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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7T
4283-2020
涉氨制冷特种设备安全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实施指南
4283
2020
制冷
特种设备
安全
双重
预防
体系
建设
实施
指南
Q/LB.□XXXXX-XXXX
ICS
03
CCS
A
37
山东省地方标准
DB 37/T 4283—2020
涉氨制冷特种设备安全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实施指南
Implementary guidelines of double safety prevention system of production safety for ammonia refrigeration enterprises
2020 - 12 - 30发布
2021 - 01 - 31实施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37/T 4283—2020
目次
前言 II
引言 I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基本要求 1
4.1 建设主体 1
4.2 设置机构 1
4.3 职责分工 2
4.4 制定方案 2
4.5 建立制度 2
5 风险分级管控 3
5.1 风险点确定 3
5.2 危险源辨识 3
5.3 风险评价 4
5.4 风险分级管控 5
6 隐患排查治理 5
6.1 隐患排查 5
6.2 隐患分类 6
6.3 隐患分级 6
6.4 排查类型、周期和组织级别 6
6.5 隐患治理 7
7 文件管理 7
8 持续改进 7
8.1 评审 7
8.2 更新 8
8.3 沟通 8
9 信息化管理 8
附录A(规范性) 风险点登记台账 9
附录B(资料性) 风险分级管控分析评价记录 10
附录C(资料性) 风险分级管控清单 15
附录D(资料性) 风险分级管控告知栏 16
附录E(资料性) 隐患排查清单 17
附录F(资料性) 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台账 18
18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并组织实施。
本文件由山东特种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泰安市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山东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威海分院、山东省特种设备协会。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武军、陈增江、贾丙丽、刘见向、郭怀力、张煜然、孙见信、苏敏、孙鲁晋、刘维玉。
引言
本文件依据涉氨制冷特种设备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以及山东省地方标准《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通则》《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通则》《特种设备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体系细则》《特种设备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细则》的要求,借鉴和吸收国际、国内风险管理相关标准、现代安全管理理念和涉氨制冷特种设备安全风险管理技术和经验,融合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及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相关要求,结合山东省涉氨制冷特种设备管理现状编制而成。
本文件制定的目的是规范和指导山东省内涉氨制冷特种设备单位开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管控风险,杜绝或减少各种隐患,最大限度地减少涉氨制冷特种设备中的安全事故。
涉氨制冷特种设备安全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实施指南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山东省内涉氨制冷单位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指南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文件管理、持续改进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山东省内涉氨制冷企业开展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各行业领域建立安全生产双重预防体系时,其中涉及涉氨制冷特种设备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适用于本文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8218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TSG 08 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
DB37/T 2882 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通则
DB37/T 2883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通则
DB37/T 3078 特种设备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体系细则
DB37/T 3079 特种设备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细则
3 术语和定义
DB37/T 2882、DB37/T 2883、DB37/T 3078、DB37/T 3079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涉氨制冷企业 ammonia refrigeration enterprises
采用无水氨为制冷剂完成制冷循环过程,对肉制品、水产品、农产品、畜禽产品、等其他产品进行冷冻或冷藏的企业。
3.2
涉氨制冷特种设备 ammonia refrigeration special equipment
氨制冷系统中采用的贮氨器、冷凝器、油分离器、集油器、气液分离器、中间冷却器、低压循环贮液器等压力容器和制冷系统连接的压力管道(均包括安全附件)。
4 基本要求
4.1 建设主体
涉氨制冷企业应自主完成双重预防机制的策划、准备并组织实施,包括进行危险源辨识、风险分析、风险评估、风险信息整理、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和持续改进等具体工作。
4.2 设置机构
企业应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特种设备分管负责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和经制冷工艺专业培训的操作人员组成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组织机构。
4.3 职责分工
