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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7T
4116-2020
地理标志产品
潍县萝卜产品规格
4116
2020
地理
标志
产品
萝卜
产品规格
ICS 65.020.20
B 31
DB37
山东省地方标准
DB37/T 4116—2020
地理标志产品 潍县萝卜产品规格
2020 - 08 - 31发布
2020 - 10 - 01实施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37/T 4116—2020
目 次
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地理标志产品潍县萝卜产地保护范围 1
4 品种特点 1
5 等级 1
6 规格 2
7 抽样 3
8 包装 3
9 标识 3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山东省农业农村厅提出并组织实施。
本标准由山东省农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山东省潍坊市农业科学院、山东省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杨晓东、韩太利、徐立功、孙继峰、王玉涛、李萌、宋银行、谭金霞、王林武、张元国、陈霞、杨林。
3
地理标志产品 潍县萝卜产品规格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地理标志产品潍县萝卜产地保护范围、品种特点、等级、规格、抽样、包装和标识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地理标志产品潍县萝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6543 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
《关于批准对潍县萝卜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6年第126号公告)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
3 地理标志产品潍县萝卜产地保护范围
3.1 保护范围
潍县萝卜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是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批准对潍县萝卜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批准的范围,即潍坊市弥河以东,潍河以西,胶济铁路以北,新沙路以南的区域,以及潍城区的原望留镇和军埠口镇行政区域。
3.2 产地条件
保护范围内的种植地块应地势平坦,土层深厚,为轻粘壤土,有机质≥1 %,水源充足,水质优良。 产地环境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批准对潍县萝卜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要求。
4 品种特点
潍县萝卜是潍坊特产地方品种,肉质根长圆柱形,外观呈灰绿色,皮薄深绿色,肉质绿色,适宜生食,脆甜多汁,微辣。成熟潍县萝卜的肉质根单根重400 g~700 g,长度20 cm~35 cm,直径4.5 cm~8 cm。
5 等级
5.1 基本要求
潍县萝卜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 新鲜、表面基本清洁;
—— 具有该品种特有的色泽,色泽基本一致;
—— 完整,无虫及病害造成的损伤;
—— 无分杈和侧根;
—— 无腐烂、异味;
—— 无抽薹;
—— 无裂根、黑皮、黑心、糠心、空心、冻害。
5.2 等级划分
在符合基本要求的前提下,潍县萝卜分特级、一级和二级。各等级划分应符合表1的要求。
表1 潍县萝卜等级划分
等级
要求
群体中最长与最短的萝卜之差
cm
群体中最大直径与最小直径之差
cm
特级
新鲜,表皮色泽好,光滑,外观一致,大小均匀,根形顺直,肉质根弯曲角度≤10°;
≤2
≤1.5
一级
新鲜,表皮色泽良好,较光滑,外观较一致,大小均匀,根形顺直,肉质根弯曲角度≤15°;
≤3
≤2
二级
新鲜,表皮色泽较好,外观基本一致,大小较均匀,根形较顺直,肉质根弯曲角度≤20°。
≤5
≤2.5
5.3 允许误差范围
5.3.1 按数量计,特级允许有5 %的产品不符合该等级的要求,但应符合一级的要求。
5.3.2 按数量计,一级允许有10 %的产品不符合该等级的要求,但应符合二级的要求。
5.3.3 按数量计,二级允许有20 %的产品不符合该等级的要求,但应符合基本要求。
6 规格
6.1 规格划分
据肉质根的长度和直径来划分潍县萝卜的规格等级,分大(L)、中(M)、小(S)三种规格,各等级划分应符合表2的要求。
表2 潍县萝卜规格
规格等级
长度
cm
直径
cm
大(L)
30<长度≤35
5.5≤直径≤8
中(M)
25<长度≤30
5≤直径≤7.5
小(S)
20≤长度≤25
4.5≤直径≤7
6.2 允许误差范围
允许误差范围按数量计,对于所有规格等级允许有≤10 %的肉质根长度不符合相应规格的要求。
7 抽样
抽样数量见表3。
表3 抽样数量要求
项目
数量(个)
数量(个)
数量(个)
数量(个)
数量(个)
批量个数
≤100
101~300
301~500
501~1 000
>1 000
抽样个数
5
7
9
10
15
8 包装
8.1 基本要求
同一包装箱内,应为同一等级、同一规格的产品,包装内的产品可视部分应具有整个包装产品的代表性。
8.2 包装材质
应清洁、卫生、干燥、无异味,符合食品卫生要求。包装用纸箱应符合GB/T 6543的规定。
8.3 净含量的要求
每个包装单位的净含量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9 标识
包装箱上应有明显标识或二维码,内容至少包括:产品名称、等级、规格、产品的产地、生产单位或供应商及详细地址、净含量、采收或包装日期、贮藏条件和保鲜期。标注内容要求字迹清晰、规范、完整。标识按GB/T 191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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