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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S45 057-2018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六堡茶(传统工艺).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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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S45 057-2018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六堡茶传统工艺 057 2018 食品安全 地方 标准 六堡茶 传统工艺
DBS45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标准 DBS45/057—2018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六堡茶(传统工艺) 2018 - 12 - 30发布 2019 - 06- 30实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 DBS45/057—2018 前言 本标准按GB/T 1.1—2009的格式编写。 本标准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桂林市产品质量检验所、苍梧县六堡茶产业发展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阳文琼、石相莉、申鸿丽、黄健、莫浩越、庾国新、黄康青、梁玉、谭冬明、张鸿斌、李宝升、文可、黄利华、罗亚密、马士成、龙志荣、董鹏、黎露、卢娟、韦洁群、李宗业、陈伯昌、陈奎香。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六堡茶(传统工艺)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六堡茶(传统工艺)的术语和定义、要求、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 本标准适用于选用苍梧县群体种、大中叶种及其分离、选育的品种、品系茶树[Camellia sinensis (L.)O.Kuntze]的鲜叶为原料,经六堡茶传统工艺制成的茶叶产品。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 8302 茶 取样 GB/T 8303 茶 磨碎试样的制备及其干物质含量测定 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六堡茶(传统工艺) 选用苍梧县群体种、大中叶种及其分离、选育的品种、品系茶树[Camellia sinensis (L.)O.Kuntze]的鲜叶为原料,经六堡茶传统工艺制成的茶叶产品。 3.2  传统工艺 采用杀青、初揉、堆闷、复揉、干燥、筛选、拼配或不拼配、汽蒸或不汽蒸、压制成型或不压制成型、陈化或不陈化,不经渥堆发酵的工艺。 4  要求 4.1  原料要求 4.1.1  鲜茶叶 应新鲜、无腐烂变质,符合GB 2762、GB 2763 的规定。 4.1.2  生产加工用水 应符合GB 5749的规定。 4.2  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感官要求 项 目 要 求 色泽 黄褐色至黑褐色 组织形态 呈产品固有的形态 滋味及气味 具有产品固有的滋味和气味,无异味 杂质 无杂质 4.3  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理化指标 项 目 指 标 水分/(g/100g) ≤ 13.0 铅(以Pb计)/(mg/kg) ≤ 5.0 其他污染物限量 应符合GB 2762的规定 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应符合GB 2763的规定 5  食品添加剂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GB 2760的规定。 6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应符合GB 14881的规定。 7  检验方法 7.1  取样和试样制备 7.1.1  取样 按GB/T 8302的规定执行。 7.1.2  试样制备 按GB/T 8303的规定执行。 7.2  感官要求 将适量样品置于洁净的白色瓷盘中,目测其色泽、组织形态和杂质,并在室温下嗅其气味,加沸水冲泡后品尝其滋味。 7.3  理化指标 7.3.1  水分 按GB 5009.3规定的方法测定。 7.3.2  铅 按GB 5009.12规定的方法测定。 7.3.3  其他污染物 按GB 2762规定的方法测定。 7.3.4  农药最大残留 按GB 2763规定的方法测定。 7.4  食品添加剂 按相关标准规定的方法测定。 8  检验规则 8.1  组批 以同一批原料、同一工艺、同一加工场所、同一生产周期内所生产的产品为一批。 8.2  抽样 每批产品按生产批次及数量比例随机抽样,抽样数量应满足检验要求。 8.3  判定规则 8.3.1  检验结果全部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判定该批产品合格。 8.3.2  检验结果中若微生物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判该批产品不合格,不得复检;检验结果中其他项目不符合本标准时,允许按相关规定进行复检。 9  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 9.1  标签、标志 9.1.1  产品预包装食品标签应符合GB 7718的要求。 9.1.2  产品外包装贮运图示标志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9.2  包装 9.2.1  产品包装材料或容器应符合相关食品安全标准及有关规定,内包装物不得重复使用。 9.2.2  净含量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9.3  运输 9.3.1  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无异味、无污染。 9.3.2  运输过程中应防挤压、防雨、防潮、防晒,装卸时应轻搬、轻放。运输时不得与有毒、有异味、有腐蚀性、易污染的货物混装混运。 9.4  贮存 9.4.1  原料、半成品、成品应分开放置,应贮存在清洁、卫生、阴凉、干燥、通风、无异味的库房内。 9.4.2  产品贮存应离地、离墙,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有腐蚀性的物品同处贮存。 9.5  保质期 企业可以根据自身产品质量状况确定保质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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