使用单位应当依据TSG 08与DB37/T 3078的要求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明确单位主要负责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负责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员、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及各职能部门工作负责人的岗位职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共同制订形成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组织实施本单位特种设备使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4.4 制定方案
涉氨制冷企业应制定本单位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实施方案中应明确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的工作目标、实施步骤、进度安排、保障措施等。保障措施应从加强组织协调、保障资金投入、强化教育培训、实施督查考核等方面进行制定,以保证工作任务切实落实到位。
4.5 建立制度
4.5.1 风险管控制度
涉氨制冷企业应规定涉氨制冷特种设备风险管控体系建设工作流程,明确各岗位风险管控职责;明确风险点确定、风险管控措施、安全风险告知等内容,保证本单位风险管控体系建设的规范化。
4.5.2 隐患排查制度
涉氨制冷企业应规定涉氨制冷特种设备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流程,明确各岗位隐患排查治理职责;规定涉氨制冷特种设备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运行和管理的措施,明确排查主体、周期、内容及实施流程,确定隐患整改、验收工作流程等。
4.5.3 奖惩考核制度
涉氨制冷企业应将双重预防体系运行情况与本单位各岗位人员的薪酬挂钩,进行考核奖惩。
4.5.4 全员培训
涉氨制冷企业应制定培训计划组织学习,并掌握本单位的涉氨制冷特种设备的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方法和隐患排查治理的标准、程序、方法,并留存培训记录。
4.5.5 培训内容
培训主要内容包括:
—— 涉氨制冷特种设备相关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和企业内部制定的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
—— 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方法;
—— 涉氨制冷特种设备风险点评价概况;
—— 风险管控措施;
—— 其他风险信息。
4.5.6 培训记录
涉氨制冷企业培训过程应保留培训记录,培训记录包括:
—— 培训计划;
—— 培训课件和教材;
—— 培训签到表;
—— 培训考核或效果评价记录;
—— 其他相关资料。
5 风险分级管控
5.1 风险点确定
涉氨制冷企业的特种设备风险点主要为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涉氨承压设备设施。宜用设备名称填写《风险点登记台账》(附录A)。
5.2 危险源辨识
5.2.1 危险源辨识
涉氨制冷企业应建立危险源辨识管理制度,组织全员对本单位危险源进行全面、系统的辨识。辨识时应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和涉氨制冷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要求,列出的事故特征,范围应考虑人的因素、物的因素、环境因素和管理因素四个方面,其中:
—— 人的因素应当包括涉氨制冷企业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作业人员和安全员的持证情况、安全培训、人员配置、职责、作业的行为和技能等;
—— 物的因素应包括但不限于与涉氨制冷特种设备有关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全附件、仪表等装备的安全状况及定期检验和校验、检定和校准情况等;
—— 环境因素应包括设备的场地、配套的安全设施、消防安全设施,安全防护用品,报警系统等;
—— 管理因素应包括涉氨制冷企业组织机构、岗位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应急预案、安全技术档案、安全警示标识等。
5.2.2 危险源引发的事故特征及后果
涉氨制冷特种设备相关的事故特征主要包括爆炸、爆燃、泄漏、变形、中毒、冻伤、腐蚀、窒息等,引发的后果主要包括人身伤害、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环境污染等。
5.2.3 危险源辨识的方法及过程
涉氨制冷特种设备单位可参考以下流程进行危险源辨识:
—— 由涉氨制冷企业安全管理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检查人员、作业人员、专家等组成辨识小组;
—— 收集、学习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涉及涉氨制冷特种设备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安全技术规范、标准要求;
—— 分析行业内已发生的和可能发生的涉氨制冷特种设备相关事故或故障;
—— 将涉氨制冷特种设备涉及的风险点分解为若干具体的检查项目,依据相关的标准、规范、管理经验,确定每个检查项目完好状态下的检查标准,识别每个检查项目不符合标准情况(危险源)及可能造成的后果;
—— 危险源辨识范围应覆盖作业活动的各要素,并考虑正常、异常和紧急三种状态及过去、现在和将来三种时态;
—— 危险源辨识应采用适宜的方法和程序,且与现场实际相符,也可根据本单位实际作业过程,选择有效可行的其他方法。
5.3 风险评价
5.3.1 风险评价方法
对于辨识出的危险源,宜采用风险矩阵(LS)评价法评价其风险程度。在进行风险评价时,应考虑人、设备和财产三方面存在的可能性和后果严重程度的影响,并结合单位实际,明确后果(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严重性和风险度取值标准,确定适用的风险判定准则,进行风险评价,判定风险等级。
根据评价结果划分等级,并填写安全检查表分析评价记录(格式可参考附录B)。
5.3.2 风险等级
危险源的风险等级是利用风险评价方法进行判定,风险等级按照从高到低分为5级:1、2、3、4、5,其中,1级为最高风险,5级为最低风险。
5.3.2.1 对于公众聚集场所使用的特种设备,其风险等级在原有判定等级的基础上提高一级。
5.3.2.2 根据GB 18218的规定,液氨储存量超过10t的涉氨特种设备其风险等级直接判定为1级。
5.3.3 风险控制措施
5.3.3.1 管理措施包括:
—— 制定实施作业程序、安全许可、作业方案、安全操作规程等。如制定低温管道和蒸发器融霜操作规程、制冷系统介质充装卸载操作规程、动火作业安全许可制度等;
—— 减少暴露人员、频次、时间。如合理规划作业方案,减少危险作业现场非必要的作业人员等;
—— 预测、预警。如安全生产风险预测、预警信息系统等;
—— 统计分析。如事故、未遂事件统计分析等;
—— 风险转移(共担)。如购买安全生产责任险等。
—— 其他。
5.3.3.2 工程技术措施包括:
—— 配备联锁装置降低有毒有害气体浓度,防止中毒窒息。如液氨制冷机房氨浓度报警器与事故排风机联锁;
—— 定期对安全附件及附属仪表校验或者检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