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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7T
3608-2019
冻星鳗鱼片加工技术规程
3608
2019
鳗鱼
加工
技术规程
ICS 65.120.30
X 20
DB37
山东省地方标准
DB 37/T 3608—2019
冻星鳗鱼片加工技术规程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the processing of frozen conger eel fillets
2019 - 07 - 23发布
2019 - 08 - 23实施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37/T 3609—2019
目 次
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基本要求 1
3.1 原料与辅料要求 1
3.2 加工用水 1
3.3 加工要求 1
4 加工技术要点 2
4.1 原料验收 2
4.2 原料存放 2
4.3 原料处理 2
4.4 开片 2
4.5 清洗 2
4.6 选别 2
4.7 分级 2
4.8 分割 3
4.9 分规格 3
4.10 清洗 3
4.11 称重、摆盘 3
4.12 速冻 3
4.13 镀冰衣 3
4.14 装袋 3
4.15 金属探测 3
4.16 装箱 3
4.17 贮存 3
5 生产记录 3
附 录 A (资料性附录) 产品分级标准 5
附 录 B (资料性附录) 产品分割标准 6
附 录 C (资料性附录) 产品规格标准 7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山东省农业农村厅提出并监督实施。
本标准由山东省渔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鲁TC 03)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山东美佳集团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郭晓华、梁健、王芳、董浩、张永勤、孙爱华、张廷翠、牟玉芳。
7
冻星鳗鱼片加工技术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冻星鳗鱼片基本要求、加工技术要点、生产记录。
本标准适用于以鲜、活、冻星鳗(Astrocongermyriaste)为原料,经预处理、开片、清洗、速冻等工艺制成的冷冻鱼片产品的加工过程。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273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鲜、冻动物性水产品
GB 3097 海水水质标准
GB/T 5461 食用盐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T 18109—2011 冻鱼
GB 2094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水产制品生产卫生规范
GB/T 27304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水产品加工企业要求
GB/T 30891 水产品抽样规范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3 基本要求
3.1 原料与辅料要求
3.1.1 星鳗
原料鱼应符合GB 2733的规定。冷冻原料还应符合GB/T 18109—2011的4.4和4.5的要求。
3.1.2 食用盐
应符合GB/T 5461的规定。
3.2 加工用水
加工用水和制冰用水应为饮用水,应符合GB 5749的规定。暂养水应为清洁海水,应符合GB 3097中第二类水质的规定。
3.3 加工要求
生产人员、环境、车间及设施、生产设备、生产卫生应符合GB 20941的要求。开片以后鱼片温度宜不高于10 ℃。
4 加工技术要点
4.1 原料验收
应按照GB/T 30891的要求抽样,产品质量符合GB 2733的要求,检验合格的产品方可进入下一步加工。宜检查原料来源、索取证明。
4.2 原料存放
4.2.1 原料进入加工企业以后,应尽快进行加工,无法及时加工的原料可以进行如下操作。
4.2.2 活鱼进厂后放到暂养池暂养,暂养水为流水或静水,暂养池需具备充氧设备,至少日换水量100 %,暂养密度75 kg/m3,温宜控制在8 ℃~13 ℃,暂养时间不得超过72 h。
4.2.3 鲜原料进厂后应通过加冰暂存或置于冷藏库暂存,保持原料温度0 ℃~4 ℃为宜,暂存时间不宜超过8 h。
4.2.4 冷冻原料存放于-18 ℃及以下的冻藏库。
