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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S53
002-2015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滇式月饼
002
2015
食品安全
地方
标准
月饼
DBS53
云南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DBS 53/002—2015
滇式月饼
2015 - 08 - 27发布
2016 - 02 - 27实施
云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
DBS 53/002—2015
前言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4
滇式月饼
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滇式月饼。
本标准不适用于云腿月饼。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中引用的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3.1 滇式月饼
以小麦粉或杂粮粉(一种或几种)为主要原料,添加白砂糖、鸡蛋、食用油脂等,并配以相应的辅料,经制馅(或不制馅)、制皮、包馅(或不包馅)、成型、焙烤、冷却、包装等工艺加工而成的具有云南地方风味特色的月饼。
4 产品分类
滇式月饼按产品含馅或不含馅分为:含馅月饼和串饼月饼。含馅月饼按饼馅中使用的主要原辅料分为:果仁类月饼、蓉沙类月饼、鲜花类月饼、果蔬类月饼、火腿月饼、牛肉干巴月饼、杂馅月饼等。
4.1 含馅月饼
4.1.1 杂馅月饼:以小麦粉或(和)杂粮粉、食用油脂等为主要原料制皮,以果仁、蓉沙、果蔬等为主配以白砂糖或其他风味物质制馅,经制皮、包馅成型、焙烤、冷却等工艺制成的的饼皮松酥的月饼,包括麻仁月饼、白糖月饼、豆沙月饼、枣泥月饼、五仁月饼等。
4.1.2 肉制品类月饼:以小麦粉或(和)杂粮粉、食用油脂等为主要原料制皮,以肉制品(火腿、叉烧、牛肉干巴等)为主配以其他风味物质制馅,经制皮、包馅成型、焙烤、冷却等工艺制成的月饼,包括叉烧月饼、硬壳火腿月饼、牛肉干巴月饼等。
4.1.3 混馅月饼:以小麦粉或(和)杂粮粉、食用油脂等为主要原料制皮,以肉制品(火腿、牛肉干巴等)、果仁、果蔬、蓉沙、蛋黄等混合搭配为主配以其他风味物质制馅,经制皮、包馅成型、焙烤、冷却等工艺制成的月饼,包括鸡枞火腿月饼、松仁火腿月饼、蛋黄火腿月饼、鲜花火腿月饼等。
4.2 串饼月饼
以小麦粉或荞麦粉(或其他杂粮粉)、白砂糖、食用油脂等为主要原料,配以辅料,不需包馅、按照一定工艺制作而成的串饼类月饼。
5 技术要求
5.1 原辅料要求
5.1.1 小麦粉、荞麦粉:应符合GB 2715的规定。
5.1.2 白砂糖:应符合GB 317的规定。
5.1.3 食用猪油:应符合GB 10146、GB/T 8937的规定。
5.1.4 食用植物油:应符合GB 2716的规定。
5.1.5 蜂蜜:应符合GB 14963的规定。
5.1.6 麦芽糖:应符合GB/T 20883的规定。
5.1.7 果仁、豆类、果蔬、可食用花卉:应符合相应的食品安全标准及有关规定。
5.1.8 干果:应符合GB 16325的规定。
5.1.9 芝麻:应符合GB/T 11761的规定。
5.1.10 蜜饯:应符合GB 14884的规定。
5.1.11 畜肉类及肉制品:应符合GB 2707、GB2726、GB 2730的规定。
5.1.12 月饼馅料:应符合GB/T 21270的规定。
5.1.13 生产加工用水:应符合GB 5749的规定。
5.1.14 其他原辅料:应符合相应的食品安全标准及有关规定,不得添加非食品原料和辅料。
5.2 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感官要求
项 目
要 求
检验方法
形 态
外形圆整、底部平整;含馅产品无露馅。
将样品放入白瓷盘内,置于自然光线明亮处,用目测、鼻嗅、口尝的方法进行检验。
色 泽
具有相应品种固有的色泽。
组 织
含馅月饼
饼皮厚薄基本均匀;饼馅无夹生、无大空隙。
串饼月饼
表面有自然裂纹。
滋味与口感
甜、酥,有各品种应有的口味,无异味。
杂 质
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
5.3 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理化指标
项 目
指 标
检验方法
含馅月饼
串饼月饼
干燥失重/(g/100g) ≤
35.0
15.0
GB/T 23780
总糖(以蔗糖计)/(g/100g) ≤
40.0
30.0
脂肪/(g/100g) ≤
35.0
30.0
馅料含量/(g/100g) ≥
40
—
附录A
黄曲霉毒素B1/(µg/kg) ≤
5.0
GB/T 18979
酸价(以脂肪计)(KOH)/(mg/g) ≤
5
GB/T 5009.56
过氧化值(以脂肪计)/(g/100g) ≤
0.25
5.4 污染物限量
应符合GB 2762的规定。
5.5 微生物限量
5.5.1 致病菌限量应符合GB 29921中熟制粮食制品类的规定。
5.5.2 微生物限量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 微生物限量
项 目
采样方案a及限量(若非指定,均以CFU/g表示)
检验方法
n
c
m
M
菌落总数
5
2
10 000
100 000
GB 4789.2
大肠菌群
5
2
10
100
GB 4789.3
霉菌 ≤
100
GB 4789.15
a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GB 4789.1 执行。
5.6 食品添加剂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GB 2760的规定。
5.7 生产加工过程中的卫生要求
应符合GB 8957的规定。
6 其他
预包装产品标签应符合GB 7718和GB 28050的规定;产品的销售包装上应标明热加工。
A
A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馅料含量的检验
取样品3份,分别以最小分度值为0.1g感量的天平称取净重m,分离饼皮与饼馅,并称取饼馅净重m1,按下式计算:
(A.1)
式中:
X:馅料含量(%);
m1:饼馅净重(g);
m:月饼净重(g)。
结果以测定3个样品的算术平均值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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