中叔丁基羟基茴香醚(BHA)与2,6-二叔丁基对甲酚(BHT)的测定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年】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GH/T 1012 方便榨菜 Q/XHWY 0001S 脱水蔬菜 Q/HSSP 001 食品专用发热包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方便米饭包 以大米为原料,通过α化处理,经热风(或冷冻)干燥脱水、包装制成。 3.2 黄焖鸡包 以鸡肉、菜籽油、辣椒、方竹笋、豆瓣酱、生姜、食用盐、味精、鸡精、香辛料为原辅料、以葡萄糖酸-δ-内脂、脱氢乙酸钠、双乙酸钠、D-异抗坏血酸钠、乳酸链球菌素为食品添加剂,经预处理、闷烧、包装而成。 3.3 α化 经加热处理,使大米内部淀粉转化成α-1型淀粉的过程。 4 要求 4.1 原辅料 4.1.1 生产用水 应符合GB 5749的规定。 4.1.2 方便米饭包 应符合GB/T 31323规定。 4.1.3 黄焖鸡包 应符合GB/T 23586的规定。 4.1.4 涪陵榨菜包 应符合GH/T 1012的规定。 4.1.5 小米葱包 应符合Q/XHWY 0001S的规定。 4.1.6 食品专用发热包 应符合Q/HSSP 001的规定。 4.1.7 其他辅料 应符合相应标准和有关规定。 4.2 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1的要求。 表1 项 目 要 求 检验方法 色 泽 具有该产品应有的色泽 按食用方法加热后,在自然光线下,凭眼观、鼻嗅、口尝等方法进行检验 滋味、气味 具有该产品应有的滋味和气味,无异味 组织形态 具有该产品应有的组织形态 杂 质 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杂质 4.3 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2规定。适用于按食用方法加热混合后的检测。 表2 项 目 指 标 检验方法 铅(以Pb计),mg/kg ≤0.48 GB 5009.12 黄曲霉毒素B1,μg/kg ≤5.0 GB 5009.22 BHA、BHT ≤0.2 GB/T 5009.30 4.4 微生物指标 应符合表3的规定。适用于按食用方法加热混合后的检测。 表3 项 目 采样方案 a及限量 检验方法 n c m M 菌落总数,CFU/g 5 2 104 105 GB 4789.2 大肠菌群,CFU/g 5 2 10 102 GB 4789.3(平板计数法) 沙门氏菌,/25g 5 0 0 — GB 4789.4 金黄色葡萄球菌,CFU/g 5 1 100  1000  GB 4789.10(第二法) 注: a 样品的采样和处理按 GB 4789.1 执行 4.5 净含量 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按JJF 1070的规定检测。 4.6 食品添加剂 应符合GB 2760的规定。 4.7 生产过程卫生要求 应符合GB 14881标准规定。 5 检验规则 5.1 组批 应以每班次生产的产品为一批。 5.2 抽样 应从每批产品中随机各抽取9袋(最小销售包装)样品,其中6袋作检验样品,另3袋作备检样品。 5.3 检验 5.3.1 出厂检验 5.3.1.1 出厂检验项目应包括感官、净含量、菌落总数和大肠菌群。 5.3.1.2 产品应逐批进行出厂检验,经检验合格后并附产品合格标志方可出厂。 5.3.2 型式检验 5.3.2.1 型式检验应包括本标准4.2~4.6所有要求。 5.3.2.2 型式检验应每半年进行一次,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亦应进行型式检验: a、主要原、辅料产地发生较大改变时; b、连续停产3个月后重新恢复生产时; c、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 d、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 5.4 判定 当受检项目均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判定该批产品合格。当受检项目出现不符合本标准规定的项目时,应对备检样品进行不合格项的复验,判定结果应以复验结果为准。微生物指标不合格不得进行复验。 6 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 6.1 标志、标签 产品包装物上应有明显标志。食品标签应符合GB 7718和GB 28050的规定。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应标注食用方法。 6.2 包装 产品使用食品聚丙烯(PP)塑料饭盒盛装。饭盒的外面应使用食品级聚乙烯(PE)薄膜密封包裹。包装应牢靠,并有防潮、防霉措施。产品包装内应有检验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 6.3 运输 运输应当采用封闭式的专用车辆。产品在运输过程中,防止日晒雨淋,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污染的物品混合装运。 6.4 贮存 产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清洁的库房内。产品与地面间应有木板隔离。离墙离地不得少于20cm。库房及销售货架贮存温度均为常温。贮存时应严防老鼠、蟑螂等虫害。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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