4.2.5 不同产区的原料宜分开暂养和加工,便于后续产品出现问题追溯。
4.3 原料处理
4.3.1 活鱼从暂养池捞出后,放于专用案板上在头部后上方切开约2 cm左右,置于8 ℃~13 ℃水中,一般10 min左右,不宜超过30 min,放净体内的血,然后流水清洗。
4.3.2 冰鲜原料需进行清洗。
4.3.3 冷冻原料需完全解冻,可采用解冻设备或流水解冻,解冻水温不宜高于10 ℃,直至完全解冻为止。
4.4 开片
4.4.1 腹部开片
用刀背将头部固定在案板钉子上,从头部下方下刀,沿腹部贴脊椎骨划开至尾尖,去掉脊椎骨,将头部切掉,保存完整背部。
4.4.2 背部开片
用刀背将头部固定在案板钉子上,从头部下方下刀,沿背部贴脊椎骨划开至尾尖,去掉脊椎骨,将头部去掉,保存完整腹部。
4.5 清洗
流水清洗鱼体,去掉残留内脏,清洗掉淤血,水温宜控制在10 ℃以下。
4.6 选别
将不符合感官要求的、有异味的鱼片挑出。
4.7 分级
参照附录A产品分级标准。
4.8 分割
参照附录B的要求分割。
4.9 分规格
参照附录C要求对产品分规格,允许5 %规格偏差。
4.10 清洗
用1 %~2 %的盐水充分清洗鱼片,清洗后进行沥水。水温宜控制在10 ℃以下。
4.11 称重、摆盘
产品进行称重、摆盘,产品净含量应符合JJF 1070要求。
4.12 速冻
宜于2 h内产品中心温度达到-18 ℃及以下。
4.13 镀冰衣
4.13.1 镀冰衣用水,水温不宜高于5 ℃。
4.13.2 单冻品冰衣率宜在10 %以下,10 kg~20 kg盘冻品冰衣率宜在6 %~8 %之间。
4.14 装袋
4.14.1 普通包装产品:将镀完冰衣产品装入包装袋中封口。
4.14.2 真空包装产品:产品先进行4.11操作后直接装袋真空包装,无需进行镀冰衣操作。
4.14.3 速冻后产品的包装操作应在清洁卫生的环境中进行。
4.14.4 包装所用材料应符合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相应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4.15 金属探测
4.15.1 包装后的产品应进行金属探测。
4.15.2 金属探测机灵敏度至少应达到探片Fe≤2.5 mm;SUS≤3.5 mm。
4.15.3 探测到含有金属的产品应隔离另行处理。
4.16 装箱
产品装箱,复称,产品净含量应符合JJF 1070要求,封箱。包装所用材料应符合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相应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4.17 贮存
4.17.1 产品应贮存在-18 ℃及以下的冻藏库中,库温波动应保持在±2 ℃内。
4.17.2 不同类型,不同规格,不同批次的产品应分别堆垛,并用垫板垫起,与地面距离不少于10 cm,与墙壁距离不少于30 cm,堆放高度以纸箱受压不变形为宜。
4.17.3 产品应贮存于清洁、卫生、无异味、有防鼠防虫设备的冻藏库内,防止虫害和有害物质的污染及其他损害。
5 生产记录
生产记录应包括暂养记录、盐水配置记录、分级记录、分规格记录、金属探测记录,记录要求按GB/T 27304中的规定执行。
A
A
附 录 A
(资料性附录)
产品分级标准
级别
标 准
一级
鱼体洁白,鱼片完整平滑,无破损,无淤血,弹性好,无异味。
二级
腹部轻微破损不超过1/3或轻微淤血感染不成片(不超过1 cm2),鱼肉颜色呈淡红,鱼片完整平滑,弹性较好,无异味。
三级
腹部破损不超过1/2或淤血感染不超过1/3,有弹性,弹性稍差,无异味。
B
B
附 录 B
(资料性附录)
产品分割标准
重量
操作
标 准
100 g-
三去
去头、去脏、去脊椎骨。
四去
去头、去脏、去脊椎骨、去胸鳍。
100-300 g
五去
去头、去脏、去脊椎骨、去胸鳍、去背鳍。
六去
去头、去脏、去脊椎骨、去胸鳍、去背鳍、去尾鳍。
300 g+
七去
去头、去脏、去脊椎骨、去胸鳍、去背鳍、去尾鳍、去臀鳍。
八去
去头、去脏、去脊椎骨、去胸鳍、去背鳍、去尾鳍、去臀鳍、去腹骨。
C
C
附 录 C
(资料性附录)
产品规格标准
标 准
粗分
100 g-、100~200 g 、200~300 g、300~500 g、500~1 000 g、1 000 g+
细分
18 g- 18~22 g 23~26 g 27~33 g 34~40 g 40~60 g 60~80 g 80~100 g 100~150 g 150~200 g 200~300 g 300~400 g 400~500 g 500~600 g 600~700 g 700~800 g 800~900 g 900~1 000 g 1 000 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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