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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7T
4131-2020
刺参细菌性腐皮综合征调查技术规范
4131
2020
刺参
细菌性
综合征
调查
技术规范
ICS 65.020.30
B 51
DB37
山东省地方标准
DB 37/T 4131—2020
刺参细菌性腐皮综合征调查技术规范
The specification for the survey technology of the bacterial skin ulcer syndrome of Apostichopus japonicus
2020 - 09 - 25发布
2020 - 10 - 25实施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37/T 4131—2020
前 言
本标准按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山东省农业农村厅提出并组织实施。
本标准由山东省农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渔业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TC 17/SC03)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山东省海洋生物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樊英、许拉、王淑娴、李乐、王晓璐、于晓清、盖春蕾、刁菁、叶海斌、刘洪军、李天保。
20
刺参细菌性腐皮综合征调查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刺参(Apostichopus japonicus)细菌性腐皮综合征(bacterial skin ulcer syndrome)调查的总体要求,以及最初调查、现场调查、追踪调查各阶段的内容与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山东省刺参细菌性腐皮综合征的流行病学调查。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1607 渔业水质标准
GB 13078 饲料卫生标准
GB 17378.6 海洋监测规范 第6部分:生物体分析
GB 17378.7 海洋监测规范 第7部分:近海污染生态调查和生物
GB/T 32756 刺参 亲参和苗种
NY 5052 无公害食品 海水养殖用水水质
NY 5070 无公害食品 水产品中渔药残留限量
NY 5071 无公害食品 渔用药物使用准则
SC/T 2037 刺参配合饲料
DB37/T 442 无公害食品 刺参养殖技术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刺参细菌性腐皮综合征 bacterial skin ulcer syndrome of Apostichopus japonicus
由细菌性病原引起的刺参身体收缩僵直、口部肿胀、摇头、排脏、表皮溃烂等一系列复杂表征。
注: 该病多发生在秋冬以及早春低温季节,感染率高,危害严重。
4 总体要求
4.1 调查流程
调查流程一般包括:
a) 最初调查:由疾病发生地渔业技术服务机构进行的初步调查;
b) 现场调查:在最初调查标记为疑似刺参细菌性腐皮综合征后,由上一级渔业技术服务机构进行的全面调查,诊断疾病情况,提出监测区域划定;
c) 追踪调查:在现场调查判定为刺参细菌性腐皮综合征后,由上一级渔业技术服务机构组织有关专家进行的全面调查,评估疾病风险,提出监测要求及防控建议。
4.2 调查原则
应遵循以下原则开展调查:
a) 科学性:以科学信息为基础;
b) 全面性:以最初、现场、追踪调查为内容;
c) 限制性:以限制条件、不确定因素、成本和效果的平衡为补充。
4.3 调查取证
4.3.1 应有生产档案以及相关照片、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
4.3.2 应有书面调查表。
4.3.3 应有调查询问记录、查阅资料记录。
4.4 调查报告
应有调查证据为支撑,对原始证明材料做好标识和保存。
5 最初调查
5.1 调查人员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到达疾病发生地对疾病进行核实。通过观察刺参身体是否出现收缩僵直、口部肿胀、摇头、排脏,以及表皮溃烂等征状。如出现上述征状,标记为疑似刺参细菌性腐皮综合征。
5.2 标记为疑似刺参细菌性腐皮综合征后,调查人员应做好采样、送样和留样工作,填写最初调查表(参见附录A),同时报告上一级渔业技术服务机构。
6 现场调查
6.1 最初调查标记为疑似刺参细菌性腐皮综合征后,专业人员立即按照附录B的要求对细菌性病原进行诊断。
6.2 诊断确定刺参细菌性腐皮综合征病原存在,遵循“早发现、早隔离、早治疗”原则,及时将疾病严重个体拣出后掩埋或无害化处理,无发病或发病轻的个体可用氨基糖苷类抗菌素或土霉素等抗生素进行药浴和口服。
6.3 专业调查人员应根据调查、诊断、治疗情况,提出处理措施和技术方案,协助疾病发生地做好后续监测,填写现场调查表(参见附录C)。
7 追踪调查
7.1 现场调查判定为刺参细菌性腐皮综合征后,上一级渔业技术服务机构应组织专家对疾病情况、可能来源、感染范围、传播范围及相关的风险进行评估,追踪流出疾病发生地的水生动物及产品流向,做好溯源调查,提出防控建议。
7.2 专业调查人员填写追踪调查表(参见附录D)。
7.3 上一级渔业技术服务机构应组织有关专家确定可能受到威胁的区域,提出监测技术方案。技术方案应符合附录E的要求。
8 调查报告
8.1 流行病学调查报告:
a) 应包括任务来源、监测地点、监测方式和要求、监测时间和对象、监测过程、资料记录及分析、监测结果及建议;
b) 应涉及监测地点现场调查、追踪调查、溯源调查,以及可能发生的公共预警预报。
c) 附件应有佐证和结论。
8.2 流行病学调查报告参见附录F。
A
A
附 录 A
(资料性附录)
最初调查表
最初调查表参见表A.1。
表A.1 最初调查表
调查来源
调查时间
调查人员
姓名
电话
单位
疾病发生地情况
名称:
负责人姓名: 联系方式:
地址:
周边环境:
养殖条件情况
水质条件:(温度、盐度、酸碱度、溶氧、氨氮、浮游动植物、微量元素、光照)
饲料条件:
设施条件:(育苗池、养殖池、饵料池、供水系统、供热系统、供电系统,包括进排水管道、底栖环境、附着基等)
其他:
养殖对象状况
体表: 体色: 肉刺状态:
体壁: 嘴部: 腹部: 运动伸展状况:
疾病核实情况
刺参规格: 发病数量:
水温: pH: 溶解氧: 发病率: 死亡率:
典型征状:□急性发病死亡 □体色正常(棕色/淡红色/绿色)或发白 □体表溃烂 □嘴部肿大或溃烂 □运动异常 □体表肉刺完整或异常 □腹部平滑或异常
发病期天气状况
天气总体状况:
温度: 其他:
发病范围
单个养殖车间/池塘 □单个养殖场 □附近养殖场
附近乡镇 □跨县、区、市 □其他
近三年疾病
发生情况
从轻到重记录:
表A.1 最初调查表(续)
防控条件
防控措施:
防控手段:
处理措施:
□ 检测实验室 □无害化处理 □ 兽医机构 □ 其他
采样、留样情况
采样:□是 □ 否
采样情况:
送检:□是 □否
送检单位:
送检时间、批次:
留样情况:
留样时间及批次: 留样保存情况:
其他
病情核实结论
疑似刺参细菌性腐皮综合征: □是 □否
其他:
记录人签字: 核实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B
B
附 录 B
(规范性附录)
刺参细菌性腐皮综合征病原菌诊断
B.1 病原菌分离、纯化
取病灶组织剪碎、无菌研钵研磨,用无菌接种环挑取少许组织,在营养肉汤琼脂培养基上划线分离,置28 ℃培养1 d~2 d后挑取优势菌落,重复培养3次以获得纯化菌株。记录纯化菌株的形状、大小、颜色、光泽、隆起形状、粘稠度、透明度、边缘特征等。
B.2 病原菌鉴定
B.2.1 形态学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