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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510524T
01.04-2011
无公害甜橙
第4部分:质量安全要求
01.04
2011
公害
甜橙
部分
质量
安全
要求
DB33/ 250.4—2006
四川省泸州市叙永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2011年3月28日实施
2011年3月2日发布
无公害甜橙
第4部分:质量安全要求
Non-environmental pollution navel orange
Part 5:Quality and safety requirement
DB510524/T01.04—2011
DB51
四 川 省 ( 区 域 性 ) 地 方 标 准
1
DB510524/T01.04—2011
前 言
DB510524/T01—2011《无公害甜橙》分为五个部分:
——第1部分:苗木;
——第2部分:栽培技术规程;
——第3部分:主要病虫害防治;
——第4部分:质量安全要求;
——第5部分:果实采收、贮藏保鲜。
本部分为DB510524/T01—2011的第4部分。
本部分由四川省泸州市叙永县农业局提出。
本部分由四川省泸州市叙永县农业局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叙永县农业标准化专业技术组。
本部分起草人:彭博、彭晓明、刘平炉 。
I
无公害甜橙
第4部分:质量安全要求
1 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无公害甜橙商品果的术语和定义、分级、安全卫生指标、植物检疫、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贮藏及运输。
本部分适用于经包装后的无公害甜橙商品果的质量安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泸州市叙永县行政区域。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7718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 8855 新鲜水果蔬菜取样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植物检疫条例》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部分。
3.1 萎蔫
果皮因失水出现的皱缩现象。
3.2 深疤
果皮上凹陷较深且大,已木栓化的疤痕。
3.3 机械伤
外界机械力对果实造成的损伤。
3.4 日灼伤
果实受烈日照射,果皮被灼伤后形成的干疤。
3.5 浮皮
果皮与囊瓣之间产生较大空隙, 受压后凹陷不能恢复原形。
3.6 果形
果实的形状。
3.7 等级差容许度
同一检验批次果品中,允许含隔级果最大限度,用隔级果个数与果实总个数的百分比表示。
4 分级要求
4.1 基本要求
各级果具有该品种成熟后固有的色泽、香气、正常风味和形状,果蒂完整,果梗剪截整齐;果脐突出果顶表面应低于0.5cm;果肉无枯水现象;可溶性固形物≥11.0%,可食率≥70.0%,出汁率40%。
4.2 分级
按感观指标分为特级、一级、二级,其余均为等外果,分级标准见表1。
表1 甜橙分级标准
等级
指标内容
品种
规格
(果实横径)
色泽
光洁度
特
级
纽荷尔(果形长椭圆至椭圆形)
8.0cm~9.0cm
橙红,色泽均匀,充分着色。
果面光洁,无斑痕。无检疫性病虫害。
清家(果形园球形或扁园形)
8.0cm~9.0cm
橙黄,色泽均匀、充分着色。
一
级
纽荷尔
7.5cm~8.5cm
橙红,色泽均匀,着色良好,着色率85%以上。
果面光洁,无检疫性病虫害。油斑、药斑等其它附着物面积不得超过10%
清家(果形园球形或扁园形)
7.5cm~8.5cm
橙黄至橙红,色泽均匀,着色良好,着色率85%以上。
二
级
纽荷尔(果形短椭圆形至椭圆形)
7.0cm~7.5cm
橙红,着色尚好,着色率75%以上。
果面光洁,锈壁虱危害斑,其它斑痕及附着物面积不得超过10%
清家(果形园球形或扁园形)
7.0cm~7.5cm
橙黄,着色尚好,着色率80%以上
注:同一个级内果实的横径差异不能超过0.5cm。
4.3 等级差容许度
同一级果品中含隔级果个数不得超过5%。
5 安全卫生指标
安全卫生指标应符合表2规定。
表2 安全卫生指标 ml/kg
通 用 名
指 标
砷(以As计)
≤0.5
铅(以Pb计)
≤0.2
敌敌畏(dichlorvos)
≤0.2
毒死蜱(chlorpyrifos)
≤1.0
杀扑磷(methidathion)
≤2.0
乐果(dimethoate)
≤2.0
喹硫磷(quinalphos)
≤0.5
除虫脲(diflubenzuron)
≤1.0
辛硫磷(phoxim)
≤0.05
抗蚜威(pirimicarb)
≤0.5
多菌灵(carbendazim)
≤0.5
注:禁止使用农药在甜橙果实中不得检出。
6 植物检疫
按国务院《植物检疫条例》、《四川省植物检疫条例》执行。
7 检验方法
7.1 果形、色泽、果面、风味
果形、色泽、果面由目测检验,风味由口尝检验。
7.2 果径测定
用分级板检验样品果最大横径处。分级板眼洞直径规格分别为Φ65mm、Φ70mm、Φ75mm、Φ80mm、Φ85mm、Φ90mm。
7.3 果重
用天平检测。
7.4 可溶性固形物含量
用手持测糖仪或阿贝折光仪检验。
7.5 可食率
用分度值为1g的天平称出全果重,并称出果皮重(单位:g),然后按公式(1)计算。
可食率(%)=
全果重—果皮重
×100………………………………………………(1)
全 果 重
8 检验规则
8.1 抽样
按GB/T 8855 有关规定执行。
8.2 检验分类
型式检验和交收检验。
8.3 检验项目
型式检验按本部分规定的全部要求进行检验,交收检验按4.2的感观质量要求规定。每批商品果必须进行交收检验,如有下列情况应进行型式检验:
a) 申请无公害食品或无公害食品抽查检验;
b) 前后两次抽样结果差异较大;
c) 合同有要求时;
d) 因人为或自然因素使生产环境发生较大变化;
e) 质量监督部门或主管部门有要求时。
8.4 判定规则
对抽样待检的样果,要逐箱逐果进行合格判定,凡有1项不符合4.2规定,即判定为不合格果。
8.4.1 不合格果超过10%时,判定该箱为不合格,并予标记与记录;每批的不合格箱数超过10%时,就判定该检验批为不合格。对不合格批,根据需要,可加倍抽样重复检验1次,若仍不合格的,则应重新分级和检验。感官要求的总不合格品百分率不超过10%,卫生安全指标不合格,允许取一份样品复检,若仍不合格,则该批产品判为不合格,若复检合格,则再取一份样品复检,以第二次复检为准。
8.4.2 感官要求的总不合格品百分率不超过10%,卫生安全指标均为合格,则该批产品判为合格。
8.4.3 对包装、等级差果容许度检验不合格者,可按本标准要求允许复验,复验不合格的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
9 标志、标签、包装
9.1 标志、标签
按GB 7718 和GB/T l91 规定执行。
9.2 包装
内包装采用保鲜袋或保鲜纸等包装物,外包装采用瓦楞纸箱或木箱或特制的塑料袋等包装物,包装物必须清洁卫生、无损坏现象,无毒无异味无污染。每个包装箱装果15个~50个为宜。
10 贮藏、运输
10.1 贮藏
果实应置于合格的贮藏库内,不得与有毒有害或其他物品共贮。较长期贮存或运输,应控制温度在5℃~10℃范围。
10.2 运输
不同型号包装箱分开装运。运输工具必须卫生。装卸时要轻拿轻放,堆放不能过高,控制在4层~6层。交运手续力求简便、迅速。运输时避免日晒、雨淋,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混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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