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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7T
4150-2020
水质
-萘酚的测定
荧光分光光度法
4150
2020
萘酚
测定
荧光
分光光度法
ICS 13.060
C 51
DB37
山东省地方标准
DB37/T 4150—2020
水质 β-萘酚的测定 荧光分光光度法
Water quality—Determination of β-naphthol—Fluorescence spectrophotometry
2020 - 09 - 25发布
2020 - 10 - 25实施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37/T 4150—2020
目 次
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方法原理 1
4 干扰及消除 1
5 试剂和材料 1
6 仪器和设备 2
7 样品 2
8 分析步骤 2
9 结果计算与表示 2
10 精密度与准确度 3
11 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3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提出并组织实施。
本标准由山东省城镇给水排水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山东省城市供排水水质监测中心、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山东珞珈计量检测有限公司、山东师范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山东省分析测试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明泉、贾瑞宝、孙韶华、赵清华、张承晓、侯伟、任雪梅、孔强、楼紫阳、薛富民、田洪芸、周博、朱雅洁。
3
水质 β-萘酚的测定 荧光分光光度法
警告:实验中使用的β-萘酚标准品具有强刺激性,硝酸具有强氧化性和腐蚀性,应尽量避免与这些化学品的直接接触。样品制备过程应在通风橱中进行,操作时应按规定要求佩戴防护器具,避免接触皮肤和衣物。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生活饮用水及其水源水中β-萘酚的荧光分光光度法。
本标准适用于生活饮用水及其水源水中β-萘酚的测定。
使用10 mm的比色皿,直接取样检测时,本方法的检出限为0.002 5 mg/L,测定下限为0.01 mg/L。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5750.3—2006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水质分析质量控制
GB/T 6682 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
3 方法原理
β-萘酚在激发波长328 nm及发射波长364 nm处的荧光强度与其浓度成线性关系。依据此相关性,通过测量水中β-萘酚的荧光强度,可以进行水中β-萘酚含量的测定。
4 干扰及消除
4.1 α-萘酚和β-萘酚为同分异构体,当样品中α-萘酚含量不高于1.0 mg/L时,对β-萘酚的测定无影响,α-萘酚含量大于1.0 mg/L的受污染样品不宜采用本方法测定β-萘酚。
4.2 样品中残留氯会影响β-萘酚的检测。可以通过在样品中加入过量硫代硫酸钠去除氯。
5 试剂和材料
5.1 纯水:符合GB/T 6682规定的二级及以上分析实验室用水。
5.2 无水乙醇:分析纯。
5.3 硫代硫酸钠:分析纯。
5.4 硝酸:分析纯,ρ=1.42 g/mL。
5.5 β-萘酚标准物质:有证标准物质,固体,纯度99.0 %以上。
5.6 β-萘酚标准溶液:ρ=1 000 mg/L。称取0.100 0 g β-萘酚标准物质(5.5),用10 mL无水乙醇(5.2)溶解,纯水(5.1)定容至100 mL,4 ℃下避光冷藏,可保存3个月。
5.7 β-萘酚标准贮备溶液:ρ=100 mg/L。用单标线吸量管量取10.00 mL β-萘酚标准溶液(5.6)于100 mL容量瓶中,纯水(5.1)定容至刻度,摇匀,4 ℃下避光冷藏,可保存3个月。
5.8 β-萘酚标准使用溶液:ρ=5 mg/L。用单标线吸量管量取5.00 mL β-萘酚标准贮备溶液(5.7)于100 mL容量瓶中,纯水(5.1)定容至刻度,摇匀,现用现配。
5.9 硫代硫酸钠溶液:ρ=5 g/L。称取0.5 g硫代硫酸钠(5.3),用适量纯水(5.1)溶解,定容至100 mL。
5.10 硝酸溶液(1+4)。
6 仪器和设备
6.1 荧光分光光度计:可调节激发波长328 nm,发射波长364 nm,配有光程为10 mm的四面透光石英比色皿。
6.2 电热恒温干燥箱。
6.3 天平:感量0.000 1 g。
6.4 具塞比色管:50 mL。
6.5 样品瓶:棕色玻璃瓶,1 L。使用前在120 ℃烘烤2 h。
6.6 玻璃容量瓶:棕色,100 mL。
6.7 玻璃单标线吸量管:5 mL和10 mL。
6.8 玻璃分度吸量管:1 mL和5 mL。
7 样品
7.1 水样的采集和贮存方法:用样品瓶(6.5)采集样品,尽快检测。如不能及时分析,可在4 ℃以下密封避光冷藏保存,24 h内检测。从龙头装置采集样品时,采水前放水3 min~5 min。
7.2 若水样中含有余氯,应脱氯处理后进行测定。每500 mL水样加入100 μL硫代硫酸钠溶液(5.9)。
7.3 以纯水(5.1)代替水样制备空白试样。
8 分析步骤
8.1 校准曲线的绘制
向6只50 mL比色管(6.4)中分别加入0.00 mL、0.10 mL、0.50 mL、1.00 mL、2.00 mL、5.00 mL的β-萘酚标准使用溶液(5.8),纯水定容至50 mL,配制浓度为0.00 mg/L、0.01 mg/L、0.05 mg/L、0.10 mg/L、0.20 mg/L、0.50 mg/L的β-萘酚标准系列溶液。在激发波长328 nm及发射波长364 nm处以10 mm比色皿测量荧光强度。以浓度值为横坐标,荧光强度为纵坐标,绘制校准曲线。
8.2 样品测定
在与校准曲线相同条件下测定7.2、7.3处理好的样品及空白试样。
当样品浓度超出校准曲线线性范围时,应将样品稀释至校准曲线线性范围内再测定。
9 结果计算与表示
按照公式(1)计算β-萘酚的浓度:
(1)
式中:
ρ——β-萘酚的浓度(mg/L);
A ——样品荧光强度;
A0 ——空白荧光强度;
a ——校准曲线斜率;
b ——校准曲线截距;
V1 ——原样品体积(mL);
V2 ——稀释后样品体积(mL)。
测定结果小数点后位数的保留与测定下限一致,最多保留三位有效数字。
10 精密度与准确度
10.1 精密度
4个实验室对β-萘酚浓度为0.01 mg/L、0.25 mg/L和0.45 mg/L的纯水加标样品测定7次,实验室内相对标准偏差分别为2.3 %~5.6 %、0.3 %~4.1 %、0.4 %~4.5 %,实验室间相对标准偏差分别为15.5 %、2.6 %、4.0 %。
10.2 准确度
4个实验室分别测定纯水、地表水、地下水、出厂水、管网水加标样品,当加标浓度分别为0.01 mg/L、0.25 mg/L和0.45 mg/L时,其回收率见表1。
表1 β-萘酚测定结果的准确度
加标浓度
mg/L
回收率
%
纯水
地表水
地下水
出厂水
管网水
0.01
86.0~117
87.0~90.0
87.0~94.0
80.0~90.0
86.0~112
0.25
98.6~104
89.6~98.0
88.0~94.0
89.8~97.0
80.4~104
0.45
95.6~105
89.7~99.2
89.9~99.3
87.7~97.9
82.9~107
11 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11.1 每批次样品至少测定一个空白试样,测定结果应低于方法检出限。
11.2 每批次样品检测,均应同时绘制校准曲线,校准曲线的相关系数r2≥0.999。
11.3 平行双样分析相对偏差允许值按GB/T 5750.3—2006执行。
11.4 所用玻璃器皿均须以硝酸溶液(5.10)浸泡24 h,用水反复冲洗,最后用纯水冲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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