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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S51
003-2016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半固态复合调味料
003
2016
食品安全
地方
标准
固态
复合
调味料
DBS51
DBS 51/003-2016
四川省地方标准
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发布
2017-01-15 实施
2016-07-15发布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半固态复合调味料
DBS 51/003-2016
前 言
本标准代替并废止DB 51/T394-2006;
与DB 51/T394-2006相比,除编辑性修改以外,主要变化如下:
——标准名称修改为“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半固态复合调味料”;
——修改了微生物限量要求,按分类分别作出了规定;
——取消了水分、氨基酸态氮、食盐、总酸指标;
——增加了产品分类、酸价指标、过氧化值指标、粉料包的水分指标、农药残留限量要求、兽药残留限量要求。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四川省调味品协会、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总队。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幼筠、刘红玉、冯玲、杜宝佺、谢绍洲、刘晓中、李琳玲、鲜仕举、佟丽、王丽蓉、李栋钢、但晓容、龚永泽、尹宗德。
DB 51/T394-2006的历次发布情况为:
——DB 51/T394-2003。
I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半固态复合调味料
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以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调味品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其他原辅料、食品添加剂,经过预处理、配制、加工、分料包装或混合包装而成,配备或不配备粉料包的半固态复合调味料。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中引用的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3 产品分类
按使用方法分为即食类半固态复合调味料、烹饪类半固态复合调味料、腌卤类半固态复合调味料。
3.1即食类半固态复合调味料
经过灭菌,可直接食用的半固态复合调味料。
3.2烹饪类半固态复合调味料
配备或不配备粉料包,用于烹饪的半固态复合调味料。
3.2.1调味料包
以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调味品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其他原辅料、食品添加剂,经过预处理、配制、加工、分料包装或混合包装而成的具备调味功能的料包统称为调味料包,不含粉料包。
3.2.2粉料包
以淀粉或米粉为主要原料,辅以或不辅以食用盐、香辛料等其他原料,经预处理、混合、包装而成的用于辅助烹饪的粉状料包。
3.3腌卤类半固态复合调味料
用于制作香肠、酱腌肉、卤制品等的半固态复合调味料。
4 技术要求
4.1原辅料要求
4.1.1 调味品应符合GB/T 20903以及相应的食品安全标准和有关规定。
4.1.2 其他原辅料应符合相应的食品安全标准和有关规定。
4.1.3 食品添加剂应符合相应的产品标准的规定。
4.1.4 生产用水应符合GB 5749的规定。
4.2 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感官要求
项 目
要 求
检验方法
色泽
具有产品应有的色泽。
取适量样品,在自然光线下,将样品置于洁净的白色搪瓷盘中,观察其外观、色泽、有无杂质,嗅其气味,根据食用方法品尝其滋味。
滋味、气味
具有产品应有的滋味和气味,无异味、无异嗅。
状态
具有产品应有的状态,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
4.3 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理化指标
项 目
指 标
检验方法
即食类
烹饪类
腌卤类
调味料包
粉料包
水分/(g/100g) ≤
―
―
15.0
―
GB 5009.3
酸价a(以脂肪计)(KOH)/(mg/g) ≤
5.0
5.0
―
5.0
GB/T 20293
GB/T 5009.37
过氧化值a(以脂肪计)/(g/100g) ≤
0.25
0.25
―
0.25
总砷(以As计)/(mg/kg) ≤
0.5
GB 5009.11
铅(以Pb计)/(mg/kg) ≤
1.0
GB 5009.12
黄曲霉毒素B1/(μg/kg) ≤
5.0
GB/T 18979
a仅限于含油型的产品。
4.4 微生物限量
微生物限量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 微生物限量
项 目
采样方案a及限量
检验方法
n
c
m
M
菌落总数b /(CFU/g)
5
2
104
105
GB 4789.2
大肠菌群/(CFU /g)
5
2
10
102
GB 4789.3平板计数法
沙门氏菌b
5
0
0
―
GB 4789.4
金黄色葡萄球菌b
5
2
100 CFU/g
10000CFU/g
GB 4789.10第二法
a样品的分析与处理按GB 4789.1和GB/T 4789.22执行。
b仅限于即食类的产品。
4.5其他真菌毒素限量
应符合GB 2761的规定。
4.6其他污染物限量
应符合GB 2762 的规定。
4.7农药残留限量
应符合GB 2763 及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告。
4.8 兽药残留限量
应符合农业部公告【2002】第235号《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和国家有关规定。
4.9 食品添加剂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GB 2760的规定。
4.10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应符合GB 14881的规定。
5 标志、标签
预包装产品标签应符合GB 7718、GB 28050的规定,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