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DBS51 003-2016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半固态复合调味料.doc
下载文档

ID:2613225

大小:87.50KB

页数:5页

格式:DOC

时间:2023-08-10

收藏 分享赚钱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汇文网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
网站客服:3074922707
DBS51 003-2016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半固态复合调味料 003 2016 食品安全 地方 标准 固态 复合 调味料
DBS51 DBS 51/003-2016 四川省地方标准 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发布 2017-01-15 实施 2016-07-15发布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半固态复合调味料 DBS 51/003-2016 前 言 本标准代替并废止DB 51/T394-2006; 与DB 51/T394-2006相比,除编辑性修改以外,主要变化如下: ——标准名称修改为“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半固态复合调味料”; ——修改了微生物限量要求,按分类分别作出了规定; ——取消了水分、氨基酸态氮、食盐、总酸指标; ——增加了产品分类、酸价指标、过氧化值指标、粉料包的水分指标、农药残留限量要求、兽药残留限量要求。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四川省调味品协会、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总队。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幼筠、刘红玉、冯玲、杜宝佺、谢绍洲、刘晓中、李琳玲、鲜仕举、佟丽、王丽蓉、李栋钢、但晓容、龚永泽、尹宗德。 DB 51/T394-2006的历次发布情况为: ——DB 51/T394-2003。 I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半固态复合调味料 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以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调味品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其他原辅料、食品添加剂,经过预处理、配制、加工、分料包装或混合包装而成,配备或不配备粉料包的半固态复合调味料。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中引用的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3 产品分类 按使用方法分为即食类半固态复合调味料、烹饪类半固态复合调味料、腌卤类半固态复合调味料。 3.1即食类半固态复合调味料 经过灭菌,可直接食用的半固态复合调味料。 3.2烹饪类半固态复合调味料 配备或不配备粉料包,用于烹饪的半固态复合调味料。 3.2.1调味料包 以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调味品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其他原辅料、食品添加剂,经过预处理、配制、加工、分料包装或混合包装而成的具备调味功能的料包统称为调味料包,不含粉料包。 3.2.2粉料包 以淀粉或米粉为主要原料,辅以或不辅以食用盐、香辛料等其他原料,经预处理、混合、包装而成的用于辅助烹饪的粉状料包。 3.3腌卤类半固态复合调味料 用于制作香肠、酱腌肉、卤制品等的半固态复合调味料。 4 技术要求 4.1原辅料要求 4.1.1 调味品应符合GB/T 20903以及相应的食品安全标准和有关规定。 4.1.2 其他原辅料应符合相应的食品安全标准和有关规定。 4.1.3 食品添加剂应符合相应的产品标准的规定。 4.1.4 生产用水应符合GB 5749的规定。 4.2 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感官要求 项 目 要 求 检验方法 色泽 具有产品应有的色泽。 取适量样品,在自然光线下,将样品置于洁净的白色搪瓷盘中,观察其外观、色泽、有无杂质,嗅其气味,根据食用方法品尝其滋味。 滋味、气味 具有产品应有的滋味和气味,无异味、无异嗅。 状态 具有产品应有的状态,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 4.3 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理化指标 项 目 指 标 检验方法 即食类 烹饪类 腌卤类 调味料包 粉料包 水分/(g/100g) ≤ ― ― 15.0 ― GB 5009.3 酸价a(以脂肪计)(KOH)/(mg/g) ≤ 5.0 5.0 ― 5.0 GB/T 20293 GB/T 5009.37 过氧化值a(以脂肪计)/(g/100g) ≤ 0.25 0.25 ― 0.25 总砷(以As计)/(mg/kg) ≤ 0.5 GB 5009.11 铅(以Pb计)/(mg/kg) ≤ 1.0 GB 5009.12 黄曲霉毒素B1/(μg/kg) ≤ 5.0 GB/T 18979 a仅限于含油型的产品。 4.4 微生物限量 微生物限量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 微生物限量 项 目 采样方案a及限量 检验方法 n c m M 菌落总数b /(CFU/g) 5 2 104 105 GB 4789.2 大肠菌群/(CFU /g) 5 2 10 102 GB 4789.3平板计数法 沙门氏菌b 5 0 0 ― GB 4789.4 金黄色葡萄球菌b 5 2 100 CFU/g 10000CFU/g GB 4789.10第二法 a样品的分析与处理按GB 4789.1和GB/T 4789.22执行。 b仅限于即食类的产品。 4.5其他真菌毒素限量 应符合GB 2761的规定。 4.6其他污染物限量 应符合GB 2762 的规定。 4.7农药残留限量 应符合GB 2763 及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告。 4.8 兽药残留限量 应符合农业部公告【2002】第235号《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和国家有关规定。 4.9 食品添加剂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GB 2760的规定。 4.10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应符合GB 14881的规定。 5 标志、标签 预包装产品标签应符合GB 7718、GB 28050的规定,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 3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下载文档
你可能关注的文